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企(qi)業(ye)(ye)廳SME Agency,是日本行(xing)政機關其中之(zhi)一,負(fu)責對占總企(qi)業(ye)(ye)數(shu)99.7%、總勞動人口7成(cheng)的357萬多家中小企(qi)業(ye)(ye)實施中小企(qi)業(ye)(ye)政策(ce),其官網(www.chusho.meti.go.jp)除了發布日本中小企(qi)業(ye)(ye)政策(ce)法令外,并為中小企(qi)業(ye)(ye)提(ti)供(gong)在法律顧(gu)問、經營咨詢、提(ti)供(gong)信(xin)息、人員培訓、派遣(qian)專家、國(guo)際化支援(yuan)、信(xin)用擔(dan)保等(deng)政策(ce)支持(chi)。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鑒于“健全的獨立的中小企業,能夠健全并發達國民經濟,防止經濟力量的集中,并且對經營企業的人確保公平的事業活動機會”。培育中小企業,以及為了完成這個任務,設置法列舉了13號中小企業廳的管轄事務:
策劃及(ji)制定(ding)培育及(ji)發(fa)展的基本方略(1號)
改(gai)善(shan)經(jing)(jing)營方法(fa)、提高技術和(he)其他經(jing)(jing)營(2號)
創造新事業(ye)(3號)
交易(yi)合理化(4號)
確保事業(ye)活動(dong)的(de)機會(5號)
經營穩定(6號)
順暢的資金(jin)供應(7號(hao))
經(jing)營相關診斷(duan)、建(jian)議及研修(8號(hao))
交流或合(he)作及(ji)中小企業組織(zhi)(9號)
對經營咨詢、中小企業行政投訴或意見的提出或查詢,應作出必要的處理或斡旋(10號)
每年制作(zuo)《中小企業白皮書》中收錄的(de)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