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用(yong)航(hang)空飛(fei)行學(xue)院,簡(jian)稱(cheng)(cheng)“中(zhong)(zhong)飛(fei)院”,創建(jian)于1956年,是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用(yong)航(hang)空局直(zhi)屬的(de)(de)全日制普通高(gao)(gao)(gao)(gao)等學(xue)校,是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用(yong)航(hang)空局與(yu)四川省共(gong)建(jian)高(gao)(gao)(gao)(gao)校。學(xue)院作為(wei)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航(hang)培養(yang)高(gao)(gao)(gao)(gao)素質人才(cai)的(de)(de)主力高(gao)(gao)(gao)(gao)校,經過60多年的(de)(de)建(jian)設與(yu)發展(zhan),已成為(wei)全球民(min)(min)(min)航(hang)職(zhi)業飛(fei)行員培養(yang)規模較(jiao)(jiao)大、能力較(jiao)(jiao)強、水平最高(gao)(gao)(gao)(gao),享譽國(guo)內、在(zai)世界民(min)(min)(min)航(hang)有(you)著較(jiao)(jiao)高(gao)(gao)(gao)(gao)影響力的(de)(de)高(gao)(gao)(gao)(gao)等學(xue)府。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航(hang)70%以(yi)上的(de)(de)飛(fei)行員、80%以(yi)上的(de)(de)機長(chang)畢業于此,被稱(cheng)(cheng)為(wei)“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航(hang)飛(fei)行員的(de)(de)搖籃”、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min)航(hang)管理干部的(de)(de)“黃埔”。
學院(yuan)本部(bu)位于成都平原(yuan)腹地的四川省(sheng)廣(guang)漢市,毗鄰成都市青白江區,校區地跨川、豫兩(liang)省(sheng)五市七個(ge)校區,占地面積19000余(yu)畝(mu)。學院(yuan)在四川新津、廣(guang)漢、綿(mian)陽、遂寧和河(he)南洛陽建有5個(ge)飛(fei)(fei)行(xing)訓(xun)練分院(yuan),在自貢、梧州、哈爾濱建有合作飛(fei)(fei)行(xing)訓(xun)練基(ji)地,管理運行(xing)5個(ge)通用及運輸航空機(ji)場,擁(yong)有共計21種型(xing)號400余(yu)架初、中、高級教練機(ji),以及空客(ke)、波(bo)音等40臺全飛(fei)(fei)行(xing)模(mo)擬(ni)(ni)機(ji)、固定模(mo)擬(ni)(ni)機(ji)和練習器,各型(xing)航空發動機(ji)500多(duo)臺。
學(xue)(xue)(xue)院現有11個二級學(xue)(xue)(xue)院、4個一級學(xue)(xue)(xue)科(ke)碩(shuo)士學(xue)(xue)(xue)位(wei)(wei)授權點(dian),3個專業學(xue)(xue)(xue)位(wei)(wei)類(lei)別碩(shuo)士學(xue)(xue)(xue)位(wei)(wei)授權點(dian),36個本(ben)專科(ke)專業,覆(fu)蓋了(le)民航所有專業領域。學(xue)(xue)(xue)院圖書館(guan)館(guan)藏紙質圖書超過150萬冊、電子圖書超過580萬冊、數據庫52個,建立了(le)6個以飛(fei)(fei)行訓練、航空(kong)安全(quan)為主題(ti)的民航特色數據庫,與中國商(shang)飛(fei)(fei)共(gong)建了(le)國產商(shang)用飛(fei)(fei)機特藏室。
學(xue)院現有(you)(you)專(zhuan)(zhuan)(zhuan)任教(jiao)師(shi)(shi)1118人(ren)(ren)(ren),其中(zhong)“雙師(shi)(shi)”型教(jiao)師(shi)(shi)400余人(ren)(ren)(ren),具有(you)(you)正高(gao)級飛(fei)行(xing)(xing)員(yuan)、教(jiao)授、研(yan)究員(yuan)等高(gao)級職稱(cheng)的教(jiao)師(shi)(shi)600余人(ren)(ren)(ren),有(you)(you)博(bo)士(shi)、碩士(shi)學(xue)位的中(zhong)青(qing)(qing)年教(jiao)師(shi)(shi)占教(jiao)師(shi)(shi)總(zong)數的75%以上(shang)。他們當中(zhong)有(you)(you)國(guo)家重(zhong)點研(yan)發計(ji)劃(hua)首席(xi)科(ke)學(xue)家、民(min)航科(ke)技創新領軍人(ren)(ren)(ren)才(cai)、民(min)航首屆科(ke)技創新拔尖人(ren)(ren)(ren)才(cai)、國(guo)際民(min)航組織專(zhuan)(zhuan)(zhuan)家組成員(yuan)、民(min)航特(te)聘專(zhuan)(zhuan)(zhuan)家、四川省突(tu)出貢獻中(zhong)青(qing)(qing)年專(zhuan)(zhuan)(zhuan)家教(jiao)授、民(min)航功勛飛(fei)行(xing)(xing)員(yuan)和國(guo)務(wu)院特(te)殊津貼獲得者,形成了(le)一支在國(guo)內外享(xiang)有(you)(you)盛(sheng)譽的飛(fei)行(xing)(xing)技術、空中(zhong)交通(tong)管理、航空工(gong)程等民(min)航特(te)有(you)(you)專(zhuan)(zhuan)(zhuan)業高(gao)水(shui)平師(shi)(shi)資隊伍。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院2021年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創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培養理、工、文、管、法、藝等門類高層次人才的應用型大學,是培養民航飛行、空管、機務、機場運行等特有專業以及其他相關專業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學。
第三條 學院全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國標代碼:10624)。
第四條 辦學類型:國家部委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培養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
第六條 學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南昌路四段46號);德陽校區(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千山街三段399號)。
以下專業大(da)一階段在德陽校(xiao)區就讀,大(da)二轉回校(xiao)本部(bu)就讀:飛行(xing)器(qi)動力(li)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飛行(xing)器(qi)制造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飛行(xing)器(qi)適(shi)航(hang)技(ji)術、航(hang)空(kong)(kong)航(hang)天(tian)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無人(ren)駕駛(shi)航(hang)空(kong)(kong)器(qi)系統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電(dian)子信息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電(dian)氣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及其自(zi)動化、應用氣象學、飛機機電(dian)設備維修(xiu)。
第七條 聯系電話:0838—5182078。
第八條 郵政編碼:618307。
第九條 學院網址:www.cafuc.edu.cn
招生網址://zsc.cafuc.edu.cn E-MAIL: zsk@cafuc.edu.cn
微信公眾號:cafuc_zsc。
第十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院招生計劃編制、招考辦法、錄取標準及結果、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和措施等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負責高考錄取期間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十二條 招生處(招飛中心)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監察處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十四條 各專業招生具體要求:
(一(yi))飛行(xing)技術(shu)專業(ye)(運輸(shu)機(ji)駕駛(shi)):提前批(pi)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學制四年(根據飛行(xing)訓練安排,實(shi)行(xing)彈性學制)。報考該專業(ye)須提前經過(guo)民(min)航專業(ye)機(ji)構(gou)的(de)招飛體檢鑒定(ding)、民(min)用航空背景(jing)調查(cha)、飛行(xing)職業(ye)心理學檢測合格。合格考生(sheng)再依據投(tou)檔(dang)成績從高(gao)到低順序(xu)錄取。
本專業(ye)詳(xiang)情(qing)見《中國(guo)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21年招飛簡章》,查(cha)詢網址://zsc.cafuc.edu.cn/。
(二)應用心理(li)學專業:理(li)工類(lei)本科,學制四(si)年。
(三)交(jiao)通運(yun)輸(shu)專(zhuan)業(ye)(空中交(jiao)通管(guan)制、飛行簽派、航(hang)行情(qing)報(bao)):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應滿足《民(min)用(yong)航(hang)空人員(yuan)體(ti)檢合(he)格證管(guan)理規則》(CCAR-67FS-R2)規定(ding),報(bao)考該專(zhuan)業(ye)考生身體(ti)基本要求:肝功正(zheng)常,每眼矯正(zheng)遠視力(li)不(bu)低于(yu)5.0(E字表)且鏡(jing)片度(du)數不(bu)大于(yu)500度(du)。只招男生,無(wu)色(se)盲色(se)弱,無(wu)顯斜(xie)視,無(wu)語言、發(fa)音或聽力(li)障礙,無(wu)精神(shen)疾病病史(shi)等。
(四)應(ying)用氣象(xiang)學專業(機場氣象(xiang)預報、航空(kong)公司(si)氣象(xiang)分析):理工類本(ben)科,學制四年(nian)。無(wu)色(se)盲色(se)弱(ruo)。
(五)導(dao)航(hang)工(gong)(gong)程專業(ye)(導(dao)航(hang)應(ying)用與規(gui)劃、空管保障設施):理(li)工(gong)(gong)類(lei)本(ben)科,學制四年。無色(se)(se)盲色(se)(se)弱。
(六)飛行器(qi)動(dong)力工程專業(飛機(ji)發動(dong)機(ji)維修):理工類本(ben)科,學制四(si)年。只招男生,無(wu)色盲色弱。
(七)飛行器制(zhi)造工程專業(ye)(飛機(ji)結構維修):理工類本科,學制(zhi)四(si)年。無(wu)色盲色弱。
(八(ba))飛行(xing)器適航技(ji)術專業:理工(gong)類本(ben)科,學制四年(nian)。無(wu)色盲(mang)色弱(ruo)。
(九(jiu))航空航天(tian)工程(cheng)專業(直升(sheng)機(ji)維(wei)修工程(cheng)):理(li)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zhao)男生,無色盲色弱。
(十)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gong)程(cheng)專業:理(li)工(gong)類本(ben)科,學制四年。只(zhi)招男(nan)生,無色(se)盲(mang)色(se)弱。
(十一(yi))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航空(kong)電子設備維修(xiu)):理工類本科,學制(zhi)四(si)年。只招男生(sheng),無色盲色弱。
(十(shi)二)電(dian)(dian)氣工程及其(qi)自動化專業(航空電(dian)(dian)氣設(she)備維修):理(li)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se)盲色(se)弱(ruo)。
(十三)交通工程(cheng)專業(ye)(機場管理(li)與工程(cheng)):理(li)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wu)色盲色弱。
(十四)交通管(guan)理(li)專業(ye)(機場運(yun)行管(guan)理(li)):理(li)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十五(wu))物流工(gong)程專業(航空物流):理工(gong)類(lei)本(ben)科,學(xue)制四年(nian)。無色盲色弱。
(十六)工商管理專(zhuan)業:本(ben)科,文理兼(jian)收,學(xue)制四年。
(十(shi)七(qi))市場營銷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十(shi)八)安全工(gong)程專業:理工(gong)類本科,學制四(si)年(nian)。只招男生(sheng),無色盲色弱(ruo),無嗅覺障礙。
(十九)消防工(gong)程專業(ye):理(li)工(gong)類本科,學制(zhi)四年。只招男生,無(wu)色盲色弱,無(wu)嗅覺障(zhang)礙(ai)。
(二十(shi))信息與(yu)計(ji)算科學(xue)專業:理工類本科,學(xue)制四年(nian)。無色盲色弱。
(二(er)十一(yi))計算機(ji)科學(xue)(xue)與技術專(zhuan)業:理(li)工類本科,學(xue)(xue)制(zhi)四年。無色(se)盲色(se)弱。
(二十(shi)二)物(wu)聯(lian)網工程專業:理工類本科(ke),學(xue)制四年。無色(se)盲色(se)弱(ruo)。
(二十三)英(ying)語專(zhuan)業:本科,文理兼(jian)收,學制四(si)年。高(gao)考英(ying)語單(dan)科成(cheng)績不(bu)低于(yu)110分(fen),須加試口語。
(二十四)思(si)想(xiang)政治教育專業:本(ben)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二十五)公共事業(ye)(ye)管理專業(ye)(ye):本科,文理兼收(shou),學(xue)制(zhi)四(si)年。
(二十(shi)六)航空服務藝術(shu)與管理(li)專(zhuan)業:藝術(shu)類本科(ke),文理(li)兼收,學制(zhi)四年。考生須(xu)提前參加我院組織的校考并(bing)取(qu)得合格(ge)。
(二十(shi)七)空中乘務專業:專科,文理兼收(shou),學制三(san)年。考(kao)生須提前經我院組織的(de)面試體(ti)檢(jian)合格(ge),并取得面試體(ti)檢(jian)合格(ge)通知書(shu)方可報考(kao)。
(二十八)民航空中安全(quan)保衛專(zhuan)業(ye):專(zhuan)科,文(wen)理(li)兼收,學制三(san)年。考生須(xu)提前經我院組織的(de)面(mian)(mian)試(shi)體(ti)檢合(he)格,并取得(de)面(mian)(mian)試(shi)體(ti)檢合(he)格通知書方可報考。
(二十九)飛(fei)機(ji)機(ji)電(dian)設備(bei)維(wei)修(xiu)專(zhuan)業(ye):理工類專(zhuan)科,學制三(san)年。只招男生(sheng),無色(se)盲色(se)弱(ruo)。
第十五條 入學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并由省級教育考試院提供新生錄取名冊。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各專業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同時,根據我院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
除(chu)應(ying)用心理(li)學專業(ye)(ye)、英(ying)語專業(ye)(ye)、工(gong)(gong)商(shang)管理(li)專業(ye)(ye)、市場營銷專業(ye)(ye)、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e)(ye)及公共(gong)事業(ye)(ye)管理(li)專業(ye)(ye)外(wai),其余專業(ye)(ye)應(ying)無色(se)盲(mang)色(se)弱。安全(quan)工(gong)(gong)程專業(ye)(ye)及消(xiao)防工(gong)(gong)程專業(ye)(ye)應(ying)無嗅覺障礙。
第十八條 計劃編制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達的計劃總數執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批次人數,積極支持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實施。保證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預科轉入)、南疆單列計劃的完成。以上計劃數均包含在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內。
第十九條 計劃使用及調整: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準。我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及生源質量調控。針對飛行技術專業訂單式培養模式,學院有權與各省級招生部門協商增減計劃,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學院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選拔人才。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學院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提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的規定進行投檔。投檔后,學院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排隊順序進行錄退。我院不認可任何降分投檔政策。對于部分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分專業時,學院根據考生填報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相鄰專業志愿間分數級差一般為1分,不超過3分),各專業志愿之間分數級差相同,具體分值設置以能使學院所錄考生總體專業志愿滿足率達到最大時的級差設置為準。同分排序細則:1、理科考生按照數學成績和理綜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語文成績和文綜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3、不分科類考生按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之和進行排序,當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按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實考分減掉一個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愿排隊,依此類推。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否則作退檔處理。
在江蘇省實行“先分數后等級”錄取(qu)規則(ze)。
在(zai)內蒙古自治區(qu)實行“招(zhao)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zhuan)業志愿排隊錄(lu)取”的錄(lu)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航空服(fu)務(wu)藝術(shu)與(yu)管(guan)理專(zhuan)業(ye):2021年該專(zhuan)業(ye)面(mian)向黑(hei)龍江省(sheng)(sheng)、山東省(sheng)(sheng)、浙江省(sheng)(sheng)、江西省(sheng)(sheng)、陜西省(sheng)(sheng)、重慶市和貴(gui)州省(sheng)(sheng)招生(sheng)。考生(sheng)需參加我校(xiao)專(zhuan)業(ye)校(xiao)考并取得合格,文化(hua)及專(zhuan)業(ye)考試成績需達(da)到考生(sheng)所在省(sheng)(sheng)確定的藝術(shu)類本科(ke)控制(zhi)分數線以上,按照(zhao)高考文化(hua)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di)分擇優錄取。其(qi)它(ta)事宜詳(xiang)見《中國民(min)用航空飛行學(xue)院2021年藝術(shu)專(zhuan)業(ye)招生(sheng)簡章》。
第二十六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部分省市,我院對考生選考科目的要求,依照當地省級考試主管部門提前面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時,以四川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12000元/年,空中乘務專業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學費8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4440—4920元/年。
第二十八條 住宿費1200元/年。
第八章 獎貸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院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凡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 學院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類(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類(民航工會獎學金、民航報杯獎學金、大飛機·啟航獎學金等);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三十一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效證件,按期到學院辦理入學手續。按照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三章第九條規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在報到日期前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附所在街道、鄉鎮、當地民航招飛辦(飛行技術專業學生適用)證明,向我院學生處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入學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學籍。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停飛,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轉入相應地面專業學習。
第三十三條 除飛行技術專業外其它專業學生,學院根據社會用人需求的變化,組織轉專業考試,符合專業條件且考試合格的考生按學院相關規定轉入其申報專業學習。
第三十四條 證書頒發:凡具有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基本要求,準予畢業并頒發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第三十五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切實維護學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學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也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凡對我院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838-5183165。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生效。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簡章等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招飛中心)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于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xue)院(yuan)堅持把(ba)科(ke)(ke)(ke)技(ji)(ji)(ji)創新(xin)作為新(xin)時代民(min)航(hang)(hang)強(qiang)國(guo)建設的(de)支撐,以(yi)中(zhong)國(guo)民(min)航(hang)(hang)“四型(xing)科(ke)(ke)(ke)研(yan)院(yuan)所”“五大基地”為基礎,搭建和布局科(ke)(ke)(ke)技(ji)(ji)(ji)創新(xin)實驗平臺,形成(cheng)(cheng)具有一定規(gui)模的(de)科(ke)(ke)(ke)研(yan)資(zi)源(yuan)體系,涵蓋民(min)航(hang)(hang)運(yun)行安(an)全、維(wei)修(xiu)適航(hang)(hang)審(shen)定、通用航(hang)(hang)空(kong)(kong)等領(ling)域。在飛行技(ji)(ji)(ji)術(shu)(shu)、機務維(wei)修(xiu)、機場工程(cheng)與(yu)運(yun)行、空(kong)(kong)中(zhong)交通管(guan)理(li)、航(hang)(hang)空(kong)(kong)公(gong)司運(yun)營管(guan)理(li)等方面(mian),建成(cheng)(cheng)教(jiao)學(xue)科(ke)(ke)(ke)研(yan)實驗室、研(yan)究(jiu)中(zhong)心52個(ge),獲得省(sheng)部(bu)級(ji)以(yi)及(ji)共建、聯合重(zhong)點實驗室(工程(cheng)技(ji)(ji)(ji)術(shu)(shu)研(yan)究(jiu)中(zhong)心)8個(ge),產業技(ji)(ji)(ji)術(shu)(shu)創新(xin)聯盟4個(ge),是國(guo)家級(ji)高新(xin)技(ji)(ji)(ji)術(shu)(shu)開發(fa)區“協(xie)同創新(xin)與(yu)科(ke)(ke)(ke)技(ji)(ji)(ji)成(cheng)(cheng)果孵化中(zhong)心(德陽)”,擁有 “航(hang)(hang)空(kong)(kong)器防(fang)火救援院(yuan)士工作站(zhan)”,建有“中(zhong)國(guo)民(min)航(hang)(hang)數據(ju)工程(cheng)與(yu)行為科(ke)(ke)(ke)學(xue)研(yan)究(jiu)院(yuan)”,在學(xue)院(yuan)以(yi)及(ji)民(min)航(hang)(hang)的(de)科(ke)(ke)(ke)技(ji)(ji)(ji)發(fa)展中(zhong)發(fa)揮了引領(ling)作用。
5年來,學院承擔國家(jia)重點研發(fa)計劃、自然科學基(ji)金(jin)、社會(hui)(hui)科學基(ji)金(jin)和(he)軟科學等(deng)各級各類科研項目2000余項;獲得各類科技(ji)成果和(he)技(ji)術(shu)改進獎勵300多項,其中省(sheng)部(bu)級以上(shang)獎勵26項,國家(jia)發(fa)明專(zhuan)利、實(shi)用新型專(zhuan)利等(deng)300多項;在國內(nei)外高水平(ping)學術(shu)刊物上(shang)公(gong)開發(fa)表成果 1100余篇,出版有影響力的(de)學術(shu)專(zhuan)著100多部(bu);200余項科研成果及技(ji)術(shu)服務(wu)(wu)實(shi)現成果轉化(hua)和(he)應用,為(wei)100余家(jia)民航(hang)行業(ye)、地方政(zheng)府、企業(ye)提供科技(ji)服務(wu)(wu);為(wei)民航(hang)安(an)全(quan)運行、航(hang)空公(gong)司、空管(guan)系統、機場(chang)保障提供了高質量的(de)工程技(ji)術(shu)服務(wu)(wu)和(he)政(zheng)策標準(zhun)與決(jue)策咨詢,產生了良(liang)好的(de)經(jing)濟效益和(he)社會(hui)(hui)效益。
1956年05月26日(ri),經(jing)國務院(yuan)批準(zhun)成立,定名(ming)為中國民用航(hang)空局航(hang)空學(xue)校。
1956年09月22日,經國防部同意,更名為(wei)中(zhong)國人(ren)民(min)解(jie)放軍(jun)第十四航(hang)空學校。
1963年05月25日,教育部向(xiang)國(guo)務院報告,將學校列入(ru)高等學校名單。同(tong)年10月,按中央軍委指示(shi),學校更名為中國(guo)民(min)用航(hang)空高級航(hang)空學校。
1971年05月19日(ri),經(jing)中央軍委批準(zhun),學校更名為(wei)中國人(ren)民解放(fang)軍第(di)十四航空學校。
1980年10月11日,經國(guo)務院批準(zhun),學校更名為中國(guo)民用航空飛(fei)行專科(ke)學校。
1987年12月15日,經國(guo)家教委(wei)批準,學校升格并更名為中國(guo)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0年9月官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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