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以合法斷絕父子關系嗎
具有血(xue)緣關系的(de)親生(sheng)父(fu)母子女是最近的(de)直(zhi)系血(xue)親,其親屬關系是基于血(xue)緣形成(cheng)的(de)。自(zi)然(ran)血(xue)親的(de)親屬關系因出(chu)生(sheng)而產生(sheng),因死亡而消(xiao)滅。所謂(wei)消(xiao)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xi),也(ye)(ye)就自(zi)然不(bu)能通過(guo)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ye)(ye)不(bu)能通過(guo)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yi)而消(xiao)滅(mie)。
斷(duan)絕父(fu)子關系在法律上的程序,只能通收(shou)養解除雙方(fang)的權利義務,而收(shou)養送養只能是未成年(nian)人。
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有效嗎
我國(guo)法律(lv)目前不認可這種“斷絕父子關系”的(de)協議,它是無效的(de)。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yue)1日施行)第二條規定(ding),合同是平等(deng)主體的自然人(ren)、法人(ren)、其(qi)他組(zu)織之(zhi)間設立、變更、終(zhong)止民(min)事權利(li)義(yi)務關系的協議(yi)。
婚姻、收(shou)養、監(jian)護等有關(guan)(guan)身份關(guan)(guan)系(xi)的協議(yi),適用其他(ta)法律的規定。父親(qin)之間的父子血緣關(guan)(guan)系(xi)屬于身份關(guan)(guan)系(xi),不屬于合(he)同(tong)法調(diao)整的范圍。
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為加以解除。
因(yin)此,斷(duan)絕父(fu)子關(guan)系協議不(bu)能產(chan)生(sheng)法律效(xiao)力,作為(wei)子女(nv)仍然有贍養父(fu)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