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nian),和張順(shun)東喜(xi)結(jie)連(lian)理(li)。
丈夫(fu)張順東被電(dian)擊傷,右手、雙(shuang)腳相繼截肢。兩人身殘志堅、自立自強,照顧年邁老人、撫養年幼孩子以及(ji)失去(qu)雙(shuang)親的兩個(ge)侄(zhi)女,共(gong)同追求(qiu)美好生活、營造幸福家(jia)庭(ting)。
2020年(nian)10月(yue)16日,被國(guo)務院(yuan)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授予(yu)“2020年(nian)全國(guo)脫貧攻堅獎奮(fen)進獎”稱號。
2020年(nian)11月20日,榮獲(huo)“第二屆全國文明家庭(ting)”稱(cheng)號(hao)。
2021年07月,被授(shou)予“全(quan)國孝老愛親模范”。
2021年(nian)09月,被授(shou)予(yu)“云嶺楷模”稱號。
2021年11月,被授予“第八屆全國(guo)道德模(mo)范”稱號(hao)。
2021年(nian)12月,被云南(nan)省文明委授(shou)予(yu)“第八屆云南(nan)省道德模范”稱號。
2022年03月03日,被(bei)評為“感動中國2021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