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發展改(gai)革委關(guan)(guan)于自(zi)來水(shui)價(jia)格有關(guan)(guan)問題的通知》(廈發改(gai)價(jia)格〔2017〕891號(hao)),廈門自(zi)來水(shui)價(jia)格如下:
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價格
1、居民生(sheng)活用水(shui)價(jia)格
(1)按照滿(man)足不同(tong)用水(shui)需求,將(jiang)居民用水(shui)量及價格分(fen)為三檔:
第一檔(dang)水(shui)量(liang),月用水(shui)量(liang)18噸(dun)(含)以下的,銷售(shou)價(jia)格(ge)為2.20元(yuan)/噸(dun)。
第(di)二檔水(shui)量(liang),月用(yong)水(shui)量(liang)18噸(dun)以上至(zhi)40噸(dun)(含)部分,銷售價格為3.30元/噸(dun)。
第三檔水(shui)量(liang),月用(yong)水(shui)量(liang)40噸以上的(de),銷售(shou)價格為6.60元/噸。
(2)計價周期
階梯水價(jia)以月為周期執行(xing),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zhuan)。
(3)多人口家庭用(yong)水量
對確因(yin)家庭(ting)人(ren)口眾多(4人(ren)以(yi)上(shang))的(de),可持我(wo)市(shi)公安部門核發的(de)戶口本(ben)、居住證(暫住證)到供水(shui)企(qi)業(ye)申報(bao),經供水(shui)企(qi)業(ye)確認后,從(cong)第5人(ren)起(qi),每增(zeng)(zeng)加一人(ren),增(zeng)(zeng)加用水(shui)基數5噸/月(yue),每戶每檔(dang)最(zui)高增(zeng)(zeng)加水(shui)量不超過3人(ren)(含)即15噸/月(yue)(含)。
(4)特困(kun)戶、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
持民政(zheng)部門(men)核發的有效證件,經供(gong)水(shui)企業確認后,其居民生活用水(shui)價格均按第一檔水(shui)價2.20元/噸(dun)執行。
2、除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de)民用水價格:2.20元/噸。
3、特種行(xing)業用水(shui)價(jia)格(ge):7.00元/噸。
其他行業用水價格
經(jing)市政府批準,自2018年(nian)1月1日起(qi),將其他行業用水價格從1.80元/噸上調至2.20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