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nian)1月30日(ri)(ri),咸陽市(shi)住房公(gong)積(ji)金管理中心發布《個(ge)人住房商業貸款(kuan)轉住房公(gong)積(ji)金貸款(kuan)實施(shi)細則(ze)》,該實施(shi)細則(ze)自2023年(nian)2月1日(ri)(ri)起(qi)施(shi)行。具體(ti)如(ru)下(xia):
一、“商轉公”貸款的申請條件
(一)個人(ren)已開立住房公積(ji)金(jin)賬戶,且正(zheng)常繳存住房公積(ji)金(jin)。
(二)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xi)的能力。
(三)在咸陽行政區劃內購買自住住房(fang)(fang),具有個人住房(fang)(fang)商業貸款(kuan)借(jie)款(kuan)合(he)同,及其它相關資(zi)料或證明。
(四)個(ge)人住房商業貸款尚未結清,且處于正常還款狀態。
(五)已取得所(suo)購買自住住房的《不動產(chan)產(chan)權證書》,或轉為以商業貸(dai)款銀行為抵押權人的《不動產(chan)登記(ji)證明(ming)》。
(六)法(fa)律、法(fa)規和(he)《咸陽(yang)市住房公(gong)積(ji)金貸款暫行辦法(fa)》、《咸陽(yang)市個人住房公(gong)積(ji)金貸款實施細(xi)則》等(deng)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商轉公”貸款的申請資料
(一)借款(kuan)人及其配偶身(shen)份證(zheng)件和戶(hu)籍(ji)證(zheng)明(ming)。
(二(er))借款人婚(hun)姻狀(zhuang)況證(zheng)明。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個(ge)人信(xin)用報告。
(四)異地(di)貸款職工需提(ti)供異地(di)貸款繳存(cun)使(shi)用證明(全國制式)及繳存(cun)明細(xi)。
(五)個(ge)人(ren)住房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及還款明細(xi)。
(六)所(suo)購住房的《不動產產權(quan)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復印件。
(七)商業(ye)貸款(kuan)銀行(xing)同意提前結清個人住房商業(ye)貸款(kuan)證明。
(八)其它相關資料。
三、“商轉公”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商(shang)轉公(gong)”貸(dai)(dai)(dai)款(kuan)的(de)額度、期(qi)限和利率均按照《咸陽市(shi)個人住房公(gong)積金貸(dai)(dai)(dai)款(kuan)實施(shi)細則》相關條款(kuan)執行(xing),但貸(dai)(dai)(dai)款(kuan)額度不得超過申請“商(shang)轉公(gong)”貸(dai)(dai)(dai)款(kuan)時(shi)個人住房商(shang)業貸(dai)(dai)(dai)款(kuan)的(de)即時(shi)余額(四舍五入(ru)到千位整數(shu))。
四、“商轉公”貸款的辦理程序
(一)借款(kuan)人到(dao)受委(wei)托(tuo)銀行申請貸(dai)款(kuan),填寫《咸陽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wei)托(tuo)貸(dai)款(kuan)申請表》并提供所(suo)需(xu)資料。
(二)受委托銀行對借(jie)款(kuan)(kuan)(kuan)人(ren)提供(gong)的貸款(kuan)(kuan)(kuan)資料,及(ji)所購(gou)住房情(qing)況,以及(ji)借(jie)款(kuan)(kuan)(kuan)人(ren)住房商業貸款(kuan)(kuan)(kuan)、個人(ren)信用(yong)、還款(kuan)(kuan)(kuan)能(neng)力(li)、貸款(kuan)(kuan)(kuan)額度和期(qi)限等情(qing)況進行初審(shen),對符合(he)條件的借(jie)款(kuan)(kuan)(kuan)人(ren)簽署貸款(kuan)(kuan)(kuan)意見后送公積金中心審(shen)核。
(三)公積金中心審核同(tong)意貸款(kuan)(kuan)(kuan)的,由受(shou)委(wei)托銀行(xing)與(yu)借款(kuan)(kuan)(kuan)人簽(qian)訂(ding)借款(kuan)(kuan)(kuan)合同(tong),并由借款(kuan)(kuan)(kuan)人自主選擇“商轉公”貸款(kuan)(kuan)(kuan)擔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