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nian),以(yi)優等生資(zi)格畢業于布蘭戴斯(si)大(da)學(Brandeis University)。
隨(sui)后,獲(huo)得畢業(ye)生獎學(xue)金(jin),前往牛津大(da)學(xue)貝利(li)奧爾(er)學(xue)院(Balliol College,Oxford)深造,師(shi)從著名哲學(xue)家(jia)、西方共同體主義(yi)代表(biao)人(ren)物——查爾(er)斯·泰勒(Charles Taylor),后作為(wei)羅德斯學(xue)者獲(huo)得博(bo)士學(xue)位。
1980年起,擔任(ren)哈佛大(da)學本科生通識課(ke)程“正義(yi)”(Justice)主講教師(shi)。
《自由主義與(yu)正義的(de)局限》
《民主的不滿》
《自由主義及其批評者(zhe)》
《公共哲學》
《正義(yi),怎樣(yang)做才正確?》
《金(jin)錢不能(neng)買什么:金(jin)錢與(yu)公正的正面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