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nian)02月,擔任離石縣城(cheng)關鎮(zhen)大土河村生產隊長(chang)。
1985年08月,擔任(ren)離石縣城關鎮大土(tu)河煤礦礦長。
1985年,創(chuang)辦山西大(da)土河焦化有限責任(ren)公(gong)司(si)。
1994年05月,擔任山西(xi)省離石大(da)土河煤焦(jiao)企業集(ji)團總公司董事(shi)長、總經理。
2002年09月,擔(dan)任山西(xi)大(da)土(tu)河焦化(hua)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5年09月06日,因涉嫌(xian)單位行賄罪(zui),被相關部門依法逮捕。
2003年06月,被山(shan)西(xi)省鄉(xiang)鎮(zhen)管理局評為“山(shan)西(xi)省優(you)秀民(min)營企業家”。
2003年(nian)09月,被山西省經貿(mao)委評為“2002年(nian)度營銷工作先(xian)進個(ge)人”。
2003年10月,被呂梁行政公署評為(wei)“呂梁地區優(you)秀民(min)營企業(ye)家(jia)”。
2003年10月(yue),被呂梁行政公署評為“經(jing)濟(ji)結構調整(zheng)先進企業(ye)家”。
2004年04月,被評為“山西省勞動模(mo)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