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套現違法嗎
信用卡套現違法。
如果信用卡用戶有套現行為,擾亂了金融(rong)秩序是需要付(fu)出(chu)代價(jia)的。輕(qing)者(zhe)可能會(hui)被罰(fa)息或凍(dong)結信用卡;重者(zhe)則可能會(hui)面臨牢獄之災(zai)。
二、信用卡套現的處罰標準
1、惡意透支或非法經營,且套現數額在1萬元至10萬元的。
可被認定(ding)為(wei)滿足(zu)刑法第(di)一百(bai)九十六條規定(ding)中(zhong)的“數額(e)較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卡套現(xian)行為(wei)可處五年(nian)以下有期徒(tu)刑或拘役,并處2萬元(yuan)以上,20萬元(yuan)以下罰(fa)金(jin)。
2、信用卡套現額度在1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的。
可被認定為(wei)(wei)滿(man)足刑(xing)法第一百九十六條(tiao)規定中的(de)“數(shu)額巨大”的(de)條(tiao)件。這樣的(de)信用卡套現行(xing)為(wei)(wei)可處(chu)(chu)五年(nian)以(yi)上(shang)(shang)十年(nian)以(yi)下有期(qi)徒刑(xing),并處(chu)(chu)5萬元(yuan)(yuan)以(yi)上(shang)(shang),50萬元(yuan)(yuan)以(yi)下罰金。
3、信用卡套現額度在100萬以上的。
可被認(ren)定為滿足刑(xing)(xing)法第一百九(jiu)十六條(tiao)規定中(zhong)“數額特(te)別巨大”的條(tiao)件。這樣的信用卡套現行(xing)為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xing)(xing)或(huo)無期徒刑(xing)(xing),并處5萬元(yuan)(yuan)以上50萬元(yuan)(yuan)以下罰金或(huo)者沒收(shou)個人財產。
三、信用卡套現的防范對策有哪些
1、立法方面
要(yao)防范(fan)信(xin)用(yong)卡套現(xian)帶(dai)來金融(rong)風險,首要(yao)任務是明確(que)信(xin)用(yong)卡套現(xian)行(xing)為的性(xing)質,必須在(zai)法(fa)律(lv)中(zhong)嚴(yan)格(ge)界定非法(fa)套現(xian)行(xing)為的構成要(yao)件(jian)和(he)處(chu)罰標準(zhun),才能(neng)在(zai)現(xian)實(shi)中(zhong)產(chan)生(sheng)對(dui)非法(fa)信(xin)用(yong)卡套現(xian)的威懾力,以保障銀行(xing)的資金安全,維護金融(rong)秩序(xu)的穩(wen)定。
其次(ci),建議加大(da)對銀(yin)(yin)(yin)行(xing)卡立法的力度。銀(yin)(yin)(yin)行(xing)卡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中(zhong)不可缺(que)少的金融工具,有關銀(yin)(yin)(yin)行(xing)卡持有者與發(fa)(fa)放(fang)機(ji)構(gou)之間(jian)的權利(li)義(yi)務(wu)及發(fa)(fa)卡機(ji)構(gou)、商(shang)戶之間(jian)利(li)益的平衡等都需(xu)要效力層次(ci)較高的法律(lv)予以確定。
2、發卡機構
在(zai)目前(qian)法律(lv)規(gui)定(ding)尚(shang)不健全的(de)(de)情況下,發(fa)(fa)卡機構應該(gai)在(zai)大力拓(tuo)展信(xin)用卡業務的(de)(de)同時,加強(qiang)風險防范的(de)(de)意識,發(fa)(fa)卡前(qian)嚴格(ge)審核(he)申請(qing)人的(de)(de)條件(jian),嚴格(ge)審批額(e)度,強(qiang)調發(fa)(fa)卡源頭的(de)(de)風險控制(zhi)。
在與特(te)約(yue)商戶(hu)(hu)的協(xie)議中,明確(que)特(te)約(yue)商戶(hu)(hu)不得協(xie)助持卡人套現,強(qiang)化其違約(yue)責任,以約(yue)束(shu)特(te)約(yue)商戶(hu)(hu)的行為;各銀(yin)行間應共享違規客(ke)戶(hu)(hu)信(xin)(xin)息系統,避免同(tong)一客(ke)戶(hu)(hu)反復辦卡;引入(ru)銀(yin)行卡保(bao)(bao)險(xian)機制,與保(bao)(bao)險(xian)公司合作,參(can)與信(xin)(xin)用卡風(feng)險(xian)的有關保(bao)(bao)險(xian),降低信(xin)(xin)用風(feng)險(xian)。
3、征信體系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盡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征信體系的建立對于金融風險的防范具有重大的意義。今后銀行在信用體系建立的基礎上,可通過客戶的信用資料庫隨時查詢客戶信用檔案,并迅速確定能否給客戶授信及授信額度。也可以將參與信用卡套(tao)現的持卡人、商戶等的不良(liang)行為記(ji)錄納入社(she)會征信體系中,并配套(tao)相(xiang)關的法(fa)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