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生涯
1751年,進入哈佛學院學習。
1755年,從哈佛學院畢業并獲得文學士學位;之后,在馬薩諸塞的伍斯特向詹姆斯·普特南學習法律。
1758年11月,被接納進入馬薩諸塞州律師公會。
從政經歷
1770年,代表波士頓,入選州議會(下院),擔任州議會的法律顧問。
1773年,被州議會推選進入總督委員會(上院)任職。
1774年,被推選為馬薩諸塞州的代表,參加大陸會議。
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出使法國和荷蘭,參與締結和平協定;作為美國獨立運動最重要的領導人之一,在獨立戰爭后被選為第一和第二屆國會議員。
1778年,參加憲法起草工作,是《獨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1789年—1797年,在開國元勛華盛頓的班底中連任兩屆副總統。
夢想破滅
想建立一個超然于政黨之外的純潔的政治體系——但最終破滅。原因之一,多數原則;原因之二,法國大革命。
遷都
1800年11月,完成了一件在美國歷史上影響深遠的大事——把首都從費城遷到華盛頓,成為首位入主白宮的總統。在幾天后舉行的大選中,敗給了杰弗遜。除了為國家的獨立做出了杰出貢獻之外,為美國培養了另一位總統,其兒子成為了第六任美國總統。
逝世
1826年7月4日,即獨立宣言獲正式采用的50周年紀念,逝于昆西市的安寧莊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