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算不算犯罪
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十(shi)條規定(ding),為了(le)使國家、公共(gong)利(li)益、本人(ren)(ren)或者(zhe)他人(ren)(ren)的(de)人(ren)(ren)身、財(cai)產和其(qi)他權利(li)免受正(zheng)在進行的(de)不法侵害(hai),而采取的(de)制(zhi)止不法侵害(hai)的(de)行為,對不法侵害(hai)人(ren)(ren)造成損(sun)害(hai)的(de),屬于正(zheng)當防衛(wei),不負刑事責任(ren)。
但是正當(dang)防衛明顯超(chao)過(guo)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sun)害的,應當(dang)負(fu)刑事(shi)責(ze)任,但是應當(dang)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zheng)在(zai)進行(xing)行(xing)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bao)力犯罪,采(cai)取防衛行(xing)為,造成不(bu)(bu)法侵(qin)害人傷亡的,不(bu)(bu)屬于(yu)防衛過當,不(bu)(bu)負刑事責(ze)任。
正當防衛要不要承擔民事責任
需(xu)要看具體(ti)情況,如果沒有超過(guo)限(xian)度,不需(xu)要承擔,如果超出限(xian)度,則需(xu)要承擔。
根據我國(guo)《民(min)法通則》第(di)一百(bai)二十八(ba)條,因正當防衛(wei)造成(cheng)損(sun)害(hai)(hai)的(de),不承(cheng)擔(dan)民(min)事(shi)責(ze)任(ren)。正當防衛(wei)超過必要的(de)限(xian)度(du),造成(cheng)不應有的(de)損(sun)害(hai)(hai)的(de),應當承(cheng)擔(dan)適當的(de)民(min)事(shi)責(ze)任(ren)。
防(fang)(fang)衛過(guo)當要(yao)承擔民(min)(min)事責任(ren)(ren),為(wei)一種減輕或從輕的民(min)(min)事責任(ren)(ren),在(zai)(zai)涉及賠償范圍時,應(ying)當減除防(fang)(fang)衛在(zai)(zai)必要(yao)限度內的損害部分。但是(shi)要(yao)分析是(shi)否屬于故意加害的責任(ren)(ren),在(zai)(zai)防(fang)(fang)衛過(guo)程中故意對(dui)不法侵害者采取加害行為(wei)的,對(dui)其超出(chu)必要(yao)限度的損害應(ying)當負全(quan)部賠償責任(ren)(ren)。
正當防衛是在什么情況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li)犯罪(zui),采取(qu)防衛行為,造(zao)成不(bu)法(fa)侵害人傷亡(wang)的,不(bu)屬于防衛過當,不(bu)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
1、有不(bu)法侵害發生;
2、必(bi)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jin)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du);
4、正當防衛必須基于保護(hu)合(he)法權(quan)益(yi)免受不法侵害的目(mu)的;
5、正(zheng)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bu)法侵害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