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評估方法
2016年“新財富(fu)(fu)500富(fu)(fu)人榜”的候(hou)選人需(xu)要滿足4個條件:在中國成(cheng)人、來自商界、個人財富(fu)(fu)不低于65億元、主要業務在內地。
新財(cai)富(fu)根據候選(xuan)人擁(yong)有的主要企(qi)業,對其財(cai)富(fu)進(jin)行評估,主要方法為(wei):
1、對(dui)于上市(shi)公司(si),以(yi)2015年12 月31日(ri)收(shou)盤(pan)股價(2016 年新上市(shi)公司(si)以(yi)首日(ri)收(shou)盤(pan)價為準)X股份數量計(ji)算;
2、對于已披露上市計(ji)劃的非(fei)上市公司,根據2015年凈利潤估(gu)計(ji)值X類(lei)似上市公司2015 年12 月31 日收盤價計(ji)算(suan)的市盈率X股權(quan)比例計(ji)算(suan);
3、對(dui)于其(qi)他非上市公司,以凈資產(chan)X股權比例計算,并(bing)參考其(qi)最近(jin)一次私募融資時的估(gu)值情況(k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