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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新規有哪些主要內容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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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交通運輸部聯合公安部對網約車實行了新的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發展歷程很短,從2016年5月31日出行在大眾視野里,到2018年2月新規出臺,只歷經了三年,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新規及其發展歷程吧。

網約車新規有哪些主要內容

一、網約車平臺公司新規

1、申(shen)請從事網約(yue)車經(jing)營(ying)的,應當具(ju)(ju)備開(kai)展(zhan)網約(yue)車經(jing)營(ying)的互(hu)聯網平臺和與擬(ni)開(kai)展(zhan)業務(wu)相(xiang)適應的信息數(shu)據交互(hu)及(ji)處(chu)理(li)能力,具(ju)(ju)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wu)、網信等相(xiang)關監管(guan)部門(men)依法調(diao)取查詢相(xiang)關網絡數(shu)據信息的條件。

2、網(wang)絡服務平(ping)臺(tai)(tai)數據庫應接入出租汽車(che)行政主管部門監(jian)管平(ping)臺(tai)(tai),服務器應設置在(zai)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wang)絡安(an)全(quan)管理制度和(he)安(an)全(quan)保(bao)護技術(shu)措施(shi)。

3、網約車平臺公司使用(yong)電子支(zhi)(zhi)(zhi)付的,應當與銀(yin)行、非銀(yin)行支(zhi)(zhi)(zhi)付機(ji)構簽訂提供(gong)支(zhi)(zhi)(zhi)付結算服務的協(xie)議(yi)。

4、網約車平臺公司應(ying)當在(zai)取(qu)得相(xiang)應(ying)《網絡預(yu)約出租汽(qi)車經營許(xu)可(ke)證》并向企業(ye)注(zhu)冊地(di)省級(ji)通信(xin)(xin)主管(guan)部門申請互聯網信(xin)(xin)息(xi)服務(wu)備案后,方可(ke)開展相(xiang)關(guan)業(ye)務(wu)。備案內容包括(kuo)經營者真(zhen)實(shi)身份信(xin)(xin)息(xi)、接入信(xin)(xin)息(xi)、出租汽(qi)車行政(zheng)主管(guan)部門核(he)發的《網絡預(yu)約出租汽(qi)車經營許(xu)可(ke)證》等(deng)。涉及經營電信(xin)(xin)業(ye)務(wu)的,還應(ying)當符合電信(xin)(xin)管(guan)理的相(xiang)關(guan)規定。

5、網約(yue)車平臺公司暫停或(huo)者終(zhong)(zhong)止運營(ying)的(de),應(ying)當(dang)(dang)提(ti)前30日向服(fu)務所在(zai)地出(chu)(chu)租(zu)汽(qi)車行政(zheng)主管部門書(shu)面報(bao)告(gao),說明(ming)有關情況(kuang),通告(gao)提(ti)供服(fu)務的(de)車輛所有人和(he)駕駛員,并向社(she)會公告(gao)。終(zhong)(zhong)止經(jing)營(ying)的(de),應(ying)當(dang)(dang)將相應(ying)《網絡預約(yue)出(chu)(chu)租(zu)汽(qi)車經(jing)營(ying)許可證(zheng)》交(jiao)回原許可機(ji)關。

該圖片由注冊用戶"健康生活"提供,版權聲明反饋

二、網約車車輛新規

1、網約(yue)車(che)車(che)輛應(ying)使用7座及以下乘用車(che),且(qie)要(yao)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che)輛衛(wei)星定位裝置,以及應(ying)急報警裝置。

2、車輛的具(ju)體(ti)(ti)標準和營(ying)(ying)運要(yao)(yao)求,具(ju)體(ti)(ti)要(yao)(yao)求由(you)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pin)質服務、差異化(hua)經(jing)營(ying)(ying)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shi)際情況確(que)定(ding)。

3、服務(wu)所在地出租(zu)汽車行政(zheng)主管部門依(yi)車輛所有(you)人或(huo)者網(wang)約車平臺公司申(shen)請,按第十二條(tiao)(tiao)規定的(de)條(tiao)(tiao)件審核后,對符合條(tiao)(tiao)件并登記為(wei)預約出租(zu)客運的(de)車輛,發放《網(wang)絡預約出租(zu)汽車運輸證》。

三、網約車駕駛員新規

1、無(wu)交通(tong)肇事犯(fan)罪(zui)、危險駕駛犯(fan)罪(zui)記(ji)錄(lu)(lu),無(wu)吸毒記(ji)錄(lu)(lu),無(wu)飲酒后駕駛記(ji)錄(lu)(lu),最近連續3個記(ji)分周期(qi)內沒有(you)記(ji)滿12分記(ji)錄(lu)(lu)。

2、服(fu)務所(suo)在地設區的市級出租(zu)汽車(che)行政主管部(bu)門依駕駛員(yuan)(yuan)(yuan)或者網約車(che)平臺(tai)公司申請,按第十四(si)條規定(ding)的條件核(he)查并按規定(ding)考核(he)后,為符合條件且考核(he)合格(ge)的駕駛員(yuan)(yuan)(yuan),發放《網絡預約出租(zu)汽車(che)駕駛員(yuan)(yuan)(yuan)證(zheng)》。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發展歷程

2016年5月(yue)(yue)31日,教育部(bu)、國家(jia)語委在京發(fa)布《中國語言生活狀(zhuang)況報告(2016)》,“網約車(che)”入選(xuan)十大新詞。2016年7月(yue)(yue)28日,交通運輸部(bu)聯合公安部(bu)等(deng)七(qi)部(bu)門公布《關于深化改革推進(jin)出租(zu)汽車(che)行(xing)業健康(kang)發(fa)展(zhan)的指導(dao)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zu)汽車(che)經營服(fu)務(wu)管理暫(zan)行(xing)辦法》。

2018年(nian)2月(yue),交(jiao)通(tong)運(yun)(yun)輸部辦公廳下(xia)發(fa)了關于《網(wang)(wang)絡(luo)預約(yue)出(chu)租(zu)汽車(che)監(jian)管(guan)信息交(jiao)互(hu)平臺運(yun)(yun)行(xing)管(guan)理(li)(li)辦法》,辦法指(zhi)出(chu),網(wang)(wang)約(yue)車(che)監(jian)管(guan)信息交(jiao)互(hu)平臺所接收的運(yun)(yun)營信息數(shu)據,在線保存(cun)期(qi)限不少于6個月(yue)。《網(wang)(wang)絡(luo)預約(yue)出(chu)租(zu)汽車(che)監(jian)管(guan)信息交(jiao)互(hu)平臺運(yun)(yun)行(xing)管(guan)理(li)(li)辦法》自2018年(nian)3月(yue)1日起施行(xing),有效期(qi)3年(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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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存在的目的是什么?應該有減少車輛出行量,緩解道路交通。等目的作為前提的吧!在看現在道路上的私家車排量,有很多都是沒有達到1.8的吧!幾年前國家不是提倡買小排量車嗎?現在網約車排量定在1.8以上,那豈不是又提倡大排量車輛的出行嗎?很多汽車租賃公司選擇車輛都是1.8以上的了。與之前國家提倡節能減排有沖突。再說了小于1.8排量的車照樣能載人行駛,動力也不差,現在1.6的車1.4T的車完全可以滿足現有條件。道路上原有的小于1.8排量的私家車還是有很多都是一個司機一輛車在跑,再增加網約車在道路上開,不堵死才怪。還不如提倡大家坐公交來的好。國家提倡使用小排量車加公交車才是正確的,2輛SUV車的空間可以行駛3輛1.6排量的兩廂車。網約車就應該讓那些開車的私家車司機載人行駛,而不是再出一批出租車2代。 所以我認為,網約車對車輛的大小和排量坐限制是不對的,至于車輛的大小就讓乘客自己去選擇。一個人的時候用小車,人多的時候用大車。
  04-14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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