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02月,擔任離石(shi)縣城關鎮(zhen)大土(tu)河村生產隊長(chang)。
1985年(nian)08月,擔任(ren)離石縣城關鎮大土河煤礦礦長。
1985年,創辦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責(ze)任公司。
1994年05月,擔任山西(xi)省離石大(da)土(tu)河煤焦企業集團總公司董事(shi)長、總經理。
2002年09月,擔任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責任公(gong)司董事(shi)長(chang)。
2015年09月06日,因涉(she)嫌單位行賄罪,被相關部(bu)門依法逮捕。
2003年(nian)06月(yue),被山(shan)西省(sheng)鄉(xiang)鎮(zhen)管(guan)理局評為“山(shan)西省(sheng)優秀民營企業家”。
2003年(nian)09月,被山西省經貿委評為“2002年(nian)度營(ying)銷工作(zuo)先進個人”。
2003年(nian)10月,被呂(lv)梁行政公(gong)署評為“呂(lv)梁地區優秀民營企業家”。
2003年10月,被(bei)呂梁行政公署評為“經濟結構(gou)調整先進企業(ye)家”。
2004年04月,被評為“山西省勞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