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yin)(yin)(yin)樂(le)(le)(le)(le)學(xue)(xue)院(yuan)前身(shen)為國(guo)立音(yin)(yin)(yin)樂(le)(le)(le)(le)院(yuan),設(she)有(you)作(zuo)曲指揮(hui)系(xi)、音(yin)(yin)(yin)樂(le)(le)(le)(le)學(xue)(xue)系(xi)、管(guan)弦(xian)系(xi)、聲樂(le)(le)(le)(le)歌劇系(xi)、鋼琴系(xi)、民族(zu)音(yin)(yin)(yin)樂(le)(le)(le)(le)系(xi)、音(yin)(yin)(yin)樂(le)(le)(le)(le)教育系(xi)、音(yin)(yin)(yin)樂(le)(le)(le)(le)工程系(xi)、藝術管(guan)理系(xi)、現(xian)代器(qi)樂(le)(le)(le)(le)與打擊樂(le)(le)(le)(le)系(xi)、音(yin)(yin)(yin)樂(le)(le)(le)(le)戲劇系(xi)、數字媒體(ti)學(xue)(xue)院(yuan)、馬克思主(zhu)義(yi)學(xue)(xue)院(yuan)、公共(gong)基礎部等;學(xue)(xue)科體(ti)系(xi)完備,是全(quan)國(guo)最(zui)早擁有(you)“音(yin)(yin)(yin)樂(le)(le)(le)(le)與舞蹈學(xue)(xue)”“藝術學(xue)(xue)理論”“戲劇與影視學(xue)(xue)”三個一級學(xue)(xue)科博(bo)士點的專(zhuan)業音(yin)(yin)(yin)樂(le)(le)(le)(le)學(xue)(xue)院(yuan),形(xing)成了音(yin)(yin)(yin)樂(le)(le)(le)(le)創作(zuo)、音(yin)(yin)(yin)樂(le)(le)(le)(le)表演(yan)、音(yin)(yin)(yin)樂(le)(le)(le)(le)理論、音(yin)(yin)(yin)樂(le)(le)(le)(le)應用“四輪驅動”的音(yin)(yin)(yin)樂(le)(le)(le)(le)學(xue)(xue)科綜合體(ti)系(xi),現(xian)有(you)全(quan)日(ri)制學(xue)(xue)生2841人。
學(xue)(xue)校秉承“養(yang)成(cheng)音樂(le)(le)專(zhuan)(zhuan)門人才,一方輸(shu)入世界音樂(le)(le),一方從事整理國(guo)(guo)樂(le)(le),期趨向于(yu)大同,而培植(zhi)國(guo)(guo)民美與(yu)(yu)和(he)的神志及(ji)其藝術”的辦學(xue)(xue)使(shi)命,恪(ke)守“和(he)毅莊誠(cheng)”的校訓規范,始終(zhong)與(yu)(yu)國(guo)(guo)家民族命運休(xiu)戚(qi)與(yu)(yu)共(gong),始終(zhong)站(zhan)在音樂(le)(le)藝術發(fa)展的前沿,創立(li)并不斷完(wan)善中(zhong)國(guo)(guo)專(zhuan)(zhuan)業音樂(le)(le)藝術的教育(yu)體(ti)制與(yu)(yu)辦學(xue)(xue)模式,擔(dan)負起引領中(zhong)國(guo)(guo)專(zhuan)(zhuan)業音樂(le)(le)發(fa)展方向的責(ze)任,積淀了宏闊深(shen)厚的歷史底蘊(yun),形成(cheng)了特色鮮明的文化傳統,名師輩出(chu),名作(zuo)紛(fen)呈,培養(yang)了幾代杰出(chu)的中(zhong)國(guo)(guo)音樂(le)(le)領軍人才,為中(zhong)國(guo)(guo)音樂(le)(le)教育(yu)事業和(he)文化建設作(zuo)出(chu)了重要貢獻。
學院先后聘任著名作(zuo)曲家盛宗亮、特里斯坦·米哈(ha)伊、譚盾、陳(chen)其鋼(gang)(gang)、陳(chen)曉勇,指揮家西蒙(meng)·拉特、小(xiao)澤(ze)征爾(er),小(xiao)提琴家皮恩卡斯·祖克(ke)曼(man)、伊扎克(ke)·帕爾(er)曼(man)、瓦汀·列賓、宓多里、寧峰,鋼(gang)(gang)琴家萊(lai)昂·弗萊(lai)舍、傅聰,大提琴家馬(ma)友(you)友(you)、米沙·麥斯基、秦(qin)立巍,聲樂歌(ge)唱家芮妮·弗萊(lai)明等(deng)為學院榮譽教授(shou)、客席(xi)教授(shou)。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 |||
(秋季統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音樂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汾陽路校區(上海市汾陽路20號) | ||
零陵路校區(上海市零陵路520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音樂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音樂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 ||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 |||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
九、專業教學培養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進校后教學外語統一為英語。 | ||
使用外語語種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 ||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 | |||
2.進檔考生按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
3.如高考總分相同,不分文理科(含綜合改革)的省(市)在錄取時按當地省級招辦制定的同分排序規則處理(上海考生按同分規則處理后仍同分者,參考我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中的相關內容擇優錄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錄取時文科以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理科以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 | |||
4.藝術類專業不分省計劃不認可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不計入總分。 | |||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 |||
二、非藝術類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 |||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 |||
四、藝術類專業均須本院校考專業合格。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00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 | |
錄音藝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30000元/年【滬教委財(2005)34號】 |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人民獎學金、傅成賢獎學金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監督。 | ||
舉報電話:021-64317667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hcmusic.edu.cn | ||
招生處(辦)官網:jwc.shcmusic.edu.cn | |||
咨詢電話:021-64310421,64376411,64316349 | |||
咨詢郵箱:zb@shcmusic.edu.cn | |||
十六、其他須知 |
本章更新至2021年4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xue)校擁有(you)一(yi)(yi)批集教(jiao)學(xue)、表演(yan)、藝(yi)術科創為(wei)一(yi)(yi)體的(de)創作(zuo)中(zhong)心(xin)、藝(yi)術中(zhong)心(xin)、研(yan)究(jiu)中(zhong)心(xin)及表演(yan)團體等(deng)平臺,擁有(you)一(yi)(yi)個國(guo)家級核心(xin)學(xue)術期刊(kan)《音(yin)(yin)樂藝(yi)術》,一(yi)(yi)個中(zhong)國(guo)音(yin)(yin)樂學(xue)科高(gao)(gao)地“賀綠汀中(zhong)國(guo)音(yin)(yin)樂高(gao)(gao)等(deng)研(yan)究(jiu)院(yuan)”,一(yi)(yi)個歷史文獻與檔案收藏豐富的(de)音(yin)(yin)樂圖書館,一(yi)(yi)個體制(zhi)靈活(huo)的(de)音(yin)(yin)樂研(yan)究(jiu)所,一(yi)(yi)個不斷推出高(gao)(gao)水(shui)平學(xue)術成(cheng)(cheng)果的(de)上(shang)海音(yin)(yin)樂學(xue)院(yuan)出版(ban)社,一(yi)(yi)個全國(guo)民族(zu)團結進步(bu)教(jiao)育基地“東方樂器博物館”,一(yi)(yi)個文化成(cheng)(cheng)果孵化和社會服務平臺“上(shang)海音(yin)(yin)樂藝(yi)術發展(zhan)協同創新中(zhong)心(xin)”,一(yi)(yi)座(zuo)具有(you)國(guo)際一(yi)(yi)流聲學(xue)條件的(de)專(zhuan)業(ye)歌劇(ju)(ju)院(yuan)“上(shang)音(yin)(yin)歌劇(ju)(ju)院(yuan)”。
1929年9月,上(shang)海國立(li)音樂院(yuan)更名(ming)為上(shang)海國立(li)音樂專(zhuan)科學(xue)校。
1937年,學校(xiao)更名為私立上海音樂院。
1942年,私立(li)上海音(yin)樂(le)院被汪偽政權接(jie)管更名為國(guo)立(li)音(yin)樂(le)院(偽“國(guo)立(li)音(yin)樂(le)院”)。
1950年,國立音樂院上海分院更(geng)名為中央音樂學院上海分院。
1952年,中央音樂(le)學(xue)(xue)院(yuan)上(shang)海分院(yuan)更名為中央音樂(le)學(xue)(xue)院(yuan)華(hua)東分院(yuan)。
1956年,中央音樂學院(yuan)(yuan)華東分(fen)院(yuan)(yuan)更名為(wei)“上海音樂學院(yuan)(yuan)”,院(yuan)(yuan)名沿用至今(jin),系(xi)文(wen)化部直屬重點(dian)院(yuan)(yuan)校。
2010年,學(xue)校(xiao)入(ru)選國家(jia)“特色重點(dian)學(xue)科項目”建設高校(xiao)。
2013年,獲批建設上海音(yin)樂藝術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2015年,上海音(yin)樂學院成(cheng)立了國內(nei)第一(yi)個以中國音(yin)樂的(de)創作、研(yan)究(jiu)、推廣為目標的(de)高(gao)等研(yan)究(jiu)院——賀綠(lv)汀中國音(yin)樂高(gao)等研(yan)究(jiu)院。
2017年5月,上海音樂學(xue)院宣布成立民(min)(min)族(zu)樂隊學(xue)院,探索(suo)建立更符合中國民(min)(min)族(zu)器樂表演特點(dian)和學(xue)科規(gui)律的民(min)(min)族(zu)樂隊發展(zhan)模式。
2018年5月(yue),人(ren)民音樂(le)出版社與上(shang)海(hai)音樂(le)學院(yuan)簽(qian)訂戰略(lve)合作協(xie)議。
2020年1月(yue),上海音樂學(xue)院與復旦大學(xue)附屬眼(yan)耳鼻喉科醫院簽(qian)訂(ding)戰略合作(zuo)協議。
(相關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具體請以官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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