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學是多科性應用研究型大學,現有(you)上海市浦東新區(qu)(qu)滬城環路(lu)校區(qu)(qu)、楊浦區(qu)(qu)軍(jun)工路(lu)校區(qu)(qu)2個(ge)校區(qu)(qu),另有(you)濱(bin)海基地(di)(di)386畝(mu)、象山科(ke)教基地(di)(di)56.7畝(mu)。那么上(shang)海海洋大學(xue)是幾(ji)本?據了解(jie),自(zi)2018年開始(shi),上(shang)海高考本科第一(yi)批(pi)(pi)和第二批(pi)(pi)合并(bing)為(wei)本科批(pi)(pi),所以上(shang)海海洋大學(xue)屬(shu)于本科院校。
學(xue)校設14個(ge)(ge)(ge)(ge)(ge)學(xue)院(yuan)(部),有本科(ke)(ke)專(zhuan)(zhuan)業(ye)42個(ge)(ge)(ge)(ge)(ge),其中國(guo)(guo)(guo)家(jia)(jia)特色(se)專(zhuan)(zhuan)業(ye)5個(ge)(ge)(ge)(ge)(ge),食品科(ke)(ke)學(xue)與工(gong)程專(zhuan)(zhuan)業(ye)獲得IFT食品專(zhuan)(zhuan)業(ye)國(guo)(guo)(guo)際認證,國(guo)(guo)(guo)家(jia)(jia)級(ji)(ji)一(yi)流本科(ke)(ke)專(zhuan)(zhuan)業(ye)建設點6個(ge)(ge)(ge)(ge)(ge)、市(shi)(shi)(shi)級(ji)(ji)2個(ge)(ge)(ge)(ge)(ge)。擁有國(guo)(guo)(guo)家(jia)(jia)精品課(ke)(ke)程3門、上海市(shi)(shi)(shi)精品課(ke)(ke)程、示范性(xing)課(ke)(ke)程等45門,國(guo)(guo)(guo)家(jia)(jia)級(ji)(ji)教學(xue)團(tuan)隊1個(ge)(ge)(ge)(ge)(ge)、市(shi)(shi)(shi)級(ji)(ji)教學(xue)團(tuan)隊4個(ge)(ge)(ge)(ge)(ge),國(guo)(guo)(guo)家(jia)(jia)級(ji)(ji)實驗教學(xue)示范中心2個(ge)(ge)(ge)(ge)(ge),上海市(shi)(shi)(shi)實驗教學(xue)示范中心1個(ge)(ge)(ge)(ge)(ge)(立項建設),2個(ge)(ge)(ge)(ge)(ge)海外實習(xi)基地、近200個(ge)(ge)(ge)(ge)(ge)國(guo)(guo)(guo)內教學(xue)實踐基地、5個(ge)(ge)(ge)(ge)(ge)教學(xue)科(ke)(ke)研基地。
學校現(xian)有(you)教職工1200余人(ren)(ren)(ren),其中,教學科研人(ren)(ren)(ren)員(yuan)(yuan)800余人(ren)(ren)(ren),具有(you)高級專(zhuan)業技(ji)術職務(wu)490余人(ren)(ren)(ren),校內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450余人(ren)(ren)(ren)。教師中擁有(you)國(guo)家(jia)(jia)級各(ge)類人(ren)(ren)(ren)才26人(ren)(ren)(ren)次、省(sheng)部(bu)級各(ge)類人(ren)(ren)(ren)才173人(ren)(ren)(ren)次,國(guo)務(wu)院第(di)七屆學科評議組成員(yuan)(yuan)2人(ren)(ren)(ren)、享受國(guo)務(wu)院特殊津貼人(ren)(ren)(ren)員(yuan)(yuan)57人(ren)(ren)(ren)、農(nong)業部(bu)現(xian)代農(nong)業產(chan)業技(ji)術體系崗位科學家(jia)(jia)10人(ren)(ren)(ren)等。
本章更新至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一、院校全稱
上海海洋大學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999 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海洋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海洋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海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紀檢監察部門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1. 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 我校本年度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等相關文件。
3. 我校各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
1. 入學考試語種要求。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入學外語考試語種應為英語。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同時參加各省招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使用外語語種
2. 入學后外語教學安排。外語類專業:除本專業語種教學外,均開設二外必修課程;非外語類專業:均設置外國語言類必修課。其中,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學生必修英語,高考外語科目非英語的學生可修讀英語必修課或選擇學校開設的日語、朝鮮語課程作為必修課。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身體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錄取規則
一、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 投檔規則。學校按照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和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優先,不設志愿級差。
2. 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投檔分數為依據,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各專業間無志愿級差;專業錄取時總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 同分錄取規則。按各省投檔的分數位序進行順序錄取。無分數位序的省份,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
4. 調劑錄取規則。對投檔到我校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考生只在被投檔的組內的未錄滿專業予以調劑錄取。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情況在未錄滿的專業中予以調劑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二、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同時,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在該省份公布的相關要求。
三、 特殊類型招生規則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錄取規則按照我校公布的《2021年上海海洋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章程》執行。
四、 投檔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剩余招生計劃數進行征集志愿投檔,專業錄取辦法不變。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作降分錄取,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五、 加分政策。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已計入投檔成績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2.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3.中澳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學生資助相關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30余項獎學金、10余項助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舉報電話:021-61900294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hou.edu.cn
招生辦官網:zsjy.shou.edu.cn
咨詢電話: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須知
按類招生專業的說明:按類招生的具體專業詳見各省招生專業備注或我校招生網站招生計劃信息。入學后按學校規定在本類別中選專業(或專業方向)。按類招生的學生確定專業后,學費標準按確定后的專業收取。
新生入學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學校擁有國(guo)家工程技術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xin)(xin)1個、國(guo)家工程實(shi)驗室1個、科技部國(guo)際聯合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xin)(xin)1個、國(guo)家大(da)學科技園1個;教育部等省部級(ji)重(zhong)點(dian)實(shi)驗室及平臺30余(yu)個;建(jian)有國(guo)際海洋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xin)(xin)、中(zhong)(zhong)澳國(guo)際合作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xin)(xin)、遠洋漁業國(guo)際履(lv)約研(yan)(yan)究(jiu)(jiu)中(zhong)(zhong)心(xin)(xin)、海洋科學研(yan)(yan)究(jiu)(jiu)院(yuan)等一(yi)批(pi)校級(ji)科研(yan)(yan)平臺,在自(zi)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方面取得多項突破性研(yan)(yan)究(jiu)(jiu)成果,以第(di)一(yi)完成單位(wei)獲(huo)國(guo)家級(ji)科技進步獎1項、省部級(ji)獎36項。
學(xue)(xue)(xue)校(xiao)與(yu)(yu)美(mei)國(guo)、日本、韓國(guo)、澳(ao)大(da)利亞(ya)等(deng)(deng)(deng)(deng)國(guo)家(地區)的(de)大(da)學(xue)(xue)(xue)和國(guo)際(ji)組(zu)織(zhi)有著密切交流與(yu)(yu)合作,與(yu)(yu)31個國(guo)家和地區的(de)125所(suo)高校(xiao)、科研機構簽署合作協議,與(yu)(yu)聯合國(guo)糧農(nong)組(zu)織(zhi)、亞(ya)洲(zhou)水(shui)產學(xue)(xue)(xue)會等(deng)(deng)(deng)(deng)建立(li)了(le)長期(qi)友好合作關(guan)系。通(tong)過游學(xue)(xue)(xue)、交換(huan)生(sheng)(sheng)等(deng)(deng)(deng)(deng)派出學(xue)(xue)(xue)生(sheng)(sheng)770余人;與(yu)(yu)東京(jing)海洋大(da)學(xue)(xue)(xue)、韓國(guo)海洋大(da)學(xue)(xue)(xue)“基于‘中日韓教育一(yi)體化’的(de)海洋科學(xue)(xue)(xue)技術領域共同教育計劃”的(de)“亞(ya)洲(zhou)校(xiao)園”、與(yu)(yu)西班牙和葡萄牙的(de)學(xue)(xue)(xue)分(fen)互認(ren)Erasmus項目等(deng)(deng)(deng)(deng)短期(qi)、雙學(xue)(xue)(xue)位學(xue)(xue)(xue)習項目,為師(shi)生(sheng)(sheng)進一(yi)步拓展(zhan)國(guo)際(ji)化視(shi)野、培養國(guo)際(ji)交往能(neng)力、提升國(guo)際(ji)競(jing)爭力提供了(le)平臺。
1928年(nian),學校更名為國立(li)(li)中央大學農學院水產學校,設立(li)(li)遠洋(yang)漁業、航海(hai)、漁撈、制造四個本科。
1952年8月,組建(jian)升格為(wei)上海水(shui)產學院(yuan),成(cheng)為(wei)中國第一所(suo)本科(ke)建(jian)制的高(gao)等水(shui)產學府。
1960年(nian)9月(yue),暨南大學(xue)水產系(xi)部分學(xue)生并入。
1985年11月,學校更名(ming)為上海水產大學。
2000年,學校由農業部劃轉地(di)方,由中(zhong)央與地(di)方共建,以上海市管理為(wei)主(zhu)。
2005年8月,與上(shang)海(hai)市農業科學(xue)院合作建立上(shang)海(hai)水(shui)產大學(xue)農業研究(jiu)院(現上(shang)海(hai)海(hai)洋(yang)大學(xue)農業研究(jiu)院)。
2014年7月,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jiu)業典型經驗高校。
2015年6月,上(shang)海(hai)(hai)海(hai)(hai)洋大(da)學與國家海(hai)(hai)洋局海(hai)(hai)洋減災中心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yi)。
2019年4月,入(ru)選上海高等學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領(ling)計劃。
2020年7月(yue),共青團(tuan)上海市委與(yu)上海海洋大學共同(tong)成(cheng)立“上海市青年志愿服務研究中心(xin)”。
2021年,學校(xiao)成(cheng)為高等農林(lin)院(yuan)校(xiao)課(ke)程思政聯盟理事會員單(dan)位。
(相關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21年3月,具體請以官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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