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營養費是什么
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chong)而支(zhi)出(chu)的費(fei)用,是一(yi)種(zhong)輔助治療。
合理營(ying)養是(shi)促進(jin)康(kang)復(fu)的物質基(ji)礎。受(shou)害人的營(ying)養狀況,直接關系到(dao)手術的成敗和疾病的治療,尤其是(shi)危(wei)重(zhong)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進(jin)食來(lai)解決(jue)營(ying)養問題。
適當的(de)營養支持能顯(xian)著(zhu)地改善受(shou)害(hai)人的(de)營養狀況(kuang),有效地配合臨床,縮短住院(yuan)時間(jian),促進盡快康復。因(yin)此,營養費的(de)支出對(dui)于受(shou)害(hai)人的(de)治療和康復有著(zhu)不同(tong)程度的(de)需要。
人身損害營養費是多少
營養費的(de)賠(pei)償可以按照當地(di)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zhun)的(de)百分(fen)之四十至六十的(de)比例(li)計算。
根據《最(zui)高人(ren)(ren)民法院關于審理人(ren)(ren)身損害賠(pei)償案(an)件適(shi)用法律若干問題的(de)(de)解釋》第二十四(si)條(tiao)規定,營養費根據受(shou)害人(ren)(ren)傷殘情況(kuang)參照(zhao)醫(yi)療(liao)機構的(de)(de)意見確定。
鑒于我國目前大部分地區經濟不發達,生活水平不高,加之營養費的標準不如其他的賠償項目(mu)標準具體,相對比(bi)較(jiao)抽(chou)象(xiang)的實際情(qing)況,營(ying)養費的給付一般不宜過(guo)高。
一般來說(shuo),受害人(ren)可以請求(qiu)營養費(fei)賠(pei)償的(de)情形有(you):
(1)受害人年(nian)幼、年(nian)邁或因嚴(yan)重傷害或者(zhe)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xiang)進食;
(2)因手術或危重(zhong)病住院后處(chu)于(yu)恢復(fu)期;
(3)非手術(shu)或非危重病恢復期(qi),但(dan)治療醫院建議應(ying)增加特別營養的。
人身損害營養費賠償標準
關于營(ying)養費的(de)具體(ti)給付標(biao)準,司法(fa)解釋并(bing)沒(mei)有明確規定(ding)。人民法(fa)院(yuan)應當根據(ju)醫療機構(gou)的(de)意(yi)見,并(bing)在對受害人傷(shang)殘情況(kuang)及恢(hui)復情況(kuang)進行核實(shi)的(de)基礎上,確認受害人確需補(bu)充營(ying)養食品(pin)作為輔(fu)助治療或者(zhe)恢(hui)復身體(ti)機能(neng)的(de),才可酌情決定(ding)賠償營(ying)養費用(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