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北京(jing)大(da)學法(fa)學專業畢業,法(fa)學學士。
1993年7月(yue),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ye)畢(bi)業(ye),法學博(bo)士(shi)。
1995年,美國波(bo)士頓大(da)學法學院訪問(wen)學者。
1996年(nian),澳(ao)大利亞(ya)悉尼大學訪問(wen)學者。
1997年,澳大(da)利亞墨爾本大(da)學訪問學者。
2001年,美國(guo)耶魯大學(xue)高(gao)級訪問(wen)學(xue)者。
1993年(nian)9月-1995年(nian)7月,任中(zhong)國政法大學(xue)中(zhong)國法制研究所講(jiang)師。
1995年(nian)7月(yue)-1998年(nian)9月(yue),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所(suo)副教授、副所(suo)長(chang)。
1998年9月(yue)-2001年1月(yue),任(ren)中(zhong)國(guo)政(zheng)法大學法制(zhi)所(suo)教授、副所(suo)長(chang)。
2001年1月起,任(ren)中(zhong)國(guo)政法(fa)大學(xue)訴訟(song)法(fa)學(xue)研究中(zhong)心副(fu)主(zhu)任(ren)。
2002年7月起,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
2006年2月(yue)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chang)。
2019年5月至今,中(zhong)國政(zheng)法大學校長、黨(dang)委副書記。
2020年8月20日,被(bei)最(zui)高(gao)人民檢察院聘(pin)任為最(zui)高(gao)人民檢察院專(zhuan)家(jia)咨詢委員,聘(pin)期為五年。
此外,直接參與《國(guo)家賠償(chang)法(fa)(fa)》、《行(xing)政處罰法(fa)(fa)》、《立法(fa)(fa)法(fa)(fa)》、《行(xing)政許可(ke)法(fa)(fa)》等國(guo)家多部重要法(fa)(fa)律的起草工作。
兼任中國法(fa)學會行政法(fa)學研(yan)究會會長,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li)事,,國家發(fa)展和改革委(wei)(wei)員會、教育部(bu)、建設部(bu)、福建省人民政府顧問(wen)(wen),青海省人民政府法(fa)律顧問(wen)(wen),北京市(shi)公安局專(zhuan)家咨詢(xun)委(wei)(wei)員,北京市(shi)“依(yi)法(fa)治市(shi)”顧問(wen)(wen)等職務。
2017年,榮獲CCTV“中國法治人(ren)物”。
2020年11月,榮獲“中國年度影響力人物(wu)評選”之“2020年度法治人物(wu)”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