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的劃分方法
第一種分類法:
我國(guo)傳(chuan)統的四(si)季(ji)(ji)(ji)劃分方法,是以(yi)二(er)(er)十四(si)節氣中(zhong)的四(si)立(li)(li)(立(li)(li)春(chun)(chun)、立(li)(li)夏、立(li)(li)秋、立(li)(li)冬)作(zuo)為四(si)季(ji)(ji)(ji)的始(shi)點(dian),以(yi)二(er)(er)分和(he)二(er)(er)至作(zuo)為中(zhong)點(dian)的。如:春(chun)(chun)季(ji)(ji)(ji)立(li)(li)春(chun)(chun)為始(shi)點(dian),太(tai)(tai)陽黃(huang)經為315°,春(chun)(chun)分為中(zhong)點(dian),立(li)(li)夏為終(zhong)點(dian),太(tai)(tai)陽黃(huang)經變為45°,太(tai)(tai)陽在黃(huang)道上運(yun)行了(le)90°。這是一種(zhong)傳(chuan)統的,常見的方法。
第二種分類法:
天文(wen)學分(fen)(fen)類法(即西方分(fen)(fen)類法)四(si)季劃(hua)分(fen)(fen)更強(qiang)調四(si)季的(de)氣候意義,是(shi)以(yi)二分(fen)(fen)二至日作(zuo)為四(si)季的(de)起始點(dian)的(de),如(ru)春季以(yi)春分(fen)(fen)為起始點(dian),以(yi)夏(xia)至為終止點(dian)。這(zhe)種四(si)季比我(wo)國傳統劃(hua)分(fen)(fen)的(de)四(si)季分(fen)(fen)別遲(chi)了一個半月。
第三種分類法:
氣候統計法,因為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季為(wei)3、4、5月;夏季為6、7、8月(yue);秋(qiu)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ji)分類法,比較適(shi)用四季(ji)分明(ming)的(de)溫帶地區。
第四種分類法: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并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于或等于22℃的時期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時期為冬季,介于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一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一樣。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有55天(tian),夏季103天(tian),秋季50天(tian),冬季157天(tian)。這種方法,可以結合各地的具(ju)體氣候,農業,故運用較多(duo)。
入春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10攝氏度;
入夏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22攝氏度;
入秋的標準:日平均(jun)氣溫連續五日,低于22攝氏度;
入冬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低于10攝氏度。
日平均氣溫計算方法:
一(yi)天之中8時、14時、20時、2時,四個時段(duan)測得的(de)溫(wen)度相(xiang)加(jia)除以(yi)四,為一(yi)天的(de)日平(ping)均氣溫(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