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車超載怎么處罰
對于校車超載,一般是按照客車(che)超載的(de)規定(ding)進行處理的(de)。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kuo)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ding)人數20%以(yi)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shi)(shi)營運客(ke)車(不包括(kuo)公共汽車)、校車載(zai)人超過核(he)定(ding)人數未(wei)達20%的(de),或者駕駛(shi)(shi)其他載(zai)客(ke)汽車載(zai)人超過核(he)定(ding)人數20%以上的(de)一(yi)次扣(kou)6分。
2、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根據(ju)《道(dao)路(lu)交通安(an)全法》第(di)92條規定:
公(gong)路(lu)客運車(che)輛載客超過額定乘(cheng)員的,處二(er)百(bai)元(yuan)以(yi)(yi)上五百(bai)元(yuan)以(yi)(yi)下罰(fa)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fan)規定載貨的(de),處五百元以(yi)上(shang)二千元以(yi)下罰款。
二、校車超載多少構成危險駕駛罪
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將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以超過核載乘員百分之二十以上為標準,將“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設定為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適當標準。需要注意(yi)的是,校車超員達到核(he)定(ding)總數(shu)的30%以上可定(ding)罪,達到核(he)載總人數(shu)的50%以上屬于嚴(yan)重超員!
為了預(yu)防和(he)(he)減少(shao)校(xiao)車交(jiao)通(tong)事(shi)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學生和(he)(he)教(jiao)師的生命(ming)安全,根據《中華(hua)人民共和(he)(he)國道路(lu)交(jiao)通(tong)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校(xiao)車交(jiao)通(tong)事(shi)故應(ying)急處理(li)預(yu)案。
1、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校車車況、安全性、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車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2、事故的預防:
(1)選擇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ding)駕(jia)齡的(de)駕(jia)駛(shi)員擔任校車(che)駕(jia)駛(shi)員。
(2)定(ding)期加強(qiang)駕駛員學(xue)習(xi)交通法(fa)規及(ji)業務知(zhi)識(shi)的培訓(xun),提高駕駛員的安(an)全(quan)意識(shi)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shen)體與心理狀(zhuang)況的檢查。
(4)加強(qiang)學(xue)生(sheng)交通安全教育,引導教師文明乘車,不將頭手(shou)伸出(chu)窗外,不搶(qiang)座位。
(5)學校(xiao)制訂(ding)并落(luo)實駕駛員(yuan)駕車安全制度等(deng)相(xiang)關管理制度,并認(ren)真實施(shi)。
(6)做好(hao)車輛例(li)行(xing)保養工作,每天對車容(rong)、車況(kuang)、安全性能進行(xing)檢(jian)查。
(7)不(bu)準(zhun)違(wei)法超(chao)載、超(chao)速、超(chao)車(che)。
三、車輛超載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嗎
當事(shi)人(ren)的責(ze)任是指公安(an)機關交通管(guan)理(li)部門在履行行政管(guan)理(li)職責(ze)時所認定的責(ze)任,實際上(shang)是指當事(shi)人(ren)的行為是否構成(cheng)交通違章(zhang)、是否構成(cheng)過(guo)錯,以(yi)及(ji)當事(shi)人(ren)行為對交通事(shi)故(gu)形成(cheng)的影響力(li)的大(da)小。因此,車輛超載是會影響事(shi)故(gu)責(ze)任認定。
1、公安(an)機關交(jiao)通管理部門應當根(gen)據(ju)交(jiao)通事(shi)(shi)故現場勘驗、檢(jian)查、調查情況和(he)有(you)關的(de)檢(jian)驗、鑒定(ding)結論,及時制作交(jiao)通事(shi)(shi)故認定(ding)書(shu),作為處理交(jiao)通事(shi)(shi)故的(de)證據(ju)。交(jiao)通事(shi)(shi)故認定(ding)書(shu)應當載明(ming)交(jiao)通事(shi)(shi)故的(de)基(ji)本事(shi)(shi)實、成因和(he)當事(shi)(shi)人的(de)責任,并(bing)送(song)達(da)當事(shi)(shi)人。
2、公安機(ji)關交(jiao)通(tong)管理(li)部門應當根據交(jiao)通(tong)事故當事人的(de)行為對發生交(jiao)通(tong)事故所起的(de)作用以及過錯的(de)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de)責任。
3、公安機關(guan)交(jiao)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cha)后(hou),應當(dang)根據當(dang)事人的(de)(de)行為對(dui)發生交(jiao)通事故所起(qi)的(de)(de)作用(yong)以及過錯的(de)(de)嚴重程度,確(que)定當(dang)事人的(de)(de)責(ze)任(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