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隨父母搬遷至內蒙古呼和浩特(te)市。
1981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
1985年(nian),大學畢業后在沈(shen)陽工作三年(nian)。
1988年,考入(ru)中國政法大(da)學讀(du)研究生(sheng)。
1991年,獲(huo)得訴訟法學(xue)碩士學(xue)位并留校(xiao)任教(jiao),后又取得中國政法大學(xue)訴訟法學(xue)博(bo)士學(xue)位。
1993年,調至法大(da)律師(shi)所任專職律師(shi)。
2000年(nian),受歐盟(meng)資助赴英國作訪問學者半年(nian)。
2002年,被評為(wei)副教授(shou)并擔(dan)任碩士研究生導師。
2002年,調至君澤君律師事務所(suo)工(gong)作,后加入北京(jing)煒衡律師事務所(suo)。
2004年4月(yue)29日至5月(yue)11日,參(can)加(jia)了由社科院法學(xue)所(suo)、武漢大學(xue)法學(xue)院、刑(xing)(xing)事辯護委員會(hui)和歐盟(meng)、英中協會(hui)聯(lian)合舉辦的《加(jia)強死刑(xing)(xing)案(an)件(jian)辯護》項目,并出訪(fang)了法國、荷蘭、比利時國家就(jiu)該項目的考察和研討(tao)的研究(jiu)工作。
2002年,在“北京律師論壇”活動中,提交的論文(wen)“試論交叉詢問藝術——兼論刑辯律師的基本功”獲一(yi)等獎。
2003年,被評為(wei)北(bei)京市“嚴(yan)打(da)”先進個人。
2001到2003年,被評(ping)為北京市司法系統先進個人(ren)。
2003年(nian),被評為市律(lv)協“優(you)秀專業委員會主(zhu)任”。
2004年和2005年,入選“中國十(shi)大風云(yun)律(lv)師”,入選“全國十(shi)大刑辯律(lv)師”。
2006年,被評為北京市律師協會(hui)“優(you)秀專(zhuan)業委(wei)員會(hui)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