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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jiang)西(xi)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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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農業大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創辦于1905年,是一所以農為優勢、以生物技術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有特色高水平農業大學。江西農業大學總占地面積1.6萬畝,風景秀麗,景色宜人;現設有17個學院,擁有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點學科、省一流學科、國家級一流專業(特色專業)、省一流專業(特色專業)共41個,學科涵蓋農、理、工、經、管、文、法、教、藝等9大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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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校簡介(jie)
  • 師(shi)資力(li)量
  • 招(zhao)生簡章
  • 科(ke)學研究
  • 著名(ming)校友
  • 歷史(shi)沿革
  • 開設專業(ye)
  • 地圖坐標
  • 校園風(feng)光(guang)
基本信息(xi)
  • 創建時(shi)間(jian):1905年
  • 院校隸屬:江西省
  • 院校(xiao)分類:農林類
  • 學校(xiao)校(xiao)訓:團結(jie) 勤(qin)奮 求實 創新
  • 學校類(lei)型:普通(tong)高(gao)等院校(xiao)
  • 學(xue)校代碼:10410
  • 學歷(li)層次:本科層(ceng)次
  • 辦學(xue)性質:公辦(ban)大學
  • 屬性:全國重(zhong)點(dian)大(da)學
學校簡介

江西(xi)(xi)農(nong)(nong)業(ye)大學是農(nong)(nong)業(ye)農(nong)(nong)村部與江西(xi)(xi)省(sheng)(sheng)人民(min)政(zheng)(zheng)府(fu)(fu)共建(jian)(jian)高(gao)(gao)校(xiao)、國家(jia)(jia)林(lin)業(ye)和草原(yuan)局與江西(xi)(xi)省(sheng)(sheng)人民(min)政(zheng)(zheng)府(fu)(fu)共建(jian)(jian)高(gao)(gao)校(xiao),國家(jia)(jia)中西(xi)(xi)部高(gao)(gao)校(xiao)基礎能(neng)力(li)建(jian)(jian)設(she)工程高(gao)(gao)校(xiao)。其具(ju)有(you)(you)博士(shi)學位(wei)授(shou)予(yu)權(quan),是我國首(shou)批(pi)具(ju)有(you)(you)學士(shi)學位(wei)、碩士(shi)學位(wei)授(shou)予(yu)權(quan)單(dan)位(wei)之一,是江西(xi)(xi)省(sheng)(sheng)最(zui)早開展(zhan)研究生教育(yu)的高(gao)(gao)校(xiao)。學校(xiao)位(wei)于南(nan)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總(zong)占地面積1.6萬畝。

學(xue)(xue)(xue)校現設有(you)(you)17個(ge)學(xue)(xue)(xue)院(yuan),有(you)(you)全日制在校學(xue)(xue)(xue)生23042人。學(xue)(xue)(xue)科(ke)(ke)涵蓋農、理、工、經、管、文、法、教(jiao)(jiao)、藝(yi)等9大門類。有(you)(you)6個(ge)一(yi)級(ji)學(xue)(xue)(xue)科(ke)(ke)博(bo)士點(dian),20個(ge)一(yi)級(ji)學(xue)(xue)(xue)科(ke)(ke)碩士點(dian),9個(ge)專(zhuan)(zhuan)(zhuan)(zhuan)業(ye)(ye)(ye)學(xue)(xue)(xue)位(wei)授(shou)權點(dian),59個(ge)本科(ke)(ke)專(zhuan)(zhuan)(zhuan)(zhuan)業(ye)(ye)(ye)。擁有(you)(you)國(guo)家(jia)林(lin)業(ye)(ye)(ye)和草(cao)原(yuan)局(ju)重點(dian)學(xue)(xue)(xue)科(ke)(ke)、省一(yi)流(liu)學(xue)(xue)(xue)科(ke)(ke)、國(guo)家(jia)級(ji)一(yi)流(liu)專(zhuan)(zhuan)(zhuan)(zhuan)業(ye)(ye)(ye)(特色(se)專(zhuan)(zhuan)(zhuan)(zhuan)業(ye)(ye)(ye))、省一(yi)流(liu)專(zhuan)(zhuan)(zhuan)(zhuan)業(ye)(ye)(ye)(特色(se)專(zhuan)(zhuan)(zhuan)(zhuan)業(ye)(ye)(ye))共41個(ge)。擁有(you)(you)國(guo)家(jia)級(ji)實驗(yan)教(jiao)(jiao)學(xue)(xue)(xue)示范中心、國(guo)家(jia)級(ji)實踐教(jiao)(jiao)學(xue)(xue)(xue)基地(di)4個(ge);博(bo)士后(hou)科(ke)(ke)研(yan)流(liu)動站、博(bo)士后(hou)科(ke)(ke)研(yan)工作站5個(ge)。

學(xue)校(xiao)堅(jian)持(chi)教學(xue)科研共同發展,在(zai)人才(cai)培養、科學(xue)研究、社(she)會(hui)服務(wu)、文(wen)化(hua)傳承創(chuang)新(xin)、國際交流合(he)作(zuo)等(deng)方面取(qu)得(de)優異成績。

師資力量

學(xue)校(xiao)師資(zi)力(li)量較(jiao)為(wei)雄(xiong)厚。有(you)在職(zhi)教(jiao)職(zhi)工1816人(ren),具有(you)博(bo)士(shi)(shi)、碩士(shi)(shi)學(xue)位人(ren)員(yuan)占教(jiao)師總數80%以(yi)上。擁(yong)有(you)以(yi)中國(guo)(guo)科(ke)學(xue)院(yuan)院(yuan)士(shi)(shi)為(wei)代表(biao)的(de)國(guo)(guo)家(jia)(jia)級人(ren)才79人(ren),以(yi)井岡(gang)學(xue)者(zhe)特聘教(jiao)授為(wei)代表(biao)的(de)省部(bu)級人(ren)才210人(ren)次(ci)。擁(yong)有(you)國(guo)(guo)家(jia)(jia)級創新團隊(dui)、國(guo)(guo)家(jia)(jia)級優(you)秀教(jiao)學(xue)團隊(dui)、省級創新團隊(dui)、省級優(you)秀教(jiao)學(xue)團隊(dui)共計18個。

招生簡(jian)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嚴肅招生紀律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江西農業大學向社會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性質

1.學校全稱(cheng):江西(xi)農業大學(英譯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學校代碼:10410

3.學校地(di)址(zhi):

(1)江西(xi)農業大(da)學(東校區):江西(xi)省南(nan)昌經濟技術(shu)開(kai)發(fa)區廬(lu)山中大(da)道(dao)888號

學(xue)院:經濟管理學(xue)院、軟(ruan)件(jian)學(xue)院

(2)江西農業大(da)學(南北校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方志敏大(da)道1101號

學(xue)(xue)(xue)(xue)院(yuan):農學(xue)(xue)(xue)(xue)院(yuan)、林學(xue)(xue)(xue)(xue)院(yuan)、動物科學(xue)(xue)(xue)(xue)技術學(xue)(xue)(xue)(xue)院(yuan)、工學(xue)(xue)(xue)(xue)院(yuan)、國(guo)土資源與(yu)(yu)環境學(xue)(xue)(xue)(xue)院(yuan)、計算機與(yu)(yu)信息工程學(xue)(xue)(xue)(xue)院(yuan)、人文與(yu)(yu)公(gong)共管理(li)學(xue)(xue)(xue)(xue)院(yuan)、理(li)學(xue)(xue)(xue)(xue)院(yuan)、職業師范學(xue)(xue)(xue)(xue)院(yuan)、食品科學(xue)(xue)(xue)(xue)與(yu)(yu)工程學(xue)(xue)(xue)(xue)院(yuan)、生物科學(xue)(xue)(xue)(xue)與(yu)(yu)工程學(xue)(xue)(xue)(xue)院(yuan)、外國(guo)語學(xue)(xue)(xue)(xue)院(yuan)

4.學校性(xing)質:省屬公辦(ban)全日制(zhi)普通高等學校

江西農業大學(xue)是一(yi)所(suo)以農為優(you)勢、以生物技(ji)術為特色(se)、多(duo)學(xue)科協調發展(zhan)的(de)有特色(se)高(gao)水平(ping)大學(xue),具有博士學(xue)位授(shou)予權(quan),是我(wo)國首(shou)批具有學(xue)士學(xue)位、碩士學(xue)位授(shou)予權(quan)單位之一(yi),是江西省最早開展(zhan)研(yan)究生教育的(de)高(gao)校,是農業農村部與(yu)江西省人(ren)民政(zheng)府共(gong)建(jian)(jian)(jian)高(gao)校、國家林(lin)業和(he)草原局(ju)與(yu)江西省人(ren)民政(zheng)府共(gong)建(jian)(jian)(jian)高(gao)校,是國家“中西部高(gao)校基礎能力建(jian)(jian)(jian)設(she)工程”高(gao)校。

2021年學(xue)校(xiao)共招(zhao)收55個本科專業(ye),除西藏(zang)、港澳臺地區外面向全國(guo)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zhao)生。城鄉規劃和(he)動物醫學(xue)專業(ye)學(xue)制為5年,其余專業(ye)學(xue)制均(jun)為4年。 

第二章(zhang)  招生(sheng)機(ji)構

第四條  我校設立由校領導、普通教師、學生、校友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監督和管理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對招生過程中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策。

第五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江西農業大學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sheng)計(ji)劃

第六條  江西農業大學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辦學條件、學科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我校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七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江西農業大學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并通過其官方招生刊物、學校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報請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江西農業大學可對跨省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si)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江西農業大學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

第十條  江西農業大學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錄取政策,以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重要依據,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實施新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的考生,錄取工作按照改革省(市)相應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江西農業大學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調檔比例要求,并根據生源實際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二條    江西農業大學普通類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參考考生成績、所報專業傾向等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對于投檔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相應文件中的投檔排序規則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報考文史類的依次看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報考理工類的依次看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江西農業大學所有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建議考生按英語語種報考。

第十五條  江西農業大學部分專業有相關要求。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以上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均為按滿分為150分計);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建議具有繪畫基礎。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環境設計、音樂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省(sheng)外藝(yi)術類在各省(sheng)教育(yu)考(kao)試院(招(zhao)辦)按相關政(zheng)策投檔到我校的(de)考(kao)生中,按照考(kao)生藝(yi)術專業成績從(cong)高分到低分排序錄(lu)取。

江西省藝(yi)(yi)(yi)術類考(kao)生須取得江西省專(zhuan)(zhuan)(zhuan)業(ye)合格線(xian)和對應專(zhuan)(zhuan)(zhuan)業(ye)藝(yi)(yi)(yi)術類本(ben)(ben)科文(wen)化(hua)線(xian),音樂學(xue)考(kao)生按藝(yi)(yi)(yi)術專(zhuan)(zhuan)(zhuan)業(ye)成(cheng)績從(cong)高分到(dao)低分排序錄(lu)取;環(huan)境設計、數字媒體藝(yi)(yi)(yi)術專(zhuan)(zhuan)(zhuan)業(ye)按綜合成(cheng)績計算方法從(cong)高分到(dao)低分排序錄(lu)取[綜合成(cheng)績=(文(wen)化(hua)成(cheng)績×30%)+(專(zhuan)(zhuan)(zhuan)業(ye)成(cheng)績×70%×750/450)(執行(xing)藝(yi)(yi)(yi)術類本(ben)(ben)科二(er)類文(wen)化(hua)線(xian))]。

第十七條  江西農業大學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等優惠政策。對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錄取安排專業時以投檔分數為準。

第十八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考生除對“色覺異常Ⅱ度(色盲)”(藝術類考生)不予錄取環境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外,因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征求考生意見將其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或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錄(lu)取與入學

第十九條  江西農業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二十條  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錄取的考生,由校長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錄取通知書》,再由學校招生辦按相關要求直接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在入學三個月內,江西農業大學將根據《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含身體)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情況,分別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或與校考時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江西農業大學將依照《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  被江西農業大學錄取的考生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應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一周之內,將放棄入學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寄回學校招生辦。

第六章  獎(jiang)助學(xue)金(jin)與生源地信用助學(xue)貸款(kuan)

第二十六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綠色通道,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特長獎學金和企業及個人設立的獎學金等。

第二十七條  在籍學生可根據本人家庭經濟狀況,按照有關政策向生源所在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江西農業大學設有專項補助資金和勤工助學基金,用于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并支持在校學生參與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九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江西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江西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di)八章  收費(fei)標準

第三十條  根據江西省物價部門批準,學費標準為:本科文史理工類專業4090-5220元/年,藝術類9600元/年,軟件工程和物聯網工程(大一、大二10000元/年,大三、大四9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第九章  招(zhao)生咨詢(xun)與(yu)錄取信息(xi)公布方(fang)式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dian)話(hua):0791-83813214(兼傳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詢(xun)QQ:2865762301

學校網址://www.jxau.edu.cn

招生(sheng)辦微信公眾號:jxndzsb

通(tong)訊地址(zhi):江西省南昌市經濟(ji)技(ji)術開發(fa)區志(zhi)敏大道1101號(hao)江西農(nong)業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chu)

郵編:330045

第三十二條  錄取信息通過招生信息網(//zs.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三條  江西農業大學工作人員對于考生咨詢的意見或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di)十(shi)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西農業大學本年度本科層次招生。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江西農業大學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若上級部門相關政策發生變化,以上級部門新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更新于2021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科學研究

學(xue)校(xiao)組(zu)建(jian)了(le)江西省(sheng)(sheng)(sheng)首(shou)個省(sheng)(sheng)(sheng)部共建(jian)國家(jia)(jia)重(zhong)點(dian)(dian)實(shi)(shi)驗(yan)室(shi)(shi)。現建(jian)有國家(jia)(jia)工程實(shi)(shi)驗(yan)室(shi)(shi)、國家(jia)(jia)地方聯合工程實(shi)(shi)驗(yan)室(shi)(shi)、教(jiao)育部重(zhong)點(dian)(dian)實(shi)(shi)驗(yan)室(shi)(shi)、農(nong)(nong)業農(nong)(nong)村(cun)部重(zhong)點(dian)(dian)實(shi)(shi)驗(yan)室(shi)(shi)、國家(jia)(jia)林(lin)業和(he)草原局重(zhong)點(dian)(dian)實(shi)(shi)驗(yan)室(shi)(shi)(工程技(ji)術中心(xin)(xin)(xin)),以及省(sheng)(sheng)(sheng)級重(zhong)點(dian)(dian)實(shi)(shi)驗(yan)室(shi)(shi)(工程技(ji)術研究(jiu)中心(xin)(xin)(xin))、工程實(shi)(shi)驗(yan)室(shi)(shi)(研究(jiu)中心(xin)(xin)(xin))、產教(jiao)融合重(zhong)點(dian)(dian)創新(xin)中心(xin)(xin)(xin)等省(sheng)(sheng)(sheng)部級科技(ji)創新(xin)平(ping)臺38個。擁(yong)有全省(sheng)(sheng)(sheng)唯一(yi)高校(xiao)新(xin)農(nong)(nong)村(cun)發展研究(jiu)院(yuan)。擁(yong)有國家(jia)(jia)級協同創新(xin)中心(xin)(xin)(xin)、省(sheng)(sheng)(sheng)級協同創新(xin)中心(xin)(xin)(xin)、省(sheng)(sheng)(sheng)級重(zhong)點(dian)(dian)智庫等高水(shui)平(ping)科研平(ping)臺 13個。

學(xue)校(xiao)與全(quan)(quan)省(sheng)80%以上的(de)縣市區(qu)建立了戰略合作、科技(ji)合作關(guan)系,推廣(guang)了一大批擁有自(zi)主(zhu)知(zhi)識(shi)產(chan)權的(de)優良品(pin)種及現代(dai)農業(ye)技(ji)術(shu)。“十三五”以來(lai),學(xue)校(xiao)領軍人才(cai)先(xian)后獲得全(quan)(quan)國(guo)創新爭先(xian)獎(jiang)、全(quan)(quan)國(guo)先(xian)進(jin)工作者等(deng)(deng)殊榮(rong);獲得以國(guo)家科技(ji)進(jin)步獎(jiang)二等(deng)(deng)獎(jiang)、國(guo)家級教學(xue)成果(guo)獎(jiang)二等(deng)(deng)獎(jiang)等(deng)(deng)為代(dai)表的(de)的(de)省(sheng)部級以上獎(jiang)勵65項。2個學(xue)科進(jin)入ESI全(quan)(quan)球(qiu)前(qian)1%。率先(xian)在江西省(sheng)實現國(guo)家自(zi)然科學(xue)基(ji)金(jin)重大項目(mu)立項。

著(zhu)名校友

建校以來(lai),累計培養(yang)各(ge)類(lei)高(gao)素質專門人(ren)(ren)才35萬(wan)余人(ren)(ren),涌(yong)現出7名院(yuan)士,16名省部級領導干部,30多(duo)位大學黨委書記、校長,100多(duo)位國家有突出貢(gong)獻專家、全國勞動(dong)模范(fan)、全國模范(fan)教師等杰出人(ren)(ren)才,畢業(ye)生大多(duo)數成為農業(ye)生產、經營、管理和技(ji)術推廣等領域的骨干力(li)量(liang)。

歷史(shi)沿革

學校辦學溯源(yuan)于1905年(nian)創(chuang)辦的(de)江(jiang)西實業學堂。

1908年,更名為江西(xi)高等農(nong)業(ye)學(xue)堂。

1949年,更名為(wei)南(nan)昌(chang)大學。

1952年(nian),組建江西(xi)農學院。

1958年,創辦江西共產主義勞動大學總校。

1968年(nian),更名為(wei)江西共(gong)產主義(yi)勞動大學。

1969年,江西(xi)農學(xue)院(yuan)和江西(xi)共(gong)產(chan)主(zhu)義勞動大學(xue)合并。

1980年11月,更名為江(jiang)西(xi)農(nong)業大學。

1981年,經國務(wu)院學(xue)(xue)位(wei)(wei)委員會批準,學(xue)(xue)校為首批有碩士學(xue)(xue)位(wei)(wei)和(he)學(xue)(xue)士學(xue)(xue)位(wei)(wei)授(shou)予權單位(wei)(wei)。

2003年(nian),學(xue)校獲(huo)博(bo)士學(xue)位授(shou)予權。

2004年,獲(huo)得了高等學(xue)校教(jiao)(jiao)師(shi)和(he)中(zhong)等職業(ye)教(jiao)(jiao)師(shi)在(zai)職人員攻讀(du)碩(shuo)士學(xue)位授權(quan)。

2006年,入選國家大學生文化(hua)素質教育基地(di)。

2012年(nian),入選中(zhong)西(xi)部高校基礎能力(li)建(jian)設工程(cheng)。

2013年1月,入選國家(jia)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ji)劃(hua)。

2015年12月,國家林業局與江西省人民政府簽(qian)署(shu)協(xie)議,共建(jian)江西農業大學(xue)。

2016年6月(yue),江西省人民政府、農業部簽署協議,共建江西農業大學。

2017年12月,入選江西省(sheng)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1年8月,請以官網為準!

開設專業
農學
  • 林學
  • 動物科學
*以上為部分專業
地圖坐標
校園風光(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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