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gen)據《廈(sha)門市發(fa)展改(gai)革委關(guan)于(yu)自來(lai)(lai)水價格(ge)有關(guan)問題的通知(zhi)》(廈(sha)發(fa)改(gai)價格(ge)〔2017〕891號(hao)),廈(sha)門自來(lai)(lai)水價格(ge)如下:
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價(jia)格
(1)按(an)照滿足不同用水(shui)需求,將居(ju)民(min)用水(shui)量及價(jia)格(ge)分為三檔:
第一檔水量,月用水量18噸(含)以下的,銷售(shou)價格為(wei)2.20元(yuan)/噸。
第(di)二檔水量(liang),月用(yong)水量(liang)18噸(dun)以上至40噸(dun)(含)部分,銷售價格(ge)為3.30元/噸(dun)。
第(di)三檔(dang)水量(liang),月(yue)用水量(liang)40噸以上的,銷(xiao)售價格為6.60元(yuan)/噸。
(2)計價周期
階(jie)梯水價以(yi)月為周期執行,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zhuan)。
(3)多人口家庭用水量(liang)
對確因(yin)家庭人口(kou)眾多(4人以上)的(de),可持我市公(gong)安部門核發的(de)戶口(kou)本、居住證(暫住證)到供(gong)水(shui)企業申(shen)報,經供(gong)水(shui)企業確認(ren)后,從第5人起(qi),每增加一(yi)人,增加用水(shui)基數5噸/月,每戶每檔最高增加水(shui)量不超(chao)過3人(含)即15噸/月(含)。
(4)特困戶、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
持民政部(bu)門核發的有效證件,經供(gong)水企業確(que)認(ren)后,其(qi)居民生活(huo)用水價格(ge)均按第一檔水價2.20元(yuan)/噸(dun)執行(xing)。
2、除居民(min)生活用水(shui)以外的民(min)用水(shui)價(jia)格:2.20元/噸(dun)。
3、特種(zhong)行業用水價格:7.00元(yuan)/噸(dun)。
其他行業用水價格
經市政府(fu)批準,自2018年1月(yue)1日(ri)起,將其(qi)他行業用水價格從(cong)1.80元/噸上調至(zhi)2.20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