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的劃分方法
第一種分類法:
我國(guo)傳統(tong)的(de)四季(ji)劃分方(fang)法,是以(yi)二(er)(er)十四節氣(qi)中的(de)四立(li)(li)(立(li)(li)春、立(li)(li)夏、立(li)(li)秋(qiu)、立(li)(li)冬)作為四季(ji)的(de)始點,以(yi)二(er)(er)分和二(er)(er)至作為中點的(de)。如(ru):春季(ji)立(li)(li)春為始點,太陽(yang)黃(huang)(huang)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li)(li)夏為終點,太陽(yang)黃(huang)(huang)經變(bian)為45°,太陽(yang)在(zai)黃(huang)(huang)道上運行了90°。這是一種傳統(tong)的(de),常見的(de)方(fang)法。
第二種分類法:
天(tian)文(wen)學(xue)分(fen)(fen)類法(即西(xi)方(fang)分(fen)(fen)類法)四季(ji)劃(hua)分(fen)(fen)更強(qiang)調(diao)四季(ji)的(de)氣(qi)候意義(yi),是以二分(fen)(fen)二至日作為四季(ji)的(de)起(qi)始(shi)點的(de),如春季(ji)以春分(fen)(fen)為起(qi)始(shi)點,以夏至為終(zhong)止點。這(zhe)種(zhong)四季(ji)比我國傳(chuan)統(tong)劃(hua)分(fen)(fen)的(de)四季(ji)分(fen)(fen)別遲了一個(ge)半月。
第三種分類法:
氣候統計法,因為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chun)季為3、4、5月;夏(xia)季為(wei)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ji)為12、1、2月。這(zhe)種(zhong)四季(ji)分(fen)類法,比(bi)較適(shi)用(yong)四季(ji)分(fen)明的溫帶地區。
第四種分類法: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并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于或等于22℃的時期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時期為冬季,介于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一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一樣。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ji)有55天,夏季(ji)103天,秋季(ji)50天,冬季(ji)157天。這種方法(fa),可(ke)以結合各地的具體(ti)氣候(hou),農業,故運用較多(duo)。
入春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10攝氏度;
入夏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22攝氏度;
入秋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wu)日,低于(yu)22攝(she)氏度;
入冬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低于10攝氏度。
日平均氣溫計算方法:
一天(tian)之中8時、14時、20時、2時,四個時段測得的(de)溫(wen)度相加除以四,為一天(tian)的(de)日平均氣溫(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