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充電樁收費標準
根據(ju)上(shang)海市(shi)發展(zhan)和(he)改革委員會發布的《關于本市(shi)電動汽車充電設施(shi)用電價(jia)格(ge)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zhi)》(滬發改價(jia)管〔2021〕43號(hao)),上(shang)海市(shi)電動汽車充電設施(shi)用電價(jia)格(ge)政策如(ru)下:
一、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2025年底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執行上海市電價目錄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向電網企業報裝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平均電價水平;其他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點擊查看上海市電價標準>>
二(er)、上(shang)海市充(chong)電(dian)服務(wu)費(fei)實(shi)行(xing)政府指導價管理,上(shang)限為每千瓦時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