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yue)—2008年2月(yue),任黃山市委(wei)副書(shu)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shu)記,黃山風景區管(guan)委(wei)會主任。
2008年2月,任(ren)中共(gong)宿(su)州市(shi)委書記。
2009年2月24日,在宿(su)州(zhou)市第三屆人民(min)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shang)當(dang)選宿(su)州(zhou)市人大常委會主任(ren)。
2011年9月21日,中共宿州市(shi)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ci)全體會議選(xuan)舉李宏鳴為宿州市(shi)委書記。
2012年6月(yue),在中(zhong)(zhong)國共產黨安徽(hui)省(sheng)代表會議上當(dang)選為中(zhong)(zhong)共十八大代表。
2013年1月10日(ri),宿州市第(di)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di)一次會議,選舉李宏鳴為(wei)宿州市人大常(chang)委會主(zhu)任。
2013年7月,徽商銀(yin)行董事長(chang)、黨委(wei)書記(ji)。
2017年12月(yue)12,因工作變動辭(ci)去(qu)徽(hui)商銀(yin)行(xing)董事長、黨委書記(ji)等職務。
2018年1月,任安徽省(sheng)人大農(nong)業(ye)銀行與(yu)農(nong)村委(wei)員會(hui)主任委(wei)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