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物理學院是由東北人民大學物理系發展而來的。1985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物理學院建立“首批物理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986年凝聚態物理學專業被教育部評定為“國家重點學科專業”;1993年物理學科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1997年物理學科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評定為“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即對物理學一級學科所包含的全部(八個)專業有博士學位授予權。1998年凝聚態物理學專業、光電子和光學專業被教育部確定為“211工程”重點學科專業。吉林大學物理學在教育部第4次全國高校學科評估中,評估結果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