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國(guo)民(min)(min)用航(hang)空飛行(xing)學(xue)(xue)院,簡稱“中(zhong)飛院”,創(chuang)建(jian)(jian)于1956年,是中(zhong)國(guo)民(min)(min)用航(hang)空局直(zhi)屬(shu)的(de)全日制(zhi)普通高(gao)等(deng)學(xue)(xue)校(xiao)(xiao),是中(zhong)國(guo)民(min)(min)用航(hang)空局與四川省共建(jian)(jian)高(gao)校(xiao)(xiao)。學(xue)(xue)院作為(wei)(wei)中(zhong)國(guo)民(min)(min)航(hang)培養(yang)高(gao)素(su)質人才的(de)主力(li)高(gao)校(xiao)(xiao),經過60多年的(de)建(jian)(jian)設與發展,已成為(wei)(wei)全球民(min)(min)航(hang)職業飛行(xing)員(yuan)(yuan)培養(yang)規(gui)模較(jiao)(jiao)大、能力(li)較(jiao)(jiao)強、水平最(zui)高(gao),享譽國(guo)內、在(zai)世界民(min)(min)航(hang)有著(zhu)較(jiao)(jiao)高(gao)影響力(li)的(de)高(gao)等(deng)學(xue)(xue)府。中(zhong)國(guo)民(min)(min)航(hang)70%以(yi)上的(de)飛行(xing)員(yuan)(yuan)、80%以(yi)上的(de)機長(chang)畢業于此,被稱為(wei)(wei)“中(zhong)國(guo)民(min)(min)航(hang)飛行(xing)員(yuan)(yuan)的(de)搖籃”、中(zhong)國(guo)民(min)(min)航(hang)管理干部的(de)“黃埔”。
學院本部位于成都平原腹(fu)地的(de)四川(chuan)省廣漢市(shi),毗鄰成都市(shi)青(qing)白江區,校區地跨川(chuan)、豫兩省五市(shi)七(qi)個校區,占(zhan)地面積19000余畝。學院在四川(chuan)新津、廣漢、綿陽(yang)、遂寧和河南洛陽(yang)建有5個飛行(xing)訓(xun)練(lian)分(fen)院,在自貢、梧州、哈(ha)爾濱建有合作飛行(xing)訓(xun)練(lian)基地,管理運(yun)行(xing)5個通用及(ji)運(yun)輸航空(kong)(kong)機(ji)場,擁(yong)有共(gong)計21種型號400余架初、中、高級教(jiao)練(lian)機(ji),以及(ji)空(kong)(kong)客、波音(yin)等(deng)40臺全飛行(xing)模擬機(ji)、固定模擬機(ji)和練(lian)習器(qi),各型航空(kong)(kong)發動機(ji)500多臺。
學(xue)院(yuan)現有11個二(er)級學(xue)院(yuan)、4個一級學(xue)科碩(shuo)士學(xue)位(wei)授權點(dian),3個專業(ye)學(xue)位(wei)類別碩(shuo)士學(xue)位(wei)授權點(dian),36個本(ben)專科專業(ye),覆蓋(gai)了(le)(le)民航(hang)所(suo)有專業(ye)領域。學(xue)院(yuan)圖(tu)書(shu)館館藏(zang)紙(zhi)質圖(tu)書(shu)超(chao)過150萬(wan)冊、電子圖(tu)書(shu)超(chao)過580萬(wan)冊、數據(ju)庫52個,建立了(le)(le)6個以飛行(xing)訓(xun)練、航(hang)空安(an)全為主題(ti)的民航(hang)特(te)色數據(ju)庫,與中國商(shang)飛共建了(le)(le)國產商(shang)用飛機特(te)藏(zang)室。
學(xue)院現有(you)(you)專(zhuan)(zhuan)任教(jiao)(jiao)師(shi)1118人(ren),其中(zhong)“雙師(shi)”型教(jiao)(jiao)師(shi)400余(yu)人(ren),具有(you)(you)正高級飛(fei)行(xing)員、教(jiao)(jiao)授(shou)、研(yan)究員等高級職稱的(de)教(jiao)(jiao)師(shi)600余(yu)人(ren),有(you)(you)博士(shi)、碩士(shi)學(xue)位的(de)中(zhong)青年教(jiao)(jiao)師(shi)占(zhan)教(jiao)(jiao)師(shi)總數(shu)的(de)75%以上。他(ta)們(men)當中(zhong)有(you)(you)國(guo)家重點研(yan)發計劃首席科學(xue)家、民(min)(min)航(hang)科技創(chuang)新領(ling)軍人(ren)才、民(min)(min)航(hang)首屆科技創(chuang)新拔尖人(ren)才、國(guo)際民(min)(min)航(hang)組織專(zhuan)(zhuan)家組成(cheng)員、民(min)(min)航(hang)特聘專(zhuan)(zhuan)家、四(si)川省(sheng)突出貢獻(xian)中(zhong)青年專(zhuan)(zhuan)家教(jiao)(jiao)授(shou)、民(min)(min)航(hang)功勛飛(fei)行(xing)員和(he)國(guo)務(wu)院特殊(shu)津貼獲得者,形成(cheng)了(le)一支在國(guo)內(nei)外享有(you)(you)盛譽的(de)飛(fei)行(xing)技術、空(kong)(kong)中(zhong)交通管(guan)理(li)、航(hang)空(kong)(kong)工程等民(min)(min)航(hang)特有(you)(you)專(zhuan)(zhuan)業(ye)高水平師(shi)資隊伍(wu)。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院2021年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創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培養理、工、文、管、法、藝等門類高層次人才的應用型大學,是培養民航飛行、空管、機務、機場運行等特有專業以及其他相關專業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學。
第三條 學院全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國標代碼:10624)。
第四條 辦學類型:國家部委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培養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
第六條 學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南昌路四段46號);德陽校區(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千山街三段399號)。
以(yi)下專業大(da)一(yi)階(jie)段(duan)在德(de)陽校區就(jiu)讀,大(da)二(er)轉回校本部就(jiu)讀:飛(fei)行器動力工(gong)程(cheng)(cheng)、飛(fei)行器制造工(gong)程(cheng)(cheng)、飛(fei)行器適航技術、航空航天(tian)工(gong)程(cheng)(cheng)、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tong)工(gong)程(cheng)(cheng)、電(dian)子(zi)信(xin)息工(gong)程(cheng)(cheng)、電(dian)氣工(gong)程(cheng)(cheng)及其自動化(hua)、應用氣象(xiang)學、飛(fei)機機電(dian)設(she)備維修(xiu)。
第七條 聯系電話:0838—5182078。
第八條 郵政編碼:618307。
第九條 學院網址:www.cafuc.edu.cn
招生網址://zsc.cafuc.edu.cn E-MAIL: zsk@cafuc.edu.cn
微(wei)信公眾號:cafuc_zsc。
第十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院招生計劃編制、招考辦法、錄取標準及結果、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和措施等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負責高考錄取期間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十二條 招生處(招飛中心)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監察處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十四條 各專業招生具體要求:
(一(yi))飛(fei)(fei)行技(ji)術(shu)專業(ye)(ye)(運輸機駕駛):提前批本科,文理(li)兼收(shou),基本學(xue)制四(si)年(根據(ju)(ju)飛(fei)(fei)行訓練(lian)安排,實行彈性學(xue)制)。報考該專業(ye)(ye)須(xu)提前經過(guo)民航專業(ye)(ye)機構的招飛(fei)(fei)體(ti)檢(jian)鑒定、民用航空背景調查(cha)、飛(fei)(fei)行職業(ye)(ye)心理(li)學(xue)檢(jian)測(ce)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據(ju)(ju)投檔(dang)成績從(cong)高到低順序錄取。
本專業詳情(qing)見《中國民用航(hang)空(kong)飛行學院2021年(nian)招飛簡(jian)章(zhang)》,查詢網址://zsc.cafuc.edu.cn/。
(二)應用心理學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
(三)交通(tong)(tong)運輸專業(空中交通(tong)(tong)管制(zhi)、飛行(xing)(xing)簽派、航(hang)行(xing)(xing)情報):理(li)工(gong)類本科,學制(zhi)四(si)年。應滿足《民用航(hang)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li)規則》(CCAR-67FS-R2)規定,報考該(gai)專業考生身體基(ji)本要求(qiu):肝(gan)功正常,每眼(yan)矯正遠視力不(bu)低于5.0(E字表)且鏡(jing)片度數不(bu)大于500度。只招男生,無(wu)色盲色弱,無(wu)顯斜視,無(wu)語言、發音或聽力障礙,無(wu)精神(shen)疾病病史等。
(四(si))應(ying)用(yong)氣象(xiang)學(xue)專業(機場氣象(xiang)預報、航空公(gong)司(si)氣象(xiang)分析):理工類本科,學(xue)制四(si)年(nian)。無色(se)盲色(se)弱。
(五)導航工程(cheng)專業(導航應用(yong)與規(gui)劃、空管保障設施):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ruo)。
(六(liu))飛(fei)行器動(dong)力工程專(zhuan)業(ye)(飛(fei)機(ji)發(fa)動(dong)機(ji)維修(xiu)):理工類本科(ke),學制四年。只招(zhao)男生(sheng),無色盲色弱。
(七)飛行器制造(zao)工程(cheng)專業(飛機(ji)結構維修):理工類本科(ke),學制四(si)年。無色(se)盲色(se)弱。
(八)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se)盲色(se)弱。
(九)航(hang)空航(hang)天工(gong)程專業(ye)(直升機維修工(gong)程):理工(gong)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mang)色弱。
(十)無(wu)人駕駛航空(kong)器系統工程專業:理工類本(ben)科,學制四年。只(zhi)招男(nan)生,無(wu)色盲色弱。
(十一)電子(zi)信息(xi)工(gong)程專業(航空電子(zi)設備(bei)維(wei)修):理工(gong)類本(ben)科(ke),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se)盲色(se)弱(ruo)。
(十(shi)二(er))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hua)專(zhuan)業(航空(kong)電氣設(she)備維修):理工類(lei)本科(ke),學制四年。只招男生(sheng),無(wu)色盲色弱。
(十(shi)三)交通(tong)工程專業(機場管理與工程):理工類(lei)本科,學制四年(nian)。無(wu)色盲色弱。
(十四(si))交通(tong)管理專業(ye)(機場運行管理):理工類本科,學制四(si)年。無色盲色弱。
(十(shi)五)物流工程專業(航空物流):理工類本科,學(xue)制四年(nian)。無色盲色弱。
(十六)工商管(guan)理專業:本(ben)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十七)市(shi)場營(ying)銷(xiao)專業:本科,文理兼(jian)收,學制(zhi)四年。
(十(shi)八)安(an)全工(gong)程專業:理(li)工(gong)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sheng),無色盲色弱,無嗅覺障礙(ai)。
(十九)消防(fang)工(gong)程(cheng)專業:理工(gong)類本(ben)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無嗅覺障礙。
(二十)信息與計算科(ke)學專業(ye):理工類本(ben)科(ke),學制四年。無(wu)色盲色弱(ruo)。
(二十一(yi))計算機科學(xue)與技(ji)術專業(ye):理(li)工類本(ben)科,學(xue)制四(si)年。無(wu)色盲色弱。
(二十(shi)二)物聯網工(gong)程(cheng)專業:理工(gong)類本科,學(xue)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二十(shi)三)英語專業:本(ben)科,文(wen)理兼收,學制四年。高(gao)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須加(jia)試(shi)口語。
(二十四)思想政治教育專(zhuan)業(ye):本科,文理兼(jian)收(shou),學制(zhi)四年。
(二十五)公共事業管理(li)(li)專(zhuan)業:本(ben)科,文(wen)理(li)(li)兼收(shou),學制四年(nian)。
(二十六)航空(kong)服務藝術與管理專(zhuan)業:藝術類本(ben)科(ke),文理兼收,學(xue)制四年。考生須提(ti)前參加(jia)我院(yuan)組(zu)織的校(xiao)考并取得合格。
(二十七)空中乘務專業(ye):專科,文理兼收,學(xue)制三年。考(kao)生須(xu)提(ti)前經我院組織(zhi)的(de)面試體檢(jian)合(he)格(ge),并取得面試體檢(jian)合(he)格(ge)通知書方可(ke)報考(kao)。
(二十八)民航空中(zhong)安(an)全保衛專(zhuan)業(ye):專(zhuan)科,文理兼收,學(xue)制三年。考生須提(ti)前經(jing)我院組(zu)織的面(mian)(mian)試體(ti)檢合格,并取得(de)面(mian)(mian)試體(ti)檢合格通(tong)知(zhi)書方可報考。
(二十九)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專業(ye):理工類專科(ke),學制三年。只招男生,無色(se)盲色(se)弱。
第十五條 入學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并由省級教育考試院提供新生錄取名冊。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各專業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同時,根據我院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
除應用心(xin)理學專(zhuan)業(ye)(ye)、英語(yu)專(zhuan)業(ye)(ye)、工(gong)商管理專(zhuan)業(ye)(ye)、市(shi)場營(ying)銷專(zhuan)業(ye)(ye)、思想政(zheng)治教育(yu)專(zhuan)業(ye)(ye)及(ji)公共事業(ye)(ye)管理專(zhuan)業(ye)(ye)外,其余專(zhuan)業(ye)(ye)應無(wu)色盲色弱。安全工(gong)程(cheng)專(zhuan)業(ye)(ye)及(ji)消防工(gong)程(cheng)專(zhuan)業(ye)(ye)應無(wu)嗅覺(jue)障礙。
第十八條 計劃編制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達的計劃總數執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批次人數,積極支持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實施。保證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預科轉入)、南疆單列計劃的完成。以上計劃數均包含在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內。
第十九條 計劃使用及調整: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準。我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及生源質量調控。針對飛行技術專業訂單式培養模式,學院有權與各省級招生部門協商增減計劃,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學院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選拔人才。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學院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提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的規定進行投檔。投檔后,學院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排隊順序進行錄退。我院不認可任何降分投檔政策。對于部分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分專業時,學院根據考生填報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相鄰專業志愿間分數級差一般為1分,不超過3分),各專業志愿之間分數級差相同,具體分值設置以能使學院所錄考生總體專業志愿滿足率達到最大時的級差設置為準。同分排序細則:1、理科考生按照數學成績和理綜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語文成績和文綜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3、不分科類考生按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之和進行排序,當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按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實考分減掉一個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愿排隊,依此類推。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否則作退檔處理。
在江蘇省實行(xing)“先分數(shu)后等級”錄取規則(ze)。
在(zai)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zhao)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zhi)愿排隊錄取(qu)(qu)”的錄取(qu)(qu)規則。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航空服務藝(yi)術與(yu)管理專(zhuan)業(ye):2021年該(gai)專(zhuan)業(ye)面(mian)向黑龍江省(sheng)、山東省(sheng)、浙江省(sheng)、江西省(sheng)、陜西省(sheng)、重慶市和貴州省(sheng)招(zhao)生。考(kao)(kao)(kao)生需參(can)加我校專(zhuan)業(ye)校考(kao)(kao)(kao)并取得合格,文化及專(zhuan)業(ye)考(kao)(kao)(kao)試成(cheng)績(ji)需達到考(kao)(kao)(kao)生所在省(sheng)確(que)定(ding)的藝(yi)術類本(ben)科控制(zhi)分數線以上,按照高(gao)考(kao)(kao)(kao)文化考(kao)(kao)(kao)試成(cheng)績(ji)(含政策性加分)由高(gao)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它事宜詳見《中國民用航空飛(fei)行學(xue)院2021年藝(yi)術專(zhuan)業(ye)招(zhao)生簡章》。
第二十六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部分省市,我院對考生選考科目的要求,依照當地省級考試主管部門提前面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時,以四川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12000元/年,空中乘務專業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學費8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4440—4920元/年。
第二十八條 住宿費1200元/年。
第八章 獎貸(dai)政策(ce)
第二十九條 學院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凡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 學院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類(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類(民航工會獎學金、民航報杯獎學金、大飛機·啟航獎學金等);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三十一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效證件,按期到學院辦理入學手續。按照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三章第九條規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在報到日期前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附所在街道、鄉鎮、當地民航招飛辦(飛行技術專業學生適用)證明,向我院學生處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入學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學籍。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停飛,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轉入相應地面專業學習。
第三十三條 除飛行技術專業外其它專業學生,學院根據社會用人需求的變化,組織轉專業考試,符合專業條件且考試合格的考生按學院相關規定轉入其申報專業學習。
第三十四條 證書頒發:凡具有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基本要求,準予畢業并頒發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第三十五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切實維護學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學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也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凡對我院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838-5183165。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生效。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簡章等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招飛中心)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于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xue)院(yuan)堅持把(ba)科(ke)(ke)(ke)技(ji)(ji)創(chuang)新(xin)(xin)作(zuo)(zuo)為(wei)(wei)新(xin)(xin)時代民(min)(min)航強國(guo)建(jian)設的(de)支撐(cheng),以(yi)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航“四型科(ke)(ke)(ke)研(yan)(yan)院(yuan)所”“五大基(ji)地”為(wei)(wei)基(ji)礎,搭建(jian)和布局科(ke)(ke)(ke)技(ji)(ji)創(chuang)新(xin)(xin)實驗平(ping)臺,形(xing)成具有(you)一定規模的(de)科(ke)(ke)(ke)研(yan)(yan)資源體系,涵蓋民(min)(min)航運行(xing)安全、維修(xiu)適航審定、通(tong)用航空(kong)等領域。在飛行(xing)技(ji)(ji)術、機務維修(xiu)、機場(chang)工(gong)(gong)程(cheng)與(yu)運行(xing)、空(kong)中(zhong)(zhong)交通(tong)管理(li)、航空(kong)公司運營管理(li)等方(fang)面,建(jian)成教學(xue)科(ke)(ke)(ke)研(yan)(yan)實驗室(shi)、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52個(ge),獲得(de)省部級(ji)以(yi)及(ji)共建(jian)、聯合重點實驗室(shi)(工(gong)(gong)程(cheng)技(ji)(ji)術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8個(ge),產業技(ji)(ji)術創(chuang)新(xin)(xin)聯盟4個(ge),是國(guo)家級(ji)高新(xin)(xin)技(ji)(ji)術開發區“協(xie)同創(chuang)新(xin)(xin)與(yu)科(ke)(ke)(ke)技(ji)(ji)成果孵(fu)化中(zhong)(zhong)心(德陽)”,擁有(you) “航空(kong)器防火(huo)救援院(yuan)士工(gong)(gong)作(zuo)(zuo)站(zhan)”,建(jian)有(you)“中(zhong)(zhong)國(guo)民(min)(min)航數據(ju)工(gong)(gong)程(cheng)與(yu)行(xing)為(wei)(wei)科(ke)(ke)(ke)學(xue)研(yan)(yan)究(jiu)(jiu)院(yuan)”,在學(xue)院(yuan)以(yi)及(ji)民(min)(min)航的(de)科(ke)(ke)(ke)技(ji)(ji)發展中(zhong)(zhong)發揮了引領作(zuo)(zuo)用。
5年來,學(xue)院承擔(dan)國(guo)家(jia)(jia)重點研(yan)發(fa)計(ji)劃、自然科(ke)學(xue)基金、社(she)會科(ke)學(xue)基金和軟科(ke)學(xue)等各級各類科(ke)研(yan)項(xiang)目2000余(yu)項(xiang);獲得各類科(ke)技(ji)成果(guo)和技(ji)術(shu)改進獎(jiang)勵(li)300多(duo)(duo)項(xiang),其中省部級以(yi)上獎(jiang)勵(li)26項(xiang),國(guo)家(jia)(jia)發(fa)明專(zhuan)利(li)(li)、實(shi)(shi)用新型專(zhuan)利(li)(li)等300多(duo)(duo)項(xiang);在國(guo)內外高水平學(xue)術(shu)刊物上公開發(fa)表成果(guo) 1100余(yu)篇,出(chu)版有影響(xiang)力(li)的學(xue)術(shu)專(zhuan)著100多(duo)(duo)部;200余(yu)項(xiang)科(ke)研(yan)成果(guo)及(ji)技(ji)術(shu)服(fu)務實(shi)(shi)現成果(guo)轉化(hua)和應用,為100余(yu)家(jia)(jia)民航(hang)行業、地方政府、企業提供(gong)(gong)科(ke)技(ji)服(fu)務;為民航(hang)安全(quan)運行、航(hang)空公司、空管系(xi)統、機場保障提供(gong)(gong)了高質(zhi)量的工程技(ji)術(shu)服(fu)務和政策(ce)標準與(yu)決(jue)策(ce)咨詢,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she)會效益。
1956年05月(yue)26日,經國(guo)務(wu)院批準成立(li),定(ding)名為中國(guo)民用航空(kong)局航空(kong)學校。
1956年(nian)09月22日,經(jing)國防部同意,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四航空學校。
1963年05月(yue)25日,教育部向國務院報告,將學(xue)校列入高(gao)等學(xue)校名(ming)單(dan)。同(tong)年10月(yue),按中央軍委指示(shi),學(xue)校更名(ming)為中國民用航(hang)空(kong)(kong)高(gao)級航(hang)空(kong)(kong)學(xue)校。
1971年05月19日,經中(zhong)央軍委批準,學(xue)校(xiao)更名為中(zhong)國人民解放軍第十四(si)航空學(xue)校(xiao)。
1980年10月(yue)11日(ri),經國(guo)務院批準,學校更名為(wei)中國(guo)民用航空飛(fei)行專科學校。
1987年12月15日,經國家教委批準,學校升格并更(geng)名為中國民(min)用航空飛行(xing)學院(yuan)。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0年9月官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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