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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侵權怎么辦 避免文章轉載侵權的辦法

本文章由 MAIGOO編輯(ji) 上傳提供 ★★★ 評論 發布 反饋 0
文章侵權是很麻煩的事,輕則被作者要求刪除文章,重則要受到法律責任,因此這條高壓線我們肯定是不能踩的。但是有的時候,遇到一些好文章想轉載時,我們又該怎么做才不會導致侵權問題出現,避免風險。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避免文章轉載侵權的辦法吧。
經典侵權案例分享
微信公眾號抄襲被告上法庭
北京優勢零壹廣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微信公眾號《異見》2月2日首次發表了文字作品《誰將成為第五座直轄市?》。該公司發現,深圳某咨詢有限公司2月17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以自身名義發表作品《5座“種子”城市,誰將成為下一個直轄市?》,標題與原創者發表的作品相似,而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優勢零壹公司將深圳某咨詢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ting)(ting)的主持下(xia),雙(shuang)方達成了調(diao)解(jie)。被(bei)告(gao)賠償原告(gao)1萬元,并(bing)且在其(qi)公(gong)眾號上(shang)發布道歉聲明。被(bei)告(gao)在庭(ting)(ting)上(shang)表示,這(zhe)次(ci)就是為不懂法付出的代價,如今他(ta)們轉發他(ta)人的文章(zhang)時(shi)(shi),已經及(ji)時(shi)(shi)地(di)注(zhu)明了原創作者以(yi)及(ji)出處。
“風雨文學網”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
2013年(nian)(nian)至(zhi)2015年(nian)(nian)間(jian),張某(mou)未經(jing)著(zhu)(zhu)作(zuo)(zuo)權人許可,將《大亨傳(chuan)說》等(deng)小說發布(bu)在(zai)其自(zi)建的“風雨文學網(wang)”上進行(xing)傳(chuan)播,并通過在(zai)網(wang)站發布(bu)廣告(gao),從百度廣告(gao)聯(lian)盟非法獲利(li),非法經(jing)營額達66.7萬元(yuan)(yuan)。2016年(nian)(nian)12月16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法作(zuo)(zuo)出刑(xing)事判決:張某(mou)犯侵犯著(zhu)(zhu)作(zuo)(zuo)權罪,判處(chu)有(you)期(qi)徒刑(xing)三(san)年(nian)(nian)十個月,并處(chu)罰金(jin)人民幣34萬元(yuan)(yuan)。
副教授抄襲被判登報道歉賠8000元
浙江某211院校副教授(shou)發表在南(nan)方(fang)某報的(de)一篇文章,被江蘇作家葉黎儂發現,嚴重(zhong)抄襲了其歷時(shi)十(shi)多(duo)年的(de)創(chuang)作成果。這名副教授(shou)在道歉(qian)信中(zhong)雖承認抄襲,卻解釋說(shuo)是刊發單位編輯(ji)刪減造成的(de)。葉黎儂認為(wei)“道歉(qian)不誠(cheng)懇,并未感受到(dao)尊重(zhong)”,遂訴至法院。
常熟(shu)市人民法院查明(ming),該教授所發(fa)表的一文中(zhong),共有(you)10處存(cun)在(zai)雷同,全文3900多字,抄襲篇幅(fu)為2000字左(zuo)右(you),最終當庭認定(ding)被告抄襲事實成立(li),并(bing)判(pan)令(ling)該副教授在(zai)南(nan)方某報發(fa)表致歉(qian)聲(sheng)明(ming),并(bing)向原告葉黎儂(nong)賠償經濟損失6000元,支付(fu)精(jing)神撫慰(wei)金2000元。
著作權法重要規定
第一章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于:(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解讀:除了國家機關相關文件以外,新聞本身也屬于可轉載的文章,但僅限于新聞報道中的客觀部分,主觀評論則屬于不可轉載內容。
第二章第十二條
改編(bian)、翻譯(yi)、注釋(shi)、整(zheng)理已有作(zuo)(zuo)(zuo)品而產生的作(zuo)(zuo)(zuo)品,其著作(zuo)(zuo)(zuo)權(quan)由改編(bian)、翻譯(yi)、注釋(shi)、整(zheng)理人(ren)享(xiang)有,但行使著作(zuo)(zuo)(zuo)權(quan)時不得(de)侵犯原(yuan)作(zuo)(zuo)(zuo)品的著作(zuo)(zuo)(zuo)權(quan)。
第二章第十四條
匯編若干(gan)作(zuo)(zuo)(zuo)品(pin)(pin)(pin)、作(zuo)(zuo)(zuo)品(pin)(pin)(pin)的片(pian)段或(huo)者(zhe)(zhe)不(bu)構成作(zuo)(zuo)(zuo)品(pin)(pin)(pin)的數據或(huo)者(zhe)(zhe)其(qi)(qi)他材(cai)料,對其(qi)(qi)內容的選擇或(huo)者(zhe)(zhe)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zuo)(zuo)(zuo)品(pin)(pin)(pin),為匯編作(zuo)(zuo)(zuo)品(pin)(pin)(pin),其(qi)(qi)著作(zuo)(zuo)(zuo)權由匯編人享有(you),但行使(shi)著作(zuo)(zuo)(zuo)權時,不(bu)得侵犯原作(zuo)(zuo)(zuo)品(pin)(pin)(pin)的著作(zuo)(zuo)(zuo)權。
解讀:此規定與第二章第十二條相同,主要就是在于原作者依舊保留有著作權,在任何改編、匯編或翻譯等情況下都不會消失。
第二章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解讀:引(yin)用原(yuan)作者文(wen)章(zhang)里的(de)(de)句子、篇章(zhang)乃至觀點等,都(dou)不(bu)會(hui)造成侵權問題,但(dan)被引(yin)用部分理應(ying)與上下(xia)文(wen)有所銜接,最好是標注(zhu)清楚原(yuan)作者的(de)(de)名字以(yi)及文(wen)章(zhang)的(de)(de)出(chu)處。
第四章第三十五條
出(chu)版(ban)改(gai)(gai)編、翻譯、注釋(shi)、整理、匯編已有作(zuo)品(pin)而產生的作(zuo)品(pin),應當取得改(gai)(gai)編、翻譯、注釋(shi)、整理、匯編作(zuo)品(pin)的著(zhu)作(zuo)權人和(he)原作(zuo)品(pin)的著(zhu)作(zuo)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chou)。
警惕!洗稿也侵權
所謂(wei)洗(xi)稿(gao),就是指(zhi)將他人(ren)的(de)(de)(de)文章進(jin)行(xing)同(tong)義字詞的(de)(de)(de)替(ti)換、行(xing)文結構(gou)的(de)(de)(de)改變、邏輯順序的(de)(de)(de)打亂,但文章的(de)(de)(de)主旨(zhi)和中心(xin)思想依舊不變的(de)(de)(de)所謂(wei)“原(yuan)創(chuang)文章”。這種做法同樣也是侵權的,但打擊難度也很大。
為什(shen)么呢?因為洗稿的手段也比較(jiao)復雜,通常(chang)有如下做法:
1、偽原創替換字詞。這是最簡單的做法,利用工具將給文章替換掉字詞,盡管有可能不夠通順,但洗稿效率極高。也有一些是人工修改的,雖然洗稿效率低,但比機器洗完讀起來更加流暢。這種做法也被稱之為偽(wei)原(yuan)創
2、多文章整合拼湊。將不同平臺的同一類型,表達思想類似的文章整合起來,各摘抄幾段,理清好邏輯和順序,就變成了洗稿文,但是里面的字詞句也沒有進行過替換。
3、跨時空復制翻譯。有的人會把某個平臺上的優質內容原封不動搬運到另一平臺上,聲稱是自己的原創作品,或者是直接翻譯國外的文章作品,但不會標注原著者是誰。也有的是直接修改。
4、換湯不換藥式。這種方法屬于第1、2種方法的結合體,就是自己選定主題,然后再多方面搜集文章,簡單替換字詞和語句等等,或者是直接引用別人的文章,很難分辨出是洗稿的。
侵權的形式
1、觀點抄襲:不引用別人的文獻好像觀點是自己的為嚴重抄襲
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照抄原話,不加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
3、過多引用別人原話:即使加了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組織,但是整個段落和別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
5、除了整段拷貝,以下處理后仍然屬于抄襲
(1)鏟除其中幾句
(2)把句子順序顛倒
(3)增加幾句
(4)只改變一些動詞和少量的詞,但是整體結構一樣
曹(cao)新明(ming)在《關于知識產權(quan)領域不(bu)正(zheng)當(dang)競(jing)爭行為(wei)的(de)研究》提到,我國的(de)《反(fan)不(bu)正(zheng)當(dang)競(jing)爭法》第5條第2項規定,可(ke)以(yi)將作(zuo)(zuo)品(pin)的(de)名(ming)(ming)稱、標(biao)志、裝(zhuang)飾等作(zuo)(zuo)為(wei)“知名(ming)(ming)商品(pin)特(te)有的(de)名(ming)(ming)稱、標(biao)志和裝(zhuang)璜”予(yu)以(yi)保(bao)護。當(dang)他(ta)人擅自(zi)使(shi)用作(zuo)(zuo)品(pin)的(de)名(ming)(ming)稱、標(biao)志、裝(zhuang)飾,造成混淆的(de),使(shi)購買者相混淆的(de),則構成不(bu)正(zheng)當(dang)競(jing)爭行為(wei)。
也就是說,如(ru)果某個(ge)人長期洗稿別人的(de)(de)文(wen)(wen)章,而(er)且沒有(you)標明原(yuan)創出處而(er)導致讀(du)者對(dui)該文(wen)(wen)章的(de)(de)來源造成(cheng)混淆的(de)(de),就可以構(gou)成(cheng)不(bu)正當競爭行為。
如何避免文章侵權
看到好(hao)文章,就直(zhi)接(jie)復制粘(zhan)貼,這(zhe)樣(yang)的嗟來之食,最容易引起侵權(quan)麻煩。這(zhe)并不(bu)是(shi)說只要(yao)轉載就一定侵權(quan),而是(shi)得(de)留(liu)心看作者(zhe)與(yu)發表平(ping)臺的規定,自然(ran)就不(bu)必擔(dan)心侵權(quan),很(hen)好(hao)地規避(bi)版權(quan)問題。那么,在轉載文章如(ru)何避(bi)免(mian)侵權(quan)呢?
清楚文章來源渠道
文章的來源渠道不同,對于版權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我們要清楚知道這些文章的來源渠道是什么。一般來說,自媒體(ti)作者較為(wei)活躍的平臺(tai),通常都是不能隨(sui)意轉(zhuan)載(zai)的,需要聯系取得授權后才能轉(zhuan)載(zai)。比如,如果你直接轉載了下面這些平臺的話,就很容易造成侵權問題:
自媒體平臺:公眾號、微博、企鵝號、百家號、大魚號、今日頭條、一點資訊、搜狐自媒體、網易號、趣頭條
UCG平臺:知乎、虎撲、簡書、豆瓣、小紅書、張大媽
新聞平臺:虎嗅、36kr、果殼、雪球、界面新聞、創業黑馬
行業(ye)推(tui)薦(jian)品牌
關注度:121957
關注度:32494
關注度:27930
關注度:16059
關注度:3478
關注度:2211
關注度:1045
關注度:510
關注度:473
行業推薦品(pin)牌
關注度:16399
關注度:8070
關注度:7031
關注度:2383
關注度:1264
關注度:893
也有些平臺(tai)會對文(wen)章(zhang)進行限制性轉載,例如(ru)在電腦(nao)上操作(zuo)時,左鍵(jian)選擇(ze)文(wen)章(zhang)而不(bu)(bu)可選中時,表明(ming)平臺(tai)是(shi)不(bu)(bu)允許隨意轉載文(wen)章(zhang)的。如(ru)果硬要(yao)采集該文(wen)章(zhang)的話,也不(bu)(bu)可以隨意到網(wang)頁的源代(dai)碼中采集,而是(shi)要(yao)與平臺(tai)或作(zuo)者取得(de)聯系(xi)。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某些新聞報道在沒有添加主觀評論或描述的情況下,是允許轉載的。2015年5月,國家網信辦公布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新聞單位名單,即坊間所謂的“白名單”,名單成員基本屬體制內新聞單位。而這些新聞平臺,就可以進行文章的轉載,且無需與平臺取得聯系(在該文章沒有任何主觀評論的情況下)
注意查看文章的頭尾部
有(you)(you)的文(wen)(wen)章版權(quan)沒(mei)有(you)(you)被買斷,歸作者所有(you)(you),而非平臺。維權(quan)意(yi)識較重的作者,會(hui)(hui)在文(wen)(wen)章的頭(tou)部(bu)或尾(wei)部(bu)添加(jia)備注,告知是否免費(fei)轉載(zai)、付(fu)費(fei)轉載(zai)或在取(qu)得(de)許可后轉載(zai),這屬(shu)于(yu)有(you)(you)效聲明,后兩種(zhong)轉載(zai)則需與作者取(qu)得(de)聯系后才能轉載(zai),否則會(hui)(hui)造成文(wen)(wen)章侵權(quan)問題。
注明聯系方式以避免訴訟
若確有必要轉載未經授權使用的作品,卻無(wu)法找到文章(zhang)的原始出處,又無(wu)法與權利人取得聯(lian)系,可以(yi)在文章(zhang)后注明稿費領取的聯(lian)系方(fang)式,雖(sui)然不(bu)能完(wan)全避免侵(qin)權,但可以(yi)降低訴訟風險(xian),至少可以(yi)降低侵(qin)權的主觀惡(e)性。
有聲明并不(bu)(bu)代(dai)表不(bu)(bu)侵權
有的(de)平(ping)臺在轉(zhuan)載他(ta)人(ren)文(wen)章時末尾會備注,文(wen)章出(chu)處(chu)不明(ming)、文(wen)章轉(zhuan)載時與作(zuo)(zuo)者(zhe)無(wu)法(fa)(fa)取得聯系等,因此沒有備注原作(zuo)(zuo)者(zhe)及出(chu)處(chu),出(chu)現侵權問題概不負責。這種(zhong)聲明(ming)并不具備法(fa)(fa)律(lv)效(xiao)應,故(gu)作(zuo)(zuo)者(zhe)訴訟侵權時,平(ping)臺依舊需(xu)要承擔責任。
侵權時如何與作者達成和解
確定文(wen)章屬實侵權時,轉載方(fang)通常只有兩種(zhong)選(xuan)擇(ze):
刪除文章,公開道歉。
原作者會要求轉(zhuan)載方(fang)將侵權(quan)的文(wen)章刪除,同(tong)時在轉(zhuan)載方(fang)日常發(fa)布(bu)文(wen)章的平(ping)臺上,公(gong)開發(fa)表道(dao)歉(qian)聲明,且必須是在顯(xian)眼的位置。但礙于的轉(zhuan)載方(fang)名氣較大,若公(gong)開道(dao)歉(qian)有礙于自身權(quan)威(wei)性與(yu)公(gong)信力,于是就有了另(ling)一種方(fang)法。
保留文章,支付稿酬。
保留文章,支付稿酬。如經過作者的允許,轉載依舊可保留作者的文章,并支付給原作者一定的稿酬,國家版(ban)權局《關于(yu)規(gui)范網絡轉載版(ban)權秩序的通(tong)知(zhi)》《使用(yong)文字作品(pin)支付報酬(chou)辦法》規(gui)定,每(mei)千字80-300元。字數可通過www.mingmu.net/zishu.html計算作為參考。支付完成后,轉載方即可獲得文章的轉載權,不需要公開向原作者發表聲明道歉。
有的作者由于時間(jian)不(bu)充裕(yu),或者是(shi)無(wu)法逐一排查(cha)潛(qian)在侵權的轉載方,因此會(hui)委托一些機構進(jin)行檢(jian)測,并且協調溝通賠償問(wen)題(ti),現今網絡較大的原創作者版權保護方,主要為快版權和維(wei)權騎士兩家,也是(shi)多數(shu)自媒體人維(wei)權的首(shou)選:

源于知乎上一(yi)次由原(yuan)創(chuang)作者公開發(fa)起(qi)(qi)的(de)(de)原(yuan)創(chuang)維(wei)權代理(li)競拍行動(dong),是由當時一(yi)起(qi)(qi)參(can)與維(wei)權使者行動(dong)的(de)(de)六(liu)位朋友組(zu)建起(qi)(qi)的(de)(de)一(yi)家為中國原(yuan)創(chuang)者提(ti)(ti)供有(you)效(xiao)、便捷(jie)的(de)(de)版(ban)權管(guan)理(li)和保護服(fu)務的(de)(de)網站。主(zhu)要(yao)為創(chuang)作者、版(ban)權方提(ti)(ti)供從版(ban)權確權,管(guan)理(li),到數據監測,版(ban)權保護以及(ji)交(jiao)易服(fu)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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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互聯網版權(quan)的快速授(shou)權(quan)交易平(ping)臺,是幫助各類傳統媒(mei)體、新(xin)媒(mei)體、自媒(mei)體,實現在線原(yuan)創內(nei)容的版權(quan)保護、授(shou)權(quan)交易和監(jian)測維權(quan)的輕量(liang)級(ji)、嵌入式互聯網產品。最大限(xian)度(du)的擠壓盜(dao)版空間,推動正(zheng)版流通。
附錄: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新聞單位名單
國家級新聞(wen)單位
所屬單位 平臺名稱
中央新聞網站 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央視國際網絡,國際在線,中國日報網,中國青年網(中青網),中國經濟網,中國新聞網,光明網,中國廣播網,、中國臺灣網,中國西藏網,中工網,黨建網,中青在線,環球網,中國軍網,法制網,海外網,中國搜索,參考消息網,中國警察網,消費日報網,中國僑網,未來網
中央新聞單位 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暸望,中國新聞社,中國新聞周刊,解放軍報,求是,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國日報,北京周報,半月談,經濟參考報,中國證券報,環球時報,科技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農民日報,法制日報,人民政協報,人民中國,人民畫報,今日中國,健康報,中國勞動保障報,中國教育報,中國工商報,中國電力報,中國民航報,人民鐵道報,人民郵電報,中國交通報,中國醫藥報,中國質量報,中國稅務報,中國體肓報,中國財經報,檢察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國建設報,中國環境報,中國文化報,人民公安報,中國水利報,中華工商時報,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國審計報,金融時報,國際商報,中國商報,中國經濟周刊,中華兒女,中國青年,中國婦女,暸望東方周刊,《網絡傳播》雜志
部委網站 外交部網站,衛生部網站,商務部網站,財政部網站,國家發改委網站,中國網信網,中國文明網,中國記協網,中國政府網,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省級新(xin)聞單(dan)位
地方 網絡 報刊 廣電
北京 千龍新聞網、財新網 北京日報、北京晚報、北京晨報、京華時報、新京報、北京青年報 北京人民廣播電臺、北京電視臺
天津 北方網 天津日報、今晚報、濱海時報 天津人民廣播電臺、天津電視臺
河北 長城網、河北新聞網 河北日報、石家莊日報、燕趙晚報 河北人民廣播電臺、河北電視臺、石家莊人民廣播電臺、石家莊電視臺
山西 黃河新聞網 山西日報、太原日報、山西晚報、太原晚報 山西人民廣播電臺、山西電視臺、太原人民廣播電臺、太原電視臺
內蒙古 內蒙古新聞網 內蒙古日報、呼和浩特市日報、呼和浩特晚報 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內蒙古電視臺、呼和浩特市人民廣播電臺、呼和浩特市電視臺
遼寧 東北新聞網、北國網 遼寧日報、沈陽晚報、大連日報、沈陽日報 遼寧人民廣播電臺、遼寧電視臺、大連人民廣播電臺、大連電視臺、沈陽人民廣播電臺、沈陽電視臺
吉林 中國吉林網 吉林日報、長春晚報、長春日報 吉林人民廣播電臺、吉林電視臺、長春人民廣播電臺、長春電視臺
黑龍江 東北網、哈爾濱新聞網 黑龍江日報、哈爾濱日報、黑龍江晨報、生活報 黑龍江人民廣播電臺、黑龍江電視臺、哈爾濱人民廣播電臺、哈爾濱電視臺
上海 東方網、新民網、一財網 解放日報、文匯報、新民晚報 上海人民廣播電臺、上海電視臺、東方電視臺、東方廣播電臺
江蘇 中國江蘇網、新華報業網 新華日報、南京日報、揚子晚報、金陵晚報 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南京人民廣播電臺、南京電視臺
浙江 浙江在線、中國寧波網 浙江日報、錢江晚報、杭州日報、寧波日報、今日早報 浙江人民廣播電臺、浙江電視臺、杭州人民廣播電臺、杭州電視臺、寧波人民廣播電臺、寧波電視臺
安徽 中國安徽在線 安徽日報、合肥日報、合肥晚報 安徽人民廣播電臺、安徽電視臺、合肥人民廣播電臺、合肥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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