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化騰的七份建議具體包括:
一、關于發揮協同創新優勢 打造粵港澳世界級科技灣區的建議
(一)建立粵(yue)港(gang)(gang)澳科技灣區常態化合(he)作機制(zhi),共同制(zhi)定粵(yue)港(gang)(gang)澳三地科技創(chuang)新政策(ce);
(二(er))發揮香港“超(chao)級(ji)聯絡人”角色(se),為科技產(chan)業創(chuang)新牽線搭橋;
(三)堅持不懈引(yin)進(jin)高端人才,建設全球創(chuang)新(xin)人才“棲息地(di)”;
(四)大力發展科技(ji)金(jin)融產業,為創(chuang)新創(chuang)業提供資金(jin)支持;
(五)發揮強企業引領作用(yong),促進香港經濟轉型升級、保持國(guo)際(ji)競爭力。
二、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凝聚共(gong)識,以科學網絡(luo)觀指導(dao)未成年人(ren)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she);
(二(er))綜合治理,為未成(cheng)年人(ren)成(cheng)長營造安(an)全可靠的上網(wang)環境;
(三)加強(qiang)(qiang)教(jiao)育,提(ti)升青少年網(wang)絡(luo)媒體(ti)素(su)養,增強(qiang)(qiang)辨(bian)別能力(li);
(四(si))產業引導,鼓勵適合未成年人的網絡文化產品的生產消(xiao)費;
(五)協(xie)力同(tong)心,共(gong)同(tong)建(jian)設高效科學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
三、關于加強大數據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建議
(一)建(jian)議(yi)強化(hua)政(zheng)府管(guan)理(li)與(yu)推動社(she)會共(gong)治并行(xing);
(二)建議加(jia)大打擊力度(du)與加(jia)快法制(zhi)建設(she)并行(xing);
(三(san))建議(yi)加強(qiang)行業(ye)自律與加速標準制定并行;
(四)建議施加重點(dian)保(bao)護與開展(zhan)廣泛宣傳(chuan)并行。
四、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一)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法律法規,明晰參與主(zhu)體的責任、權利和(he)義務;
(二)加快探索海綿城市智慧(hui)化管理運營(ying)模式;
(三(san))加(jia)強海綿城市建設的國際交流;
(四)提升(sheng)海綿(mian)城市(shi)的社會認受(shou)度(du)。
五、關于充分發揮數字內容產業競爭力 掌握全球文化產業主導權的建議
(一)重新(xin)定位(wei)數字內容產業在國家戰(zhan)略中的(de)地位(wei);
(二)加強翻譯與(yu)運營人才培養;
(三(san))為我國(guo)數字內容(rong)的(de)創(chuang)作、創(chuang)新營造(zao)適(shi)度寬松的(de)政(zheng)策環境;
(四)加強海外市場(chang)培育與維權。
六、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 推進網絡強國戰略的建議
(一)不(bu)斷完善網絡基(ji)礎設施(shi),提升(sheng)全社會基(ji)礎設施(shi)數字(zi)化水平;
(二)加快推進網絡惠民及(ji)網絡扶貧工程,縮小數字鴻(hong)溝;
(三(san))夯(hang)實數字經濟(ji)基礎,助(zhu)力(li)存量(liang)經濟(ji)轉型(xing)升(sheng)級(ji);
(四)創新監管模式和理念,擴展數字經濟發展空間;
(五)積極開展國際交流(liu)合作,擴大中國互聯網的國際影響力。
七、關于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建議
(一)支(zhi)持深圳在營(ying)造創(chuang)新創(chuang)業法治環境上先(xian)行(xing)先(xian)試;
(二)支持在深圳(zhen)布局(ju)建設重大(da)科技基(ji)礎設施(shi);
(三)支持(chi)深圳(zhen)在新(xin)經濟(ji)準(zhun)入監管制度改革上先(xian)行(xing)先(xian)試;
(四(si))支持(chi)深(shen)圳在構建(jian)開(kai)放(fang)創新(xin)體系上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