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u)東(dong)莞市(shi)(shi)發(fa)展和(he)改(gai)革(ge)局發(fa)布的(de)《關(guan)于調整我市(shi)(shi)自來水供水價格問題的(de)通知》,從(cong)2016年4月1日(ri)起(qi),東(dong)莞市(shi)(shi)的(de)水費收費標準如下(xia):
大市區抄表到戶水價表
注:大市區包括莞城、東(dong)城、南城、萬江范圍。
轉供水和東江沿線自制水企業抄表到戶水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