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業名稱權和商標權的區別
1、個數不同
一個(ge)(ge)(ge)(ge)公司一般都(dou)只有(you)一個(ge)(ge)(ge)(ge)商(shang)業(ye)名稱(cheng),而一個(ge)(ge)(ge)(ge)企業(ye)名稱(cheng)可以(yi)有(you)很多(duo)個(ge)(ge)(ge)(ge)商(shang)標,并且一個(ge)(ge)(ge)(ge)商(shang)標也(ye)可以(yi)用在多(duo)個(ge)(ge)(ge)(ge)企業(ye)名稱(cheng)上。
2、表(biao)現(xian)形式不同
商標可以有(you)多(duo)種(zhong)表現(xian)形式,可以是圖形,也(ye)可以是文(wen)字(zi),還可以是字(zi)母,而企業商業名稱只能(neng)是兩個或者多(duo)個漢字(zi)構成(cheng)。
3、受保護的法律不一(yi)樣(yang)
商標受(shou)《商標法》保護(hu),而商業名(ming)稱(cheng)(cheng)由《企業名(ming)稱(cheng)(cheng)登記管理規(gui)定(ding)》保護(hu)。
4、保護的時(shi)間不一樣(yang)
商(shang)標保護時間(jian)只有十年(nian),十年(nian)后(hou)要再(zai)用(yong)的話,就(jiu)得續展,而企(qi)業名稱是終生的,一次注冊就(jiu)可(ke)以(yi)了。
5、保護的(de)地點不一(yi)樣
商標一(yi)旦在中國注冊,就(jiu)全國受保護(hu),而(er)商業(ye)名稱一(yi)般都限定在省、市(shi)、縣(xian)等一(yi)定行政(zheng)區(qu)劃之(zhi)內。
二、商業名稱權與商標權的沖突與解決途徑
1、商業(ye)名稱(cheng)權與商標權的沖突
①將(jiang)與他人企(qi)業名稱中(zhong)的字(zi)號相同或者近(jin)似的文(wen)字(zi)注冊為(wei)商(shang)(shang)標(biao),引起相關公眾對企(qi)業名稱所(suo)有人與注冊商(shang)(shang)標(biao)人的誤認或者誤解(jie)。
②將與他人(ren)注冊(ce)(ce)商(shang)標相同或(huo)者近(jin)似的文(wen)字登記(ji)為企(qi)業名稱(cheng)中的字號,引起相關公眾對商(shang)標注冊(ce)(ce)人(ren)與企(qi)業名稱(cheng)所有人(ren)的誤(wu)認或(huo)者誤(wu)解的。
2、商(shang)業(ye)名稱(cheng)權(quan)與商(shang)標(biao)權(quan)沖突(tu)的解決
國家工商(shang)行政管理局1999年發布了(le)《關(guan)于解(jie)決商(shang)標與企業名稱(cheng)中若干問(wen)題的意見》,該《意見》規定,處理商(shang)標與企業名稱(cheng)混淆(xiao)的案件,應當(dang)符合(he)下列條件:
①商標與(yu)企業(ye)名(ming)稱產生(sheng)混(hun)淆,損害在先權利(li)人的合法權益。
②商標已注冊和企業(ye)名稱已登記。
③自商標注(zhu)(zhu)冊(ce)之日或(huo)者企業名稱登記(ji)之日起5年(nian)內提出請求(含已提出請求但尚(shang)未處(chu)理的),但惡(e)(e)意(yi)注(zhu)(zhu)冊(ce)或(huo)者惡(e)(e)意(yi)登記(ji)的不受此限。
符合上述條件的商(shang)標注(zhu)冊人或(huo)(huo)者(zhe)企(qi)業名(ming)稱所有人認為自己的權益(yi)受到損害的,可(ke)以書面(mian)形式向國家工商(shang)行(xing)政管(guan)(guan)理(li)局或(huo)(huo)者(zhe)省級工商(shang)行(xing)政管(guan)(guan)理(li)局投(tou)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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