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權登記簡介
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自愿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1]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pin);美術、建(jian)筑作品(pin);攝影作品(pin);電(dian)影作品(pin)和以類似攝制(zhi)電(dian)影的(de)方法(fa)創(chuang)作的(de)作品(pin);工程(cheng)設(she)計圖(tu)、產品(pin)設(she)計圖(tu)、地圖(tu)、示意(yi)圖(tu)等圖(tu)形作品(pin)和模型(xing)作(zuo)品;法律、行政(zheng)法規規定的其他(ta)作(zuo)品。 此外(wai)還受(shou)理其他(ta)與著(zhu)作(zuo)權(quan)有關事(shi)項的登(deng)記;各類(lei)作(zuo)品(計算機軟件除外(wai))授權(quan)事(shi)項登(deng)記;錄音、錄像(xiang)制品(pin)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you)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ding),中心進(jin)行(xing)的登記等。【】【】
二、作品登記說明
作品登記不是著作權取得的必要手續。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但版權登記有助(zhu)于(yu)解決(jue)因(yin)著作(zuo)權(quan)(quan)(quan)歸屬(shu)造(zao)成的(de)著作(zuo)權(quan)(quan)(quan)糾紛(fen),并(bing)能為解決(jue)著作(zuo)權(quan)(quan)(quan)糾紛(fen)提(ti)供初步證據。作(zuo)品登(deng)記(ji)機(ji)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quan)(quan)(quan)局負責(ze)本轄區的(de)作(zuo)者或其他著作權(quan)(quan)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ban)權(quan)(quan)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xiang)港和(he)澳門地區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quan)(quan)人的作品登記。
登記方法
可選(xuan)擇(ze)自行到版(ban)權局登(deng)記(ji)或者(zhe)委托(tuo)版(ban)權代(dai)理(li)機構辦理(li)登(deng)記(ji)
作者條件
必(bi)須具(ju)有創(chuang)作能力;須實(shi)際進行了創(chuang)作活(huo)動,并創(chuang)作出(chu)了作品。
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幾類 :
1.文字作品:小說、散文、雜文、詩歌、劇本、學術論文、著作、期刊、教材、書信。日記、報紙、廣告詞。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現的作品都是(shi)文字作(zuo)品如書(shu)法作(zuo)品,它是(shi)美術作(zuo)品的一種。
2. 口述作品:即(ji)興的演說、授課(ke)、法庭辯論(lun)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 音樂(le)作(zuo)品:歌曲、交(jiao)響樂(le)等能夠演(yan)(yan)唱或者演(yan)(yan)奏的帶(dai)詞或不帶(dai)詞的作(zuo)品。
4.戲(xi)劇(ju)(ju)作品:話(hua)劇(ju)(ju)、歌劇(ju)(ju)、地方戲(xi)等(deng)為舞臺演(yan)出而創作的(de)作品,如劇(ju)(ju)本(ben)(ben)。(戲(xi)曲劇(ju)(ju)本(ben)(ben)、話(hua)劇(ju)(ju)劇(ju)(ju)本(ben)(ben)、歌劇(ju)(ju)劇(ju)(ju)本(ben)(ben)、舞劇(ju)(ju)劇(ju)(ju)本(ben)(ben))
5.曲藝作品:相聲、單弦(xian)、評書、笑話、快(kuai)板書、山東(dong)快(kuai)書、京韻大(da)鼓(gu)、京東(dong)大(da)鼓(gu)、西河大(da)鼓(gu)、河南墜子等(deng)形式的(de)說唱(chang)腳本。
6.舞(wu)(wu)蹈(dao)(dao)作(zuo)品:舞(wu)(wu)蹈(dao)(dao)動作(zuo)的設計和程序的編排(pai),可以(yi)用(yong)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fang)式(shi)記(ji)錄下(xia)來。如用(yong)舞(wu)(wu)譜(pu)的形式(shi)表現舞(wu)(wu)蹈(dao)(dao)作(zuo)品。如“定位舞(wu)(wu)譜(pu)法”
7. 雜(za)技藝術作品:為車(che)技、口技、頂碗、走鋼絲、耍獅子、魔術等表演創作的劇本。
8.美術作品: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具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純美術作品:素描、油畫、國畫、版畫、水彩畫、企業標志、商標圖形。.實用美術作品:陶瓷藝術
9.建筑作品:建筑物(wu)的設計(ji)圖紙(zhi)或者(zhe)是以建筑物(wu)為核心的繪畫、攝影等。
10.攝影(ying)作品:客觀記錄物物形(xing)象的圖片(pian)。
11.電影(ying)作(zuo)品和以(yi)類(lei)似攝制電影(ying)的方法創作(zuo)的作(zuo)品:電影(ying)作(zuo)品(有聲、無聲)、電視作(zuo)品、錄(lu)像作(zuo)品等。
12.圖(tu)形作(zuo)品:工程設計(ji)圖(tu)、產品設計(ji)圖(tu)、地圖(tu)、線(xian)路圖(tu)、解剖(pou)圖(tu)
13.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cheng)的立體作品,如(ru):微縮景觀。
14.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和有關文擋。.計算機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標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標文本應視為同一作品。.文擋: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shou)冊等。
15.民(min)間(jian)(jian)文字藝術作(zuo)品:神(shen)話故事、民(min)間(jian)(jian)寓言、民(min)間(jian)(jian)傳(chuan)說、民(min)間(jian)(jian)戲曲、民(min)歌、民(min)謠、民(min)間(jian)(jian)音樂、民(min)間(jian)(jian)舞蹈、民(min)間(jian)(jian)造型藝術及民(min)間(jian)(jian)建筑藝術等。
保護期限
1.作(zuo)者的(de)署(shu)名權(quan)(quan)、修改權(quan)(quan)、保護作(zuo)品完整權(quan)(quan)等人(ren)身權(quan)(quan)的(de)保護期(qi)不受(shou)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權法規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zhe)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權法規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五十(shi)年,截止于(yu)作(zuo)品首次(ci)發(fa)表后第五十(shi)年的12月(yue)31日,但作(zuo)品自創作(zuo)完(wan)成(cheng)后五十(shi)年內(nei)未(wei)發(fa)表的,本法不再保護(hu)。
4.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權法規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wu)十年(nian)的(de)12月31日,但(dan)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wu)十年(nian)內未(wei)發(fa)表(biao)的(de),著作權法不再(zai)保護(hu)。
三、版權登記流程
提交作品——版權(quan)委托書——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費——受理(li)——審查——證書(三(san)十(shi)個工作日 )
申請登記所需材料
申請作品(pin)登記應當提交(jiao)的(de)文件包(bao)括:
(1)身份證(zheng)明和(he)提(ti)供(gong)表明作品權利(li)歸(gui)屬的(de)證(zheng)明(如:封面及(ji)版權頁的(de)復印(yin)件、部分(fen)手(shou)稿的(de)復印(yin)件及(ji)照片、樣本等)。
(2)其他著作(zuo)權人(ren)(ren)還應(ying)出(chu)示表明著作(zuo)權人(ren)(ren)身份的證明(如(ru)繼承(cheng)(cheng)人(ren)(ren)應(ying)出(chu)示繼承(cheng)(cheng)人(ren)(ren)身份證明;委托(tuo)(tuo)作(zuo)品的委托(tuo)(tuo)人(ren)(ren)應(ying)出(chu)示委托(tuo)(tuo)合同)。
(3)專有權所有人應(ying)出示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內容:
1.作品登記表(一式兩份)
2.作品登記(ji)申(shen)請書
3.版權代(dai)理委托(tuo)書
4.權利保證書
5.作品創作說明書
6.法人作(zuo)品(pin):1.營業執(zhi)照復(fu)印件(jian)(A4) 2.法定代表(biao)人身(shen)份證復(fu)印件(jian)(A4)非法人單位:身(shen)份證復(fu)印件(jian)(A4)
7.登(deng)記作品復印件、權(quan)利(li)歸屬證明(或協(xie)議書)。
8.美術作(zuo)品(pin)登記應提交155*115(mm)作(zuo)品(pin)復印件一式二份。
9.計算機軟件登記材料: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