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化騰的七份建議具體包括:
一、關于發揮協同創新優勢 打造粵港澳世界級科技灣區的建議
(一(yi))建立(li)粵(yue)港澳(ao)科技灣區常態化合(he)作機制,共同制定粵(yue)港澳(ao)三地(di)科技創新政(zheng)策;
(二)發揮香港“超級聯絡人”角(jiao)色,為(wei)科技(ji)產業創(chuang)新牽(qian)線搭橋;
(三)堅持不懈(xie)引進高(gao)端人才,建設全球創新(xin)人才“棲(qi)息地(di)”;
(四)大力(li)發展科技(ji)金融(rong)產業(ye),為(wei)創(chuang)新創(chuang)業(ye)提供資金支持;
(五)發揮強(qiang)企業引領作用,促進香港經濟轉(zhuan)型(xing)升級、保持國際競(jing)爭力。
二、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yi))凝聚共識,以科學(xue)網絡觀指導未成年人(ren)健(jian)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
(二)綜合治理(li),為(wei)未(wei)成年人成長營造安全可靠的上網環境;
(三)加強教育(yu),提升青(qing)少(shao)年網(wang)絡(luo)媒體素(su)養,增強辨別能力(li);
(四)產業引導,鼓勵適(shi)合(he)未成年人的網絡文(wen)化產品的生產消費;
(五)協力(li)同心,共同建設高效(xiao)科學的(de)未成年(nian)人健康上(shang)網(wang)保護體(ti)系。
三、關于加強大數據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建議
(一)建議強化政府管理與(yu)推動社會共治并行;
(二)建議加大打(da)擊力度與加快法制建設并行;
(三(san))建議加(jia)(jia)強行業自律與加(jia)(jia)速標(biao)準制定(ding)并行;
(四)建議施加重點(dian)保護與(yu)開展(zhan)廣泛(fan)宣傳并行。
四、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一)完善(shan)海綿城(cheng)市建設(she)法(fa)律法(fa)規,明(ming)晰參與主體的責任、權(quan)利和義務;
(二)加(jia)快(kuai)探索海綿(mian)城市智慧化管理(li)運營(ying)模式;
(三)加(jia)強海綿城(cheng)市建設的國際交(jiao)流;
(四)提升海綿(mian)城市的社會認受(shou)度。
五、關于充分發揮數字內容產業競爭力 掌握全球文化產業主導權的建議
(一)重新(xin)定位(wei)數字內容產(chan)業在國家(jia)戰略(lve)中的地(di)位(wei);
(二)加強翻譯與(yu)運營人才培養;
(三(san))為我國數字(zi)內容的創(chuang)作、創(chuang)新營造適度(du)寬松的政策(ce)環境(jing);
(四)加強海外市場培(pei)育與維權。
六、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 推進網絡強國戰略的建議
(一(yi))不斷完善網絡基礎(chu)設(she)施(shi),提升全(quan)社會基礎(chu)設(she)施(shi)數字化水平;
(二(er))加快推(tui)進網絡(luo)惠民及網絡(luo)扶貧工程,縮小(xiao)數字鴻溝;
(三)夯實數字(zi)經濟基(ji)礎,助力(li)存量經濟轉型升(sheng)級;
(四)創新監管模式和理念,擴展數字經濟(ji)發展空間(jian);
(五)積(ji)極開(kai)展(zhan)國(guo)際交(jiao)流合作,擴大中國(guo)互聯(lian)網的國(guo)際影(ying)響力。
七、關于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建議
(一)支持深圳在營造創(chuang)(chuang)新創(chuang)(chuang)業法(fa)治(zhi)環境(jing)上先(xian)行(xing)先(xian)試;
(二)支持在深圳布局(ju)建設(she)(she)重大科技基礎設(she)(she)施(shi);
(三)支持深(shen)圳在新經濟準入監管(guan)制度改革上先(xian)行先(xian)試;
(四)支持(chi)深圳(zhen)在構建開(kai)放創新體系上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