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參(can)加工作。
1954年,任(ren)輝縣(xian)胡(hu)橋中心鄉團(tuan)委書記。
1957年,擔任孟莊鎮南(nan)李莊村黨支部書記。
1981年,接(jie)管鎮辦軋鋼(gang)廠。
2000年(nian)4月,被評為全國勞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