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02月,擔任(ren)離石(shi)縣城(cheng)關鎮大土河村生產隊長。
1985年(nian)08月,擔任離石(shi)縣(xian)城(cheng)關鎮(zhen)大(da)土河煤礦礦長。
1985年,創辦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責任公司。
1994年05月,擔(dan)任山西省離石大土河(he)煤焦企業集團總公司(si)董事(shi)長、總經理。
2002年09月,擔任山(shan)西(xi)大土河焦(jiao)化有限責任公司(si)董事長。
2015年09月06日,因涉嫌(xian)單位行賄罪(zui),被相(xiang)關部門依法逮捕。
2003年(nian)06月,被山西省鄉鎮管理局評為“山西省優秀民營(ying)企(qi)業(ye)家”。
2003年(nian)09月(yue),被山西省經貿委評(ping)為“2002年(nian)度(du)營銷工作先進個人(ren)”。
2003年10月,被(bei)呂(lv)梁(liang)(liang)行(xing)政公(gong)署(shu)評為“呂(lv)梁(liang)(liang)地區(qu)優秀民營企業家(jia)”。
2003年10月,被呂梁(liang)行政公署評為“經濟結構調整先進企業家”。
2004年04月,被(bei)評(ping)為“山西省勞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