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法人資(zi)(zi)格(ge)的外商投資(zi)(zi)企業;
2.境外母(mu)公司資(zi)產總額不低于2億美元;
3.境(jing)外母公司在京累計(ji)實繳注冊資本總額不(bu)低于1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