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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和婚內出軌的區別 重婚罪和非法同居的區別

本文章由注冊用戶 互聯網說 上傳提供 2024-02-15 評論 0
摘要:婚內出軌是破壞夫妻感情的頭號殺手,有不少的人,在感情上沒有真心付出,在家忽悠著為自己為家庭付出的另一半,而自己又和外面的異性發生性關系,所以在生活中,談論的比較多的是婚內出軌的話題。婚內出軌也分很多種,有的涉及到刑法,比如重婚罪。很多人搞不清重婚罪和婚內出軌的區別,還有非法同居,下面就為大家介紹相關知識。

出軌

通俗(su)的講就是一夜情(qing)多夜情(qing)賣淫嫖娼包二奶(nai)包二爺等。

法(fa)律后果(guo):

1.訴訟(song)離婚的,可以成為導致夫妻感(gan)情破裂的理由。

2.訴(su)訟離婚(hun)的,可以(yi)(yi)以(yi)(yi)此認定(ding)其為過錯(cuo)方(fang),分配財產時對無過錯(cuo)方(fang)予以(yi)(yi)照顧。

3.出(chu)軌情節(jie)嚴重(zhong)的,構成(cheng)重(zhong)大過錯,離婚時,另一(yi)方可以主張(zhang)損害賠償。

4.爭奪撫養權時,可以(yi)主張子女隨其生活(huo)不利于身心健康,但(dan)作(zuo)用(yong)力不大。

同居

是指有配偶者(zhe)與婚外異性(排除同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ding)地共同居(ju)住。

法律后果:

1.可(ke)能構成破壞軍婚罪,根(gen)據《刑法(fa)》第(di)259條(tiao)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訴訟(song)離婚(hun)的,屬(shu)于(yu)應當(dang)判決(jue)離婚(hun)的法定情形。

3.訴訟(song)離(li)婚的,可以認定其為過錯方,分配財產時(shi)對(dui)無過錯方予(yu)以照顧。

4.訴訟離婚時,為無過錯方可以主張損害賠(pei)償的法定(ding)情形。

5.爭奪撫養權時,可以主張子女隨(sui)其生活不利(li)于(yu)身(shen)心(xin)健康(kang),作用力較(jiao)前者相對上升。

重婚罪

一則為(wei),法律重婚,是指有配偶(ou)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重婚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ou)而與其(qi)登記結婚的行為(wei)(相婚者)。

二(er)則為,事實重婚(hun),是指雖未登記結婚(hun),但事實上,有配(pei)偶的人又與(yu)他人以夫妻關系(xi)進行共同生活,與(yu)前(qian)述同居的區別在于是否以夫妻名義同(tong)居。

需要注意的是(shi):

1.如果相(xiang)婚(hun)者,確實不(bu)知道對方有配偶而與(yu)之(zhi)結婚(hun)的,不(bu)構成重(zhong)婚(hun)罪。

2.假離婚(hun)(hun)后,存在事實婚(hun)(hun)姻期間,又與他人結婚(hun)(hun)的(de),可能構成重婚(hun)(hun)罪。

3.一方變(bian)性后導致形式上存在兩個婚姻關系(xi)的,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4.在承(cheng)認同(tong)性國家與同(tong)性結婚(hun),又在國內與異性結婚(hun)的,構(gou)成重婚(hun)罪。

5.結(jie)婚(hun)(hun)后(hou)因遭(zao)受自然(ran)災害外流謀生,或(huo)(huo)者因配偶(ou)長期(qi)外出下落(luo)不(bu)(bu)明,造成(cheng)家(jia)庭生活(huo)嚴重困(kun)難,又(you)與(yu)他(ta)人形成(cheng)事(shi)實婚(hun)(hun)姻(yin)(yin)的,因強迫(po)(po)、包辦(ban)婚(hun)(hun)姻(yin)(yin)或(huo)(huo)因婚(hun)(hun)后(hou)受虐待外逃,或(huo)(huo)者已婚(hun)(hun)婦女在被拐賣后(hou),與(yu)他(ta)人形成(cheng)事(shi)實婚(hun)(hun)姻(yin)(yin)的,都是由(you)于受客(ke)觀條件所迫(po)(po),不(bu)(bu)具有期(qi)待可(ke)(ke)能性(xing),不(bu)(bu)宜以(yi)重婚(hun)(hun)罪(zui)論(lun)處(chu)。但是,上述婦女又(you)與(yu)他(ta)人前往(wang)婚(hun)(hun)姻(yin)(yin)登(deng)記機關登(deng)記結(jie)婚(hun)(hun)的,并不(bu)(bu)缺乏期(qi)待可(ke)(ke)能性(xing),仍應(ying)認定為重婚(hun)(hun)罪(zui)。

重婚罪和婚內出軌的區別

據(ju)消息顯示,婚(hun)(hun)(hun)(hun)內出軌一般(ban)是(shi)指夫妻在婚(hun)(hun)(hun)(hun)姻(yin)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hun)(hun)(hun)(hun)外(wai)異性(xing)(xing)發生性(xing)(xing)關系(xi)的(de)行為(wei),法律上對于出軌行為(wei)并沒有(you)認定為(wei)違法。重婚(hun)(hun)(hun)(hun),是(shi)指有(you)配偶者再(zai)行結婚(hun)(hun)(hun)(hun)的(de)行為(wei)。即(ji)已(yi)經有(you)了一個婚(hun)(hun)(hun)(hun)姻(yin)關系(xi),又(you)與他(ta)人締結第二個婚(hun)(hun)(hun)(hun)姻(yin)關系(xi),重婚(hun)(hun)(hun)(hun)是(shi)需要負(fu)刑(xing)事責(ze)任的(de)。

重婚罪和非法同居的區別

1、構成要(yao)件不(bu)同(tong)(tong),事實(shi)婚(hun)姻要(yao)求男女雙(shuang)方(fang)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tong)(tong)生(sheng)活(huo),雙(shuang)方(fang)結合(he)符(fu)合(he)法定的婚(hun)姻實(shi)質要(yao)件,與結婚(hun)登記不(bu)同(tong)(tong)的是僅(jin)在于(yu)缺乏形式要(yao)件即未到相關管理(li)(li)部門(men)辦理(li)(li)登記手續。而同(tong)(tong)居無此要(yao)求。

2、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bao)護,同居(ju)(ju)期間男女雙方的(de)財(cai)產亦不能視(shi)為夫妻共同財(cai)產予(yu)(yu)以分割(ge),同居(ju)(ju)關系依法(fa)應(ying)予(yu)(yu)以解除。

3、身份關系不(bu)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系,所生(sheng)子(zi)(zi)女視為婚生(sheng)子(zi)(zi)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fei)法的,雙方不(bu)具有夫妻的身份關系,所生(sheng)子(zi)(zi)女為非(fei)婚生(sheng)子(zi)(zi)女。

4、財產(chan)關系(xi)不(bu)同,事(shi)實婚姻,男(nan)女(nv)雙(shuang)方共同生活期(qi)間所得(de)財產(chan)視為夫妻共同財產(chan)。同居(ju)期(qi)間所得(de)財產(chan),除(chu)非有相反證據(ju)證明,否則,各自名(ming)下財產(chan)歸(gui)各自所有。

5、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不同,事實婚姻成立的夫妻雙方可依法定繼承相互繼承遺產。同居關系的男女雙方,不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除非一方訂立遺囑將其遺產歸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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