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ri)本中(zhong)小(xiao)企(qi)業廳SME Agency,是日(ri)本行政機(ji)關其中(zhong)之一,負責對(dui)占總(zong)(zong)企(qi)業數99.7%、總(zong)(zong)勞動人(ren)口7成的357萬多家中(zhong)小(xiao)企(qi)業實施中(zhong)小(xiao)企(qi)業政策,其官(guan)網(wang)(www.chusho.meti.go.jp)除(chu)了(le)發布日(ri)本中(zhong)小(xiao)企(qi)業政策法(fa)令外,并為中(zhong)小(xiao)企(qi)業提供在法(fa)律顧問、經營咨詢、提供信息、人(ren)員培訓、派遣(qian)專家、國(guo)際(ji)化支援、信用擔保等政策支持。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鑒于“健全的獨立的中小企業,能夠健全并發達國民經濟,防止經濟力量的集中,并且對經營企業的人確保公平的事業活動機會”。培育中小企業,以及為了完成這個任務,設置法列舉了13號中小企業廳的管轄事務:
策劃及制(zhi)定培育及發展的(de)基本方略(1號)
改善經營(ying)方法、提高(gao)技術和其他經營(ying)(2號)
創(chuang)造新事業(3號(hao))
交易(yi)合理(li)化(hua)(4號)
確(que)保事業(ye)活動的機會(5號)
經營(ying)穩定(6號(hao))
順暢(chang)的(de)資金供(gong)應(7號)
經(jing)營相(xiang)關診斷、建議及研(yan)修(8號(hao))
交(jiao)流或合(he)作及中小企業組織(zhi)(9號)
對經營咨詢、中小企業行政投訴或意見的提出或查詢,應作出必要的處理或斡旋(10號)
每年制(zhi)作《中小企(qi)業白皮(pi)書》中收錄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