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江蘇省農(nong)業農(nong)村廳(ting)發布關于調整(zheng)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de)通告,具體如下:
一、休漁海域
北緯35度至26度30分的黃海(hai)和東海(hai)海(hai)域。
二、休漁作業類型
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ji)為捕(bu)撈(lao)漁船(chuan)配套服務(wu)的捕(bu)撈(lao)輔(fu)助(zhu)船(chuan)。
三、休漁時間
5月1日(ri)12時至9月16日(ri)12時。
四、專項(特許)捕撈
(一)刺網、桁桿(gan)拖蝦(xia)、籠壺類和燈光(guang)圍(敷)網4種作(zuo)業(ye)類型(xing)漁船可申請開(kai)展蝦(xia)蟹(xie)類、中(zhong)上(shang)層魚類等資源專項捕撈許可,由省(sheng)農業(ye)農村廳核報農業(ye)農村部批準后執行。
(二(er))特殊經濟品(pin)種可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具體品(pin)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xing)、作業海域等由省農(nong)業農(nong)村(cun)(cun)廳報(bao)農(nong)業農(nong)村(cun)(cun)部批(pi)準后(hou)執行。
(三(san))捕撈(lao)輔助(zhu)船(chuan)原則上執(zhi)行最長休(xiu)漁時(shi)間規定,即5月1日(ri)12時(shi)至9月16日(ri)12時(shi)。確需在(zai)最長休(xiu)漁時(shi)間結束前(qian)為(wei)專(zhuan)項捕撈(lao)漁船(chuan)提供(gong)配套(tao)服(fu)務的,有關實(shi)施方案由(you)省農(nong)業(ye)(ye)農(nong)村(cun)廳報農(nong)業(ye)(ye)農(nong)村(cun)部(bu)批準后執(zhi)行。
(四)海(hai)洋(yang)伏季休漁期間,因實施海(hai)洋(yang)漁業(ye)資(zi)源監測調(diao)查等任務確(que)需出(chu)海(hai)作業(ye)的(de),依法報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