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的評選標準是什么
1、科學和(he)文學成(cheng)就(首要標準)
只有在保證科學和文學成就非常出色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獲得諾貝爾獎。科學成就方面,頂尖的杰出貢獻者們都提出了激進的科學理論,設定了全新的研究議程,并推動了深刻的科學變革。文學成就則是通過不斷的創新,開創了新的文化和文學意義體系。
2、對人(ren)類的福(fu)利作出杰出貢(gong)獻
諾貝爾(er)獎的(de)另一個核(he)心價值在于其對(dui)人類大福(fu)祉(zhi)的(de)貢獻。無論(lun)是對(dui)醫學、社會科學還是對(dui)和平事業(ye)的(de)貢獻,都必須對(dui)人類的(de)福(fu)祉(zhi)有所推進。
3、卓越的成就(其次標準)
獲(huo)得諾(nuo)貝爾獎必須擁有(you)卓越的(de)成就(jiu)。這種(zhong)成就(jiu)必須是具有(you)深遠影響(xiang),能(neng)夠為當前時代帶來革新性的(de)、領(ling)先的(de)學術貢獻(xian)。
4、以科(ke)學、文學和(he)和(he)平為(wei)基礎
獲獎者必須在科學、文學或和平事業中取得的(de)卓越貢獻,這三個領域是論(lun)文、作品或實踐(jian)的(de)理(li)論(lun)基礎(chu)。
5、大膽(dan)的觀察和(he)創新思維(wei)
獲獎者需(xu)要對領域(yu)中的(de)獨(du)道(dao)的(de)探究(jiu)氣質做出貢獻。他們必須通(tong)過大膽(dan)的(de)觀察和創新思維(wei),才能開展獨(du)具特色的(de)研(yan)究(jiu)工作。
6、作出努力(li),為了“兄(xiong)弟之愛(ai)”和平符號的宣揚而奮斗
贏得(de)和平(ping)(ping)獎(jiang)的得(de)主們(men)在“兄弟之愛”和平(ping)(ping)締約方(fang)案推廣、和平(ping)(ping)殊榮(rong)和威望(wang)以(yi)及和平(ping)(ping)解決(jue)情況等方(fang)面進(jin)行了(le)杰出(chu)而且精心的努(nu)力。
7、行業內群(qun)星(xing)閃耀
獲得諾貝(bei)爾獎的(de)(de)人(ren),往(wang)(wang)往(wang)(wang)在該(gai)領(ling)域內有更加杰出的(de)(de)同行者,并且(qie)是那些領(ling)先(xian)的(de)(de)學(xue)(xue)術(shu)人(ren)物。他們會對(dui)該(gai)領(ling)域內從(cong)事(shi)最主要科學(xue)(xue)、文學(xue)(xue)或和(he)平工作的(de)(de)人(ren)做出深刻(ke)影響。
8、突(tu)破(po)科學界的先入之見
獲得諾貝爾(er)獎的人,是(shi)通過突破一直以來被認為是(shi)規范或傳(chuan)統的科學(xue)觀點(dian),走(zou)上了一條不(bu)平(ping)凡之路。他們(men)在該領域(yu)的進化和轉(zhuan)型時期,提出理念極(ji)其(qi)新穎,可以帶來許多(duo)新的貢(gong)獻和公正的結(jie)果。
9、向外界宣傳科學成果
獲得(de)諾貝(bei)爾獎的(de)人,不僅在學術界內展示卓越的(de)成績,而(er)且能夠向大眾推介科學成果,從(cong)而(er)讓更多人了解(jie)科學的(de)重要性(xing)。
10、對整個世(shi)界做出卓越貢獻(xian)
最后,獲(huo)得諾貝爾(er)獎,不(bu)僅需(xu)要在(zai)所(suo)從事的領域(yu)內(nei)做(zuo)(zuo)出非凡貢獻,還需(xu)要對(dui)世界做(zuo)(zuo)出更廣(guang)泛的貢獻。
諾貝爾獎如何獲得
1、提名
只有被提名的人才有機會獲得諾貝爾獎。誰有權提名呢?一般來說,有資格提名的人包括前任獲獎者、諾貝爾獎委員會成員、瑞典和挪威兩國的大學教授、科學家、文化名(ming)人和政治家等。提名(ming)期一般從前一年(nian)(nian)的9月份持續(xu)到(dao)次年(nian)(nian)的1月份。
2、評選
接下(xia)來,經過諾貝(bei)爾(er)委員(yuan)(yuan)會(hui)(hui)的初步篩選(xuan),提(ti)名(ming)人的名(ming)單會(hui)(hui)被(bei)縮小到一定的范圍(wei)。然后(hou),委員(yuan)(yuan)會(hui)(hui)會(hui)(hui)邀請專家和學(xue)者(zhe)(zhe)對(dui)被(bei)提(ti)名(ming)者(zhe)(zhe)的成就(jiu)進行評估(gu)。評審(shen)委員(yuan)(yuan)會(hui)(hui)會(hui)(hui)根據提(ti)名(ming)的數量(liang)和質量(liang),綜合考慮候(hou)選(xuan)人的成就(jiu)、貢獻和影響力,來決定是否將其列入(ru)最終的候(hou)選(xuan)名(ming)單。
3、最終(zhong)候選名單
評審委員(yuan)(yuan)會(hui)會(hui)將最終的(de)候選名單(dan)提交給相關領域的(de)專家和委員(yuan)(yuan)會(hui)成員(yuan)(yuan)進行評審。他們將仔細研究和討論候選人的(de)貢獻,進行深入評估,然后提交自己(ji)的(de)評審結(jie)果。
4、決定獲獎者
根據專家評審的(de)結(jie)果,最終由相關領域的(de)瑞典學院(文(wen)學獎)或諾(nuo)貝(bei)爾委員會(其(qi)他獎項(xiang))做出決定,并(bing)宣布該年(nian)度(du)的(de)諾(nuo)貝(bei)爾獎獲得(de)者。
5、授獎儀式
諾貝爾獎每(mei)年在12月10日(ri)諾貝爾逝世(shi)紀(ji)念日(ri)舉行頒獎儀式。除了文學獎是(shi)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頒獎,其(qi)他獎項都(dou)是(shi)在挪威的奧斯陸頒獎。
諾貝爾獎評選機構
諾(nuo)貝爾(er)不(bu)同獎項的評選機構有所不(bu)同。
1、瑞典皇家科學院(yuan):負責評選諾貝爾物理學獎(jiang)和化學獎(jiang)。
2、卡羅林斯卡醫學(xue)院:負(fu)責評選諾貝爾生(sheng)理學(xue)或醫學(xue)獎。
3、瑞典文(wen)學院:負責評選(xuan)諾貝(bei)爾文(wen)學獎。
4、由挪威議會選出的五人委員會:負責評選諾(nuo)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