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nian),以(yi)優等生(sheng)資格畢業(ye)于布蘭戴斯大學(Brandeis University)。
隨后(hou)(hou),獲(huo)得畢業生獎學金,前往牛津(jin)大學貝利奧爾學院(Balliol College,Oxford)深造,師從著名哲學家、西方共同體主義(yi)代表人物——查(cha)爾斯(si)·泰勒(Charles Taylor),后(hou)(hou)作為羅德斯(si)學者獲(huo)得博士學位(wei)。
1980年起(qi),擔任哈佛大(da)學本科(ke)生通識課程(cheng)“正義”(Justice)主講教師。
《自(zi)由主義(yi)與(yu)正義(yi)的局限》
《民主的不滿》
《自由主義及(ji)其批評者》
《公共哲學》
《正義,怎(zen)樣做(zuo)才正確(que)?》
《金錢不(bu)能(neng)買什么:金錢與公正(zheng)的正(zheng)面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