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像作品與錄像制品的區別
1、錄像作品
錄(lu)像(xiang)作品(pin)是指(zhi)攝制在一(yi)定(ding)物(wu)質上的(de)(de),由一(yi)系列有伴音(yin)或(huo)者(zhe)無伴音(yin)的(de)(de)畫面組(zu)成的(de)(de),需要借助專(zhuan)門的(de)(de)裝(zhuang)置才(cai)能放(fang)映,播放(fang)的(de)(de)作品(pin),如電影、電視、錄(lu)像(xiang)帶(dai)等(deng)。
攝制這種電影、電視、錄像帶(dai)的(de)制作(zuo)(zuo)(zuo)人,在制作(zuo)(zuo)(zuo)過(guo)(guo)程(cheng)中(zhong)需(xu)要(yao)充(chong)分發揮(hui)想(xiang)象力和獨創(chuang)性(xing),表(biao)現在對表(biao)演者的(de)表(biao)演動作(zuo)(zuo)(zuo)的(de)創(chuang)造、置景、配音(yin)、攝制技術的(de)運用,剪接等具(ju)體活(huo)動中(zhong),通過(guo)(guo)這(zhe)種“充(chong)分發揮(hui)個人的(de)想(xiang)象力和獨創(chuang)性(xing)”制成的(de)錄像,就是作(zuo)(zuo)(zuo)品。
2、錄像制品
錄(lu)音錄(lu)像制品(pin),是指(zhi)將(jiang)(jiang)已制作成功(gong)的(de)(de)作品(pin)再重(zhong)新(xin)進(jin)行翻(fan)錄(lu),完全運用原制成品(pin)的(de)(de)各項標準、要求,或(huo)(huo)是機械地將(jiang)(jiang)表演(yan)者的(de)(de)表演(yan)或(huo)(huo)景物錄(lu)制下(xia)來的(de)(de)非智力創作成果(guo)。
這種錄(lu)音錄(lu)像制品、制作人(ren)在錄(lu)制過程中(zhong)不(bu)需要(yao)發揮(hui)想象力、不(bu)需要(yao)發揮(hui)創造性,只是一(yi)種復(fu)制技術(shu),不(bu)屬著作權法中(zhong)規定(ding)的(de)作品范疇。
錄像作品是否有著作權
有,錄像作品(pin)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受保護對象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yin)樂、戲劇、曲藝(yi)、舞蹈、雜技藝(yi)術(shu)作(zuo)品;
4、美術、建筑作品。
錄像制品和視聽作品的區別
1、性質不同
錄像(xiang)制品(pin)是指電(dian)影(ying)作(zuo)品(pin)和以類似(si)攝(she)制電(dian)影(ying)的(de)方(fang)法創作(zuo)的(de)作(zuo)品(pin)以外(wai)的(de)任(ren)何有伴音(yin)或者無伴音(yin)的(de)連續相關(guan)形象(xiang)、圖像(xiang)的(de)錄制品(pin)。
而(er)視聽作品是指通過(guo)機械裝(zhuang)置能直接為人的視覺和(he)聽覺所感知的作品。
2、作品不同
錄像制品是對表演或其他形象、影(ying)像進行機(ji)械錄制產生的(de),不具(ju)備作品所具(ju)有的(de)獨創性(xing),不構成作品。
而視聽作品包括有聲電影、電視、錄像(xiang)作品和(he)其他錄制(zhi)在(zai)磁帶、唱片或類似這一方面配音圖像(xiang)作品等。
3、特點不同
錄像(xiang)制品(pin)是鄰接(jie)權的客體,因為(wei)它不夠(gou)成為(wei)錄像(xiang)作(zuo)品(pin)的條件,所以其(qi)制作(zuo)者不能(neng)對(dui)此享有著(zhu)作(zuo)權,只能(neng)享有鄰接(jie)權。
而視(shi)聽(ting)作(zuo)品為(wei)受著作(zuo)權法(fa)保護的一種作(zuo)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