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劉易斯(si)出(chu)生在路易斯(si)安(an)那州的(de)(de)(de)一個貧困家庭(ting),他的(de)(de)(de)父母用抵押農場的(de)(de)(de)錢(qian)給(gei)他買(mai)了一架(jia)鋼(gang)(gang)琴,年輕時和(he)兩(liang)個堂兄弟一起彈鋼(gang)(gang)琴。隨后(hou),受到堂兄、電臺音(yin)樂(le)以(yi)及當時流行唱片(pian)的(de)(de)(de)影響,他音(yin)樂(le)風格融合了節(jie)奏和(he)布(bu)(bu)魯斯(si)、布(bu)(bu)吉-伍吉、福音(yin)音(yin)樂(le)、鄉村音(yin)樂(le),以(yi)及當時新興的(de)(de)(de)鄉村布(bu)(bu)吉的(de)(de)(de)風格。離開(kai)宗教音(yin)樂(le)后(hou),劉易斯(si)開(kai)始在俱樂(le)部里表(biao)演,并(bing)開(kai)始接觸新的(de)(de)(de)搖滾風格。
1954年,灌制了(le)自己的第(di)一(yi)份小樣(yang)。
1956年,開始大量的(de)錄(lu)制唱片,有(you)個人(ren)的(de),也有(you)與他人(ren)合(he)作(zuo)的(de),他獨具特色的(de)鋼琴(qin)演奏可以在當時很多著名的(de)專(zhuan)輯(ji)(ji)中聽到;同年,與他人(ren)合(he)作(zuo)了專(zhuan)輯(ji)(ji)《百(bai)萬美元四重奏》,合(he)作(zuo)者包括卡爾·珀金斯(si)和約翰尼·卡什。
1957年(nian),開始憑借單曲推(tui)進自(zi)己的(de)個人事業(ye)。歌(ge)曲《洛塔-夏金的(de)一(yi)切》和《大火球(qiu)》讓他迅速成名。這兩首單曲分別在(zai)1999年(nian)和1998年(nian)被選入(ru)格萊美的(de)名曲館。
2005年,《洛塔-夏(xia)金的一切》還被(bei)美(mei)國國會(hui)圖書館(guan)的國家唱片檔案室永久收(shou)藏。
從1957年(nian)—2006年(nian),一共發表了47首單曲,22張專(zhuan)輯,獲得14個(ge)排行(xing)榜冠(guan)軍,擁有(you)9張金唱片。
1986年,入選(xuan)了鄉村(cun)搖滾(gun)名人堂,他和約翰尼(ni)-卡什(shen)、卡爾(er)-珀金(jin)斯、羅伊-奧比森的作品《Roy Orbison》一起入選(xuan)格萊美(mei)“最經典的55張專輯(ji)”。
2003年,他的唱片《都是致命的,沒(mei)有(you)充數的:選(xuan)集(ji)》在滾石雜志評(ping)選(xuan)的“所有(you)時代最偉(wei)大的500張專輯”中名(ming)列(lie)242。
2004年,在滾石雜志評出的(de)“所有(you)時代最(zui)偉大的(de)100名(ming)藝術家(jia)”中(zhong)他排名(ming)第24。
2005年,獲得第47屆格(ge)萊美終生成就獎。
2006年,專(zhuan)(zhuan)輯《Last Man Standing》銷量達到50萬,成為他最暢(chang)銷的個人專(zhuan)(zhuan)輯。
2007年,獲得搖滾名(ming)人堂的美國音樂名(ming)人賽大獎。 是Billboard評選出(chu)的“50名(ming)所有時代最(zui)偉大的鄉村音樂家(jia)”之一,被稱為“搖滾界(jie)首位偉大的狂野之人”、“搖滾界(jie)首位偉大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