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負哪些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li)是指行(xing)為(wei)(wei)人以毆(ou)打(da)、捆綁、殘(can)害、強行(xing)限制(zhi)人身(shen)自由或(huo)其(qi)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shen)體(ti)、精(jing)神等(deng)方面造成一(yi)(yi)定傷害后果的行(xing)為(wei)(wei)。家庭暴力(li)是一(yi)(yi)種(zhong)侵(qin)犯(fan)人權、危(wei)害社會的違法行(xing)為(wei)(wei),實施這種(zhong)行(xing)為(wei)(wei)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lv)責任。
民事責任(ren)——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jia)庭暴力是法定離婚(hun)理(li)由之一(yi),而(er)且受害者(zhe)可以要求家(jia)庭暴力實施者(zhe)承(cheng)擔損害賠償的民(min)事責(ze)任。
行政法(fa)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yi)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jing)告。
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yi)或者管制(zhi);如果引起被害人重(zhong)傷、死(si)亡的,處2年(nian)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jia)庭暴力實施者使(shi)用(yong)暴力公然貶低(di)其他家(jia)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yu),情節(jie)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xing)、管制或(huo)(huo)剝(bo)奪(duo)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zhe)故意非法損(sun)害他人(ren)身體(ti)健康(kang)的,構(gou)成故意傷(shang)(shang)害罪,如果(guo)致人(ren)重(zhong)傷(shang)(shang)造(zao)成嚴(yan)重(zhong)殘疾或(huo)(huo)致人(ren)死亡的,按(an)照刑(xing)法最(zui)高可判處死刑(xing)。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shi)施者以(yi)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he)離婚自由(you)的(de),同(tong)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you)罪。
如果您正在遭受家庭(ting)暴力(li)的(de)傷(shang)害,那(nei)么(me)建(jian)議您可以(yi)根(gen)據自己的(de)情況結合上文(wen)做出(chu)選擇,看是要(yao)離婚要(yao)求賠償,還是要(yao)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但(dan)是需要(yao)注(zhu)意證(zheng)據的(de)收集(ji),如果您不知道該(gai)怎么(me)收集(ji),可以(yi)委托專業(ye)人士協助。
二、家庭暴力怎么起訴離婚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一)在開頭(tou)寫明被告(gao)和原告(gao)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bie)、出生(sheng)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ban)在起(qi)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de)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jue)離婚;
2、有關孩子的(de)撫養(yang)問題(ti),包括由誰撫養(yang),撫養(yang)費的(de)多少以及(ji)探望孩子的(de)時間和方式等(deng);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san))書寫(xie)事實(shi)與理(li)由,概(gai)括一下雙(shuang)方何時結婚(hun)、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hun)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de)姓名和日期。 離(li)婚起訴(su)狀可以(yi)是書(shu)面形式(shi),也可以(yi)是口頭形式(shi),口頭到法院起訴(su)的(de),法院會做記錄(lu),需起訴(su)人簽字或(huo)蓋(gai)章。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zhe)里所講的證(zheng)(zheng)(zheng)據主要是指(zhi),家(jia)庭暴力(li)證(zheng)(zheng)(zheng)據、結婚證(zheng)(zheng)(zheng)、身(shen)份(fen)證(zheng)(zheng)(zheng)、孩(hai)子的戶口(kou)或出生證(zheng)(zheng)(zheng)原(yuan)(yuan)件和復印(yin)(yin)件,相關財產方(fang)面的證(zheng)(zheng)(zheng)據,包括房產證(zheng)(zheng)(zheng)等的原(yuan)(yuan)件和復印(yin)(yin)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
調解(jie)成功的,發民事(shi)調解(jie)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huo)者調解(jie)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ting)。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
如果證據不足,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準許離婚的(de)可(ke)能(neng)性(xing)不大,尤其(qi)是對方不同意(yi)離婚的(de)情況下,可(ke)能(neng)需(xu)要(yao)二次訴(su)訟(song)來實現(xian)離婚。因此(ci)對于有家暴情形的(de)建議通過報(bao)警(jing)、尋(xun)找證(zheng)人(ren)等方式,搜(sou)集相關(guan)證(zheng)據之后提起離婚訴(su)訟(s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