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商業銀行有哪些業務
城市商業銀行是由城市信用社發展而來的地方性銀行,其屬于商業銀行性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
1、吸收公眾存款。
2、發放短(duan)期(qi)(qi)、中(zhong)期(qi)(qi)和長(chang)期(qi)(qi)貸款。
3、辦理國(guo)內外(wai)結算。
4、辦理票據承(cheng)兌與(yu)貼現。
5、發行金融債券。
6、代理(li)發行、代理(li)兌付、承銷(xiao)政府債(zhai)券。
7、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8、從事同業拆借。
9、買賣(mai)、代理買賣(mai)外匯。
10、從事銀(yin)行卡業(ye)務(wu)。
11、提(ti)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bao)。
12、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13、提供保管(guan)箱服務。
14、經國務院銀行(xing)業監(jian)督(du)管理機構批準的(de)其他業務。
不同(tong)規模的(de)城市商業(ye)銀(yin)行,其能(neng)承擔的(de)業(ye)務范圍可(ke)能(neng)有所不同(tong),一般大型城市商業(ye)銀(yin)行的(de)業(ye)務范圍更(geng)多。
二、城市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的原則是什么
城市商業銀行(xing)屬于商業銀行(xing),在長期的經營(ying)實踐(jian)中,商業銀行(xing)的管(guan)理者們形成了三條(tiao)基本(ben)的銀行(xing)經營(ying)管(guan)理原則(ze):
1、盈利性原則
盈利(li)性(xing)原則是指城(cheng)市商業(ye)銀(yin)行在經營資產(chan)業(ye)務中,必(bi)須獲得盡可能(neng)高的收益。
2、流動性原則
流動性原則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城市商業銀行必須保(bao)有一定比(bi)例的(de)(de)現金(jin)或其(qi)他容易變現的(de)(de)資(zi)產;二(er)是指城市商(shang)業銀行取得(de)現款的(de)(de)能力。
3、安全性原則
安全(quan)性原(yuan)則的基本含義(yi)是指(zhi)城市商業銀行在放款和投資等業務經營(ying)過程中,要能夠按期收回本息,特別是要避免本金(jin)受損。
對(dui)城市商業銀行的(de)健康(kang)發展來說,安全、流(liu)動性和盈利能力都是必須(xu)遵循的(de)原則,三(san)者(zhe)是統一的(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