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hun)財產(chan)分(fen)割】再婚(hun)夫妻財產(chan)分(fen)割 再婚(hun)夫妻房產(chan)如何(he)分(fen)
再婚夫妻財產分割
再婚夫妻財產協議(約定)
男方: 居民(min)身份證號碼:
女方: 居(ju)民身份證(zheng)號碼:
鑒(jian)于男女雙方(fang)經過自由戀愛,登記結婚(hun)(hun),因雙方(fang)均(jun)屬再婚(hun)(hun),各(ge)自都有(you)孩子,為了避免婚(hun)(hun)后矛盾,維護婚(hun)(hun)姻關系,特(te)訂立如下夫妻財(cai)產(chan)書面協議(約定)。
一、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前財產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不動產、動產、其他個人用品;債權、股票、期貨、銀行存款、國(guo)庫(ku)券、其(qi)他(ta)有(you)價證券;工資(zi)收入(ru)、經(jing)營所得、投(tou)資(zi)所得、繼承所得、贈與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債權等。
二(er)、雙(shuang)方(fang)各(ge)自(zi)婚后(hou)所(suo)得(de)財產歸(gui)各(ge)自(zi)所(suo)有。即(ji)在(zai)男(nan)方(fang)名下的財產歸(gui)男(nan)方(fang)所(suo)有,在(zai)女方(fang)名下的財產歸(gui)女方(fang)所(suo)有。婚后(hou)財產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不動產、動產、其他個人用品;債(zhai)權、股票、期貨、銀(yin)行(xing)存款、國庫券、其他有價證券;工(gong)資(zi)收入、經營(ying)所(suo)得(de)、投資(zi)所(suo)得(de)、繼承所(suo)得(de)、贈與所(suo)得(de)、偶然所(suo)得(de)以(yi)及債(zhai)權等。
三(san)、雙方婚前(qian)婚后各(ge)(ge)自個人債(zhai)務由各(ge)(ge)自償還。
四、雙方各自(zi)的財(cai)產由各自(zi)的孩子繼承。
五、雙方(fang)共(gong)同生活開(kai)支由雙方(fang)共(gong)同負擔。
六、雙方之間(jian)有相互(hu)撫助的義務。
七(qi)、本協議(約(yue)定)經雙方簽字后生效(xiao)。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再婚夫妻房產如何分
根據《婚姻法(fa)(fa)》和其他(ta)法(fa)(fa)律的有關規定(ding),再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dui)共(gong)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an)照如下辦法(fa)(fa)進行(xing):
一、離婚(hun)時,再婚(hun)夫妻的共有(you)房產由雙方協議(yi)處理;協議(yi)不成的,由人民法(fa)院根(gen)據財(cai)產的具(ju)體情況并照顧女(nv)方和子女(nv)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再(zai)婚(hun)夫妻(qi)共有的(de)(de)房產,原則上應均等(deng)分割(ge),具體(ti)處理根據生(sheng)產、生(sheng)活的(de)(de)實際需要和財產的(de)(de)來源等(deng)情況也可以(yi)有所(suo)差別。
三(san)、對不宜分割使用的(de)夫妻共有(you)的(de)房屋,應(ying)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you)。分得房屋的(de)一方對另一方應(ying)給予相應(ying)于(yu)給房屋一半價(jia)值的(de)補(bu)償(chang)。在雙方條件等同的(de)情況下,應(ying)照顧女方。
四(si)、婚(hun)姻關(guan)系存(cun)續期間(jian)居(ju)住的(de)房屋屬于一(yi)方所有,另一(yi)方以(yi)離(li)婚(hun)無居(ju)住地(di)為由要求暫(zan)住的(de),經(jing)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de)需要給予暫(zan)住,但一(yi)般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