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消費是什么意思
強制消費也稱強制性交易行為,是指公用企業或者(zhe)其他依(yi)法(fa)具有獨(du)占地位(wei)的(de)經營者(zhe),限定(ding)他人購買其指(zhi)定(ding)的(de)經營者(zhe)的(de)商(shang)品(pin),排(pai)擠其他經營者(zhe)的(de)行為。
強制交易行為(wei)主要包括下(xia)述7種情形:
1、限定用(yong)戶、消費(fei)者(zhe)只能購買和使用(yong)其附帶提供的相關產品,而排(pai)斥其他同類商品。
2、限定用(yong)戶、消(xiao)費者只能購(gou)買和使(shi)用(yong)其(qi)指定的經(jing)營(ying)者生(sheng)產或者經(jing)銷的商品,而排斥其(qi)他(ta)的經(jing)營(ying)者。
3、強制(zhi)用戶(hu)、消(xiao)費者購買其(qi)提供的不必要的商(shang)品及配件。
4、強制用戶、消費者(zhe)(zhe)購(gou)買(mai)其指定的(de)經營者(zhe)(zhe)提供的(de)不必要(yao)的(de)商品(pin)。
5、以檢(jian)驗商(shang)品質(zhi)量、性能等為(wei)借(jie)口,阻礙用戶、消(xiao)費者(zhe)購買使用其他經營者(zhe)提供(gong)的(de)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de)其他商(shang)品。
6、對不接受其不合(he)理條件的用戶、消(xiao)費者拒絕中斷或削減供應相關商品,或濫收費用。
7、其他限制競爭的(de)行為(wei)。
強制消費怎么處理
消費者可以到工商行(xing)政管理部(bu)門舉(ju)報,以維護自己的(de)合法權(quan)益。強制消費主體為(wei)達到責(ze)任(ren)年齡且(qie)具(ju)備責(ze)任(ren)能(neng)力(li)的(de)自然人(ren)。單(dan)(dan)位亦能(neng)構成本(ben)(ben)行(xing)為(wei)。單(dan)(dan)位犯本(ben)(ben)行(xing)為(wei)的(de),對(dui)其(qi)直(zhi)接負責(ze)的(de)主管人(ren)員和其(qi)他直(zhi)接責(ze)任(ren)人(ren)員,依(yi)《治安管理處(chu)罰(fa)法》第(di)46條的(de)規(gui)定進行(xing)處(chu)罰(fa)。本(ben)(ben)行(xing)為(wei)不僅(jin)侵犯了交易(yi)相對(dui)方(fang)的(de)合法權(quan)益,而且(qie)侵犯了商品交易(yi)市場秩序。
強制消費怎么投訴
可(ke)以(yi)(yi)撥(bo)打12315電話進(jin)行(xing)投(tou)訴舉報(bao),“12315”是消(xiao)費者(zhe)投(tou)訴舉報(bao)專線電話和全國互聯網(wang)平臺。也可(ke)以(yi)(yi)采取(qu)信函(han)、面談或者(zhe)互聯網(wang)形式(shi)(shi)來(lai)進(jin)行(xing)投(tou)訴,但(dan)無(wu)論(lun)采取(qu)哪(na)種形式(shi)(shi),都要有以(yi)(yi)下內(nei)容:
1、 投訴(su)方及被投訴(su)方基(ji)本(ben)情況:投訴(su)方的姓名、地址(zhi)、郵編、聯系電話等;被投訴(su)方的名稱、地址(zhi)、郵編、聯系電話等。
2、具體的(de)投(tou)訴內容。損(sun)害事實發生(sheng)的(de)過(guo)程及(ji)與經營者交涉的(de)情況。
3、具體(ti)的證據(ju)。消(xiao)費(fei)者(zhe)(zhe)有(you)義務(wu)提(ti)供與(yu)投訴有(you)關(guan)的證據(ju),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shou)服務(wu)與(yu)受(shou)損害存(cun)在因果(guo)關(guan)系(xi)。消(xiao)費(fei)者(zhe)(zhe)協會一般不留存(cun)爭(zheng)議雙方提(ti)供的原始證據(ju)(原件、實物等(deng))。
4、具體的投訴請求。
5、投訴的日期。
強制消費的法律后果
強制(zhi)消費情節(jie)(jie)(jie)較(jiao)輕的則(ze)適(shi)用(yong)《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guo)治安管理處(chu)罰法》第四(si)十(shi)六(liu)條,可按(an)規(gui)定判處(chu)10日以(yi)(yi)下拘留(liu)或罰款(kuan),情節(jie)(jie)(jie)嚴重的適(shi)用(yong)《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guo)刑法》第二(er)百(bai)二(er)十(shi)六(liu)條,可按(an)規(gui)定判處(chu)七年以(yi)(yi)下有期徒刑或拘役(yi)并處(chu)罰金。情節(jie)(jie)(jie)嚴重,應當包括以(yi)(yi)下幾(ji)點:
1、促成(cheng)不公(gong)平交易,非法獲(huo)利數(shu)額較大的。
2、多次(ci)強迫交易的。
3、社(she)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yin)起較為嚴(yan)重后(hou)果(guo)的(de)。
5、強迫(po)交易嚴重擾亂市場(chang)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