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農業(ye)農村委關于上海市實施長江口(kou)及其他內(nei)陸水域禁漁的(de)通告》,上海市長江流域禁漁區和時間如下:
一、長江口水域禁漁區
農業農村部(bu)設定(ding)的長(chang)江(jiang)口禁捕管(guan)理區(包含上海(hai)(hai)(hai)市(shi)長(chang)江(jiang)口中華鱘(xun)自然(ran)保(bao)護區、長(chang)江(jiang)刀鱭(ji)國(guo)家(jia)級水產種質資源保(bao)護區上海(hai)(hai)(hai)段)內的上海(hai)(hai)(hai)市(shi)管(guan)轄水域。
具體范圍為(wei)東(dong)經(jing)122°15′、北緯(wei)31°41′36″、北緯(wei)30°54′00″形成的(de)(de)框型區線,向西以水陸(lu)交界(jie)線為(wei)界(jie)。具體為(wei)上述范圍內沿江(jiang)岸線海塘、水閘外側與(yu)自然(ran)水域連通的(de)(de)長江(jiang)口水域。
二、長(chang)江(jiang)口(kou)水域(yu)禁漁期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19〕4號)、《農業農村部關于設立長江口禁捕管理區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20〕3號)規定,實施常年禁捕。
三、禁止類型
長江(jiang)口(kou)水域禁捕期(qi)間禁止天然漁業資(zi)源(yuan)的生(sheng)產性捕撈。
一、禁漁時間
2月16日12時至5月16日12時。
二、禁漁區域
浦東新區(qu)轄區(qu)內黃浦江(jiang)和內陸所有(you)開(kai)放性(xing)、自然(ran)性(xing)漁業水域。
三、禁止類型
內陸(lu)禁(jin)(jin)漁期間禁(jin)(jin)止除休(xiu)閑垂釣外(wai)的所有捕撈(lao)作業類型。
四、禁用漁具
上海市黃浦(pu)江(jiang)及其他內陸(lu)水域: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漁(yu)(yu)業法》及農(nong)業農(nong)村部規定的相關(guan)禁(jin)用漁(yu)(yu)具(ju)以外,全年(nian)禁(jin)止使用地(di)籠網、插網、網籪、機吸耙(pa)刺(ci)、機拖耙(pa)刺(ci)等破(po)壞(huai)漁(yu)(yu)業資源的漁(yu)(yu)具(ju)。
一、禁漁時間
2月16日12時至5月16日12時。
二、禁漁區
具體范圍為寶山區轄區內除(chu)長江口以外的開(kai)放性、自然性漁業水域(yu),包括湖泊及河流(liu)(河道)。
三、禁止類型
禁漁(yu)期間禁止除(chu)休閑(xian)垂釣外(wai)的所有(you)捕撈(lao)作業類型。
四、禁用漁具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guo)漁業(ye)法》及農業(ye)農村部規(gui)定的相關禁用漁具以外,禁止(zhi)使用插網(wang)、網(wang)籪、地籠網(wang)、機吸耙刺(ci)、機拖(tuo)耙刺(ci)等破壞漁業(ye)資源的漁具。
一、禁漁區
長江口水域:
包(bao)括農業(ye)農村部設定的長江(jiang)口禁捕管(guan)理區(qu)(包(bao)含上海(hai)市長江(jiang)口中華鱘自然保護(hu)區(qu)、長江(jiang)刀(dao)鱭國家級水產(chan)種質資源保護(hu)區(qu)上海(hai)段)內的上海(hai)市管(guan)轄水域。
具體(ti)范(fan)圍為東經122°15′、北緯31°41′36”、北緯30°54′00”形成(cheng)的框(kuang)型區線(xian),向西以(yi)水(shui)(shui)陸交界(jie)線(xian)為界(jie)。具體(ti)為上述范(fan)圍內(nei)沿江(jiang)岸線(xian)海塘、水(shui)(shui)閘外(wai)側與自(zi)然水(shui)(shui)域連通的長江(jiang)口水(shui)(shui)域。
黃浦江及(ji)其他內陸水域:
黃浦江水域:具體(ti)范圍為(wei)上(shang)(shang)游淀山湖以下(xia)攔路港(gang)大橋起,至下(xia)游吳(wu)淞口(吳(wu)淞口燈塔E121°31'08.4"、N31°23'47.2",101號燈浮(fu)E121°31'32.3"、N31°23'39.6",北港(gang)嘴(zui)E121°31'21.9"、N31°23'24"三點連線)水域內的漁業(ye)水域。具體(ti)為(wei)上(shang)(shang)述(shu)范圍沿(yan)岸兩側防汛墻之(zhi)間(有水閘的以水閘為(wei)界)的漁業(ye)水域。
其他內(nei)陸水(shui)(shui)(shui)域:具體范圍為上海市轄(xia)區內(nei)除(chu)長(chang)江口、黃浦江水(shui)(shui)(shui)域以外(wai)的(de)開放性、自然性漁業水(shui)(shui)(shui)域,包括(kuo)湖泊及河流(liu)(河道(dao))。
二、禁漁期
長江口水域:
按(an)照《農(nong)業(ye)農(nong)村(cun)部關(guan)于長江流(liu)域(yu)(yu)重點 水域(yu)(yu)禁(jin)(jin)捕(bu)范圍和(he)時(shi)間的通告(gao)》(農(nong)業(ye)農(nong)村(cun)部通告(gao)〔2019〕4號(hao))、《農(nong)業(ye)農(nong)村(cun)部關(guan)于設立長江口禁(jin)(jin)捕(bu)管(guan)理區的通告(gao)》(農(nong)業(ye)農(nong)村(cun)部通告(gao)〔2020〕3號(hao))規定(ding),實施常年禁(jin)(jin)捕(bu)。
黃浦江和其他內陸水(shui)域:
2月16日(ri)12時(shi)至(zhi)5月16日(ri)12時(shi)
三、禁止類型
長(chang)江(jiang)口(kou)水域: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zi)源的生產(chan)性捕撈(lao)。
黃浦江和(he)其他內陸水(shui)域:禁漁期間(jian)禁止除休閑(xian)垂釣(diao)外的所有捕撈作業類型。
一、內陸水域禁漁
(一)禁漁期:2月(yue)16日12時至5月(yue)16日12時。
(二)禁漁區(qu):具(ju)體范圍為(wei)嘉定區(qu)轄(xia)區(qu)內(nei)開放性、自然性漁業水(shui)域,包括湖泊及河(he)流(河(he)道)。
(三)禁(jin)止類型:禁(jin)漁期間(jian)禁(jin)止除休閑垂(chui)釣外的所有捕(bu)撈作業類型。
二、漁(yu)業(ye)水域(yu)禁止漁(yu)具(ju)
1、適用范圍:嘉定區轄區內開放性、自然性漁業水域,包括(kuo)湖泊及河(he)流(河(he)道)。
2、禁用(yong)漁(yu)具(ju):除《中華(hua)人民共(gong)和國漁(yu)業法》及農業農村部規定(ding)的(de)相關禁用(yong)漁(yu)具(ju)以外(wai),禁止使用(yong)插(cha)網、網籪、地籠(long)網、機吸耙(pa)刺(ci)、機拖耙(pa)刺(ci)等破(po)壞漁(yu)業資(zi)源的(de)漁(yu)具(ju)。
一、禁漁時間
2月16日12時至5月16日12時。
二、禁漁范圍
青(qing)浦轄區(qu)內(nei)開(kai)放性、自然性漁業(ye)水(shui)域,包括湖泊(bo)及河流(liu)(河道)。
三、禁止類型
禁漁期間禁止除(chu)休(xiu)閑垂釣外的所有捕(bu)撈作業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