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jiang)西(xi)(xi)農(nong)業(ye)(ye)大(da)學(xue)是農(nong)業(ye)(ye)農(nong)村部與江(jiang)西(xi)(xi)省人民政(zheng)府共(gong)建高(gao)(gao)校(xiao)、國家(jia)林業(ye)(ye)和草原局與江(jiang)西(xi)(xi)省人民政(zheng)府共(gong)建高(gao)(gao)校(xiao),國家(jia)中西(xi)(xi)部高(gao)(gao)校(xiao)基礎能力(li)建設工程(cheng)高(gao)(gao)校(xiao)。其具有博士學(xue)位授予(yu)權,是我國首批具有學(xue)士學(xue)位、碩士學(xue)位授予(yu)權單位之(zhi)一,是江(jiang)西(xi)(xi)省最早開(kai)(kai)展研究生教育的高(gao)(gao)校(xiao)。學(xue)校(xiao)位于南昌經(jing)濟技術(shu)開(kai)(kai)發區,總占(zhan)地面積1.6萬畝(mu)。
學校(xiao)現設有(you)17個(ge)(ge)學院(yuan),有(you)全日制(zhi)在校(xiao)學生(sheng)23042人。學科(ke)(ke)涵(han)蓋農、理、工(gong)(gong)、經、管、文、法、教(jiao)、藝等9大(da)門類。有(you)6個(ge)(ge)一(yi)(yi)級(ji)學科(ke)(ke)博(bo)士(shi)點,20個(ge)(ge)一(yi)(yi)級(ji)學科(ke)(ke)碩士(shi)點,9個(ge)(ge)專(zhuan)(zhuan)(zhuan)業(ye)學位(wei)授權點,59個(ge)(ge)本科(ke)(ke)專(zhuan)(zhuan)(zhuan)業(ye)。擁有(you)國(guo)(guo)(guo)家林(lin)業(ye)和草(cao)原局重點學科(ke)(ke)、省(sheng)一(yi)(yi)流(liu)學科(ke)(ke)、國(guo)(guo)(guo)家級(ji)一(yi)(yi)流(liu)專(zhuan)(zhuan)(zhuan)業(ye)(特色專(zhuan)(zhuan)(zhuan)業(ye))、省(sheng)一(yi)(yi)流(liu)專(zhuan)(zhuan)(zhuan)業(ye)(特色專(zhuan)(zhuan)(zhuan)業(ye))共(gong)41個(ge)(ge)。擁有(you)國(guo)(guo)(guo)家級(ji)實驗教(jiao)學示范中(zhong)心、國(guo)(guo)(guo)家級(ji)實踐教(jiao)學基地4個(ge)(ge);博(bo)士(shi)后科(ke)(ke)研(yan)流(liu)動站(zhan)、博(bo)士(shi)后科(ke)(ke)研(yan)工(gong)(gong)作站(zhan)5個(ge)(ge)。
學(xue)校堅持教學(xue)科(ke)研共同發(fa)展,在(zai)人才培養、科(ke)學(xue)研究、社會(hui)服(fu)務、文化(hua)傳(chuan)承創新、國(guo)際(ji)交流合(he)作等方面取(qu)得優(you)異成績。
學(xue)校師資(zi)力量(liang)較為雄厚。有(you)在(zai)職教職工1816人,具有(you)博士(shi)、碩士(shi)學(xue)位人員(yuan)占教師總(zong)數80%以(yi)上。擁有(you)以(yi)中(zhong)國科學(xue)院(yuan)院(yuan)士(shi)為代(dai)表(biao)的(de)國家級(ji)(ji)(ji)人才79人,以(yi)井岡學(xue)者特聘教授為代(dai)表(biao)的(de)省部級(ji)(ji)(ji)人才210人次。擁有(you)國家級(ji)(ji)(ji)創新(xin)團(tuan)隊、國家級(ji)(ji)(ji)優秀教學(xue)團(tuan)隊、省級(ji)(ji)(ji)創新(xin)團(tuan)隊、省級(ji)(ji)(ji)優秀教學(xue)團(tuan)隊共計18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嚴肅招生紀律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江西農業大學向社會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性質
1.學校全稱:江西(xi)農業大學(英譯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學(xue)校代碼:10410
3.學校(xiao)地址:
(1)江西農業(ye)大學(東校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kai)發區廬山中大道(dao)888號
學院(yuan):經濟管理學院(yuan)、軟件學院(yuan)
(2)江西(xi)農業大學(南北校區(qu)):江西(xi)省南昌經濟(ji)技(ji)術開發區(qu)方志敏大道1101號
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農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林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動物(wu)科學(xue)(xue)(xue)技(ji)術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工(gong)(gong)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國土資源與(yu)(yu)環(huan)境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計(ji)算(suan)機與(yu)(yu)信(xin)息(xi)工(gong)(gong)程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人文(wen)與(yu)(yu)公(gong)共管(guan)理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理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職業師范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食(shi)品(pin)科學(xue)(xue)(xue)與(yu)(yu)工(gong)(gong)程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生(sheng)物(wu)科學(xue)(xue)(xue)與(yu)(yu)工(gong)(gong)程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外國語學(xue)(xue)(xue)院(yuan)(yuan)(yuan)
4.學校(xiao)性質:省屬公辦全日(ri)制(zhi)普通高等學校(xiao)
江西(xi)(xi)農(nong)(nong)(nong)業大(da)學(xue)是(shi)一所(suo)以(yi)農(nong)(nong)(nong)為優勢、以(yi)生物技(ji)術為特色、多學(xue)科協調發(fa)展的有(you)特色高(gao)水平(ping)大(da)學(xue),具有(you)博士(shi)(shi)學(xue)位(wei)授予(yu)權,是(shi)我國首批具有(you)學(xue)士(shi)(shi)學(xue)位(wei)、碩(shuo)士(shi)(shi)學(xue)位(wei)授予(yu)權單位(wei)之一,是(shi)江西(xi)(xi)省(sheng)最早開(kai)展研究(jiu)生教育(yu)的高(gao)校,是(shi)農(nong)(nong)(nong)業農(nong)(nong)(nong)村部與(yu)江西(xi)(xi)省(sheng)人(ren)民政府(fu)共建(jian)高(gao)校、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與(yu)江西(xi)(xi)省(sheng)人(ren)民政府(fu)共建(jian)高(gao)校,是(shi)國家“中西(xi)(xi)部高(gao)校基(ji)礎能力(li)建(jian)設工程”高(gao)校。
2021年(nian)(nian)學校共招(zhao)(zhao)收55個(ge)本科專業,除西藏(zang)、港澳臺(tai)地區外面向全國30個(ge)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招(zhao)(zhao)生。城(cheng)鄉規(gui)劃和動物醫學專業學制為(wei)5年(nian)(nian),其(qi)余專業學制均為(wei)4年(nian)(nian)。
第四條 我校設立由校領導、普通教師、學生、校友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監督和管理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對招生過程中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策。
第五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江西農業大學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江西農業大學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辦學條件、學科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我校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七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江西農業大學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并通過其官方招生刊物、學校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報請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江西農業大學可對跨省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九條 江西農業大學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
第十條 江西農業大學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錄取政策,以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重要依據,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實施新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的考生,錄取工作按照改革省(市)相應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江西農業大學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調檔比例要求,并根據生源實際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二條 江西農業大學普通類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參考考生成績、所報專業傾向等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對于投檔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相應文件中的投檔排序規則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報考文史類的依次看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報考理工類的依次看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江西農業大學所有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建議考生按英語語種報考。
第十五條 江西農業大學部分專業有相關要求。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以上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均為按滿分為150分計);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建議具有繪畫基礎。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環境設計、音樂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省(sheng)外(wai)藝術(shu)類在各省(sheng)教育考(kao)試院(招(zhao)辦)按相關(guan)政策(ce)投檔到我校(xiao)的考(kao)生中,按照考(kao)生藝術(shu)專業(ye)成績(ji)從高分到低(di)分排序錄取(qu)。
江西省藝術類(lei)考生(sheng)須(xu)取(qu)(qu)得(de)江西省專業(ye)(ye)合格線和對應專業(ye)(ye)藝術類(lei)本科(ke)文化(hua)線,音樂學(xue)考生(sheng)按藝術專業(ye)(ye)成(cheng)績從(cong)高分(fen)到(dao)低(di)分(fen)排序(xu)錄取(qu)(qu);環境設計、數(shu)字媒(mei)體藝術專業(ye)(ye)按綜合成(cheng)績計算方法從(cong)高分(fen)到(dao)低(di)分(fen)排序(xu)錄取(qu)(qu)[綜合成(cheng)績=(文化(hua)成(cheng)績×30%)+(專業(ye)(ye)成(cheng)績×70%×750/450)(執(zhi)行藝術類(lei)本科(ke)二(er)類(lei)文化(hua)線)]。
第十七條 江西農業大學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等優惠政策。對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錄取安排專業時以投檔分數為準。
第十八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考生除對“色覺異常Ⅱ度(色盲)”(藝術類考生)不予錄取環境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外,因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征求考生意見將其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或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江西農業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二十條 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錄取的考生,由校長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錄取通知書》,再由學校招生辦按相關要求直接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在入學三個月內,江西農業大學將根據《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含身體)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情況,分別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或與校考時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江西農業大學將依照《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 被江西農業大學錄取的考生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應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一周之內,將放棄入學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寄回學校招生辦。
第二十六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綠色通道,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特長獎學金和企業及個人設立的獎學金等。
第二十七條 在籍學生可根據本人家庭經濟狀況,按照有關政策向生源所在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江西農業大學設有專項補助資金和勤工助學基金,用于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并支持在校學生參與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九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江西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江西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條 根據江西省物價部門批準,學費標準為:本科文史理工類專業4090-5220元/年,藝術類9600元/年,軟件工程和物聯網工程(大一、大二10000元/年,大三、大四9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91-83813214(兼(jian)傳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詢(xun)QQ:2865762301
學校網址://www.jxau.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hao):jxndzsb
通訊地址:江(jiang)(jiang)西省南昌市經濟(ji)技術開發區志敏大道1101號(hao)江(jiang)(jiang)西農業(ye)大學招生與就(jiu)業(ye)工作處
郵編:330045
第三十二條 錄取信息通過招生信息網(//zs.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三條 江西農業大學工作人員對于考生咨詢的意見或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西農業大學本年度本科層次招生。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江西農業大學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若上級部門相關政策發生變化,以上級部門新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更新于2021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校組建了江西省(sheng)(sheng)(sheng)首個(ge)省(sheng)(sheng)(sheng)部(bu)(bu)共(gong)建國(guo)家(jia)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現建有(you)國(guo)家(jia)工(gong)程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國(guo)家(jia)地(di)方聯(lian)合(he)工(gong)程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教育部(bu)(bu)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農業(ye)農村(cun)部(bu)(bu)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國(guo)家(jia)林(lin)業(ye)和草原局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工(gong)程技(ji)術(shu)中心),以及省(sheng)(sheng)(sheng)級(ji)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工(gong)程技(ji)術(shu)研究中心)、工(gong)程實(shi)(shi)(shi)驗(yan)室(shi)(shi)(shi)(研究中心)、產(chan)教融合(he)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創(chuang)新(xin)中心等省(sheng)(sheng)(sheng)部(bu)(bu)級(ji)科(ke)技(ji)創(chuang)新(xin)平(ping)臺(tai)38個(ge)。擁有(you)全省(sheng)(sheng)(sheng)唯(wei)一高校新(xin)農村(cun)發展研究院。擁有(you)國(guo)家(jia)級(ji)協同創(chuang)新(xin)中心、省(sheng)(sheng)(sheng)級(ji)協同創(chuang)新(xin)中心、省(sheng)(sheng)(sheng)級(ji)重(zhong)(zhong)點(dian)(dian)(dian)智庫等高水平(ping)科(ke)研平(ping)臺(tai) 13個(ge)。
學校與全(quan)(quan)省80%以(yi)上的(de)縣市區(qu)建立了戰略(lve)合(he)作(zuo)(zuo)、科技合(he)作(zuo)(zuo)關系(xi),推廣了一(yi)大(da)批(pi)擁有自(zi)主知識產權(quan)的(de)優良(liang)品種及現(xian)代農業(ye)技術。“十(shi)三五(wu)”以(yi)來(lai),學校領軍人才先(xian)后獲得全(quan)(quan)國(guo)創(chuang)新爭先(xian)獎、全(quan)(quan)國(guo)先(xian)進工作(zuo)(zuo)者(zhe)等(deng)(deng)殊(shu)榮;獲得以(yi)國(guo)家科技進步獎二等(deng)(deng)獎、國(guo)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deng)(deng)獎等(deng)(deng)為代表的(de)的(de)省部級以(yi)上獎勵65項。2個學科進入ESI全(quan)(quan)球前1%。率先(xian)在江西省實現(xian)國(guo)家自(zi)然科學基金重大(da)項目(mu)立項。
建校以來,累計培(pei)養各類高(gao)素(su)質(zhi)專門人(ren)(ren)(ren)才(cai)35萬余(yu)人(ren)(ren)(ren),涌現出7名院士,16名省(sheng)部級領(ling)(ling)導(dao)干(gan)(gan)部,30多(duo)位大(da)學黨委書記、校長,100多(duo)位國家有突(tu)出貢獻專家、全國勞動模范、全國模范教師等杰出人(ren)(ren)(ren)才(cai),畢業生大(da)多(duo)數成為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he)技(ji)術推廣等領(ling)(ling)域的(de)骨干(gan)(gan)力量。
學(xue)校辦學(xue)溯源于1905年創辦的(de)江西實(shi)業學(xue)堂。
1908年,更名(ming)為江(jiang)西高等(deng)農業學堂。
1949年(nian),更名(ming)為南昌大學(xue)。
1952年,組建江西農學院。
1958年(nian),創辦江西共產主(zhu)義勞動大(da)學總(zong)校。
1968年,更名為江(jiang)西(xi)共產主(zhu)義勞動大學。
1969年,江(jiang)西農學(xue)院和江(jiang)西共產主義(yi)勞(lao)動大(da)學(xue)合(he)并。
1980年(nian)11月,更名(ming)為江西農(nong)業大學。
1981年,經(jing)國務(wu)院學(xue)(xue)位(wei)委員會(hui)批準(zhun),學(xue)(xue)校為首批有碩士學(xue)(xue)位(wei)和(he)學(xue)(xue)士學(xue)(xue)位(wei)授予權單位(wei)。
2003年(nian),學校獲博(bo)士學位授予權。
2004年(nian),獲得了高等學校教師和中等職(zhi)業教師在職(zhi)人員攻讀(du)碩士學位授權。
2006年,入選國(guo)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jiao)育基地。
2012年(nian),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li)建設工程。
2013年1月,入選國(guo)家級(ji)大學生(sheng)創(chuang)新創(chuang)業訓練計劃。
2015年12月,國家林業局與江西(xi)省人民政(zheng)府簽署(shu)協議,共建(jian)江西(xi)農(nong)業大學(xue)。
2016年(nian)6月,江西(xi)省(sheng)人民(min)政府、農業部簽署協議,共(gong)建江西(xi)農業大(da)學。
2017年12月,入(ru)選江西(xi)省一流(liu)學科建設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1年8月,請以官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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