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shen)么時候起,原本“一對一”的品(pin)(pin)(pin)牌(pai)形象代(dai)(dai)(dai)(dai)言延(yan)伸了品(pin)(pin)(pin)牌(pai)摯友、品(pin)(pin)(pin)牌(pai)大(da)使、品(pin)(pin)(pin)牌(pai)體驗官等多個概念(nian);而(er)且品(pin)(pin)(pin)牌(pai)代(dai)(dai)(dai)(dai)言人(ren)還(huan)有了地區代(dai)(dai)(dai)(dai)言人(ren)、系列代(dai)(dai)(dai)(dai)言人(ren)、產品(pin)(pin)(pin)代(dai)(dai)(dai)(dai)言人(ren)等多種細(xi)分頭銜(xian)。
這么多(duo)代言人,不會破壞品牌整(zheng)體形象(xiang)嗎?
事實上,細分品牌代言,是品牌方(fang)在(zai)新市場下(xia)對粉(fen)絲經(jing)濟的一次完美收割定(ding)制(zhi)戰略。將品牌代言根據細分領域劃分,不僅可以(yi)最大程(cheng)度坐享粉(fen)絲經(jing)濟紅(hong)利(li),還(huan)可以(yi)保證品牌在(zai)藝(yi)人(ren)爆出負面(mian)信息時,受到的牽連最小。
此外,我們看起來差不多的“代言人摯友大使”,其實存在很大的差異,比如代言人主要負責商業合作,大使側重形象打造,摯友通常只需要增加品牌曝光率等;各個頭銜之間的簽約費用也相差巨大。
Maigoo編輯(ji)從我國明星代(dai)言的基礎情況著(zhu)手(shou),策(ce)劃了(le)《一圖看懂品(pin)(pin)牌代(dai)言人級別區分》,你想知(zhi)道的品(pin)(pin)牌代(dai)言人和(he)品(pin)(pin)牌大使的區別、一個品(pin)(pin)牌能簽幾個代(dai)言人等問(wen)題都在這里。
每(mei)一顆撒偏的(de)種(zhong)子,最終都(dou)會成為阻擋自(zi)己前路的(de)大樹(shu)。品牌錯估藝人影(ying)響力,給自(zi)身帶來毀滅(mie)性(xing)災難的(de)事件我們已(yi)經(jing)見過好幾(ji)次了。
作(zuo)為品(pin)牌方(fang),借用藝人名(ming)氣來開拓品(pin)牌的新銷售渠道原本(ben)沒錯,但不應(ying)該本(ben)末倒置,一心(xin)投入到(dao)復雜的代言(yan)頭銜中。再好的營(ying)銷,背后也要有(you)過(guo)硬(ying)的產品(pin)來支撐(cheng),否則損壞的將是整個市(shi)場對于(yu)代言(yan)機制(zhi)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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