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nian)4月27日,江蘇省農(nong)業農(nong)村廳發布關(guan)于調整海洋伏季(ji)休漁制度(du)的通告,具(ju)體如下:
一、休漁海域
北緯(wei)35度至26度30分(fen)的黃海(hai)和東海(hai)海(hai)域(yu)。
二、休漁作業類型
除釣(diao)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yi)及為捕(bu)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bu)撈輔助船。
三、休漁時間
5月(yue)(yue)1日(ri)12時至9月(yue)(yue)16日(ri)12時。
四、專項(特許)捕撈
(一)刺網、桁(heng)桿拖蝦、籠壺類(lei)和燈光圍(wei)(敷)網4種作業(ye)類(lei)型漁船可申請(qing)開展蝦蟹類(lei)、中(zhong)上層魚(yu)類(lei)等資源專項捕撈許可,由(you)省農業(ye)農村(cun)廳核報(bao)農業(ye)農村(cun)部(bu)批準后執行。
(二(er))特殊經濟(ji)品種可執(zhi)行專(zhuan)項捕撈(lao)許可制度,具體品種、作業時間(jian)、作業類型、作業海域等(deng)由省(sheng)農業農村廳報農業農村部批準后(hou)執(zhi)行。
(三)捕撈輔助船原則上(shang)執行(xing)最長休漁時間(jian)規定(ding),即5月(yue)1日12時至9月(yue)16日12時。確需(xu)在(zai)最長休漁時間(jian)結束前為專(zhuan)項捕撈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de),有(you)關實施方案(an)由(you)省農(nong)(nong)業農(nong)(nong)村廳報農(nong)(nong)業農(nong)(nong)村部批(pi)準后執行(xing)。
(四(si))海洋伏季休漁期間,因實施海洋漁業資源(yuan)監測(ce)調查等任(ren)務(wu)確需出海作業的,依法報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