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創業補貼政策2022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的法(fa)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女性不(bu)超過55周(zhou)歲、男性不(bu)超過60周(zhou)歲)符合(he)以下條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學(xue)校、中等職業學(xue)校、技工院校學(xue)生(在校及(ji)畢(bi)業5年內)和(he)畢(bi)業5年內的(de)出國(境)留學(xue)回(hui)國人員;
(2)軍轉干部(bu)、退役軍人;
(3)登記(ji)失業(ye)人員(yuan)、就業(ye)困難人員(yuan)、本省脫貧人口(kou);
(4)返鄉創業人(ren)員,具體包括:
第一類:戶籍地(di)(di)為廣州、深(shen)圳、珠海、佛山、東莞、中(zhong)山市,離(li)開戶籍所在地(di)(di)市外(wai)出求(qiu)學(指(zhi)在普通高等學校、中(zhong)等職(zhi)業學校、技工院校求(qiu)學,下同)、務工后返回(hui)原戶籍地(di)(di)所轄鄉鎮(zhen)(行(xing)政區域中(zhong)無鄉鎮(zhen)的可適(shi)當調(diao)整(zheng))創(chuang)業的勞動者(以營業執照所載地(di)(di)址為準);
第二類(lei):在第一項列舉地區以外(wai)市所轄鄉鎮(zhen)創業(ye)(不含創辦個體工(gong)商戶)的各類(lei)勞動者(有關地市可根據地方經濟發展(zhan)水平、資(zi)金承受(shou)能力(li)等情況,自(zi)行確(que)定是(shi)否將縣城鎮(zhen)、中心鎮(zhen)除(chu)外(wai));
第三類:戶(hu)(hu)籍(ji)地(di)為第一項(xiang)列舉地(di)區以外(wai)市,離開戶(hu)(hu)籍(ji)所在地(di)市外(wai)出求(qiu)學、務工后(hou)返回原戶(hu)(hu)籍(ji)地(di)市轄區內創業的勞動者;
(5)創辦(ban)驛道客棧、民宿、農(nong)家樂的人員。
2.初創企業登記(ji)注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dai)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na)社會保險(xian)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對象:符合(he)條件的創(chuang)業(ye)(ye)者。符合(he)條件人(ren)員和(he)創(chuang)辦(ban)主體只能(neng)享受(shou)一(yi)次創(chuang)業(ye)(ye)資(zi)助(zhu)。
補貼標準:10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程序:補貼(tie)(tie)對象應于相(xiang)關創辦主體登記注冊(ce)之(zhi)日(ri)起3年(nian)內,向登記注冊(ce)地人力資源(yuan)社會保障部(bu)門提出補貼(tie)(tie)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