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han)(han)朝首腦第(di)二次會(hui)談:當地時間(jian)2007年2日9時6分(北京時間(jian)8時6分),韓(han)(han)國(guo)總統盧武鉉跨過了韓(han)(han)朝軍事分界線(xian)(即三(san)八線(xian)),成(cheng)為首位跨越(yue)軍分線(xian)入朝的韓(han)(han)國(guo)總統。朝鮮官員在軍事分界線(xian)朝鮮一(yi)側歡迎(ying)。
當地時(shi)(shi)間2007年2日9時(shi)(shi)6分(北(bei)京時(shi)(shi)間8時(shi)(shi)6分),韓(han)國總(zong)統(tong)盧武鉉跨過了(le)韓(han)朝(chao)軍(jun)事分界(jie)線(xian)(即三八線(xian)),成為(wei)首(shou)位跨越軍(jun)分線(xian)入朝(chao)的韓(han)國總(zong)統(tong)。朝(chao)鮮官員在軍(jun)事分界(jie)線(xian)朝(chao)鮮一側歡迎。
2~4日,韓(han)國總統盧武鉉訪(fang)問(wen)朝鮮(xian),與(yu)(yu)朝鮮(xian)最高(gao)領導人金正(zheng)日舉行(xing)首腦(nao)會晤(wu),并簽署(shu)了《南北關系(xi)發展與(yu)(yu)和平繁榮宣言》。這(zhe)是韓(han)國在(zai)任總統第(di)二次(ci)訪(fang)問(wen)平壤,也是韓(han)朝第(di)二次(ci)首腦(nao)會晤(wu)。
2000年6月,時(shi)任韓國總統金大中(zhong)對(dui)平壤進行歷史(shi)性訪問(wen),與朝鮮最高領(ling)導(dao)人金正日舉行首(shou)次(ci)韓朝首(shou)腦會晤,并(bing)簽署《南(nan)北共同宣(xuan)言》。
南(nan)北關系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
1.南北堅守和(he)積極實踐(jian)《6·15共同宣言》。
南北雙方(fang)(fang)決(jue)定根據(ju)民族(zu)團(tuan)結的精神,自主解決(jue)統一(yi)問題,重視民族(zu)尊嚴(yan)和(he)利(li)益,一(yi)切都將以(yi)此為(wei)鑒。為(wei)表明堅持落實(shi)《6·15共同宣言》的決(jue)心,雙方(fang)(fang)決(jue)定研(yan)究紀念6月15日(ri)的方(fang)(fang)案。
2.南北雙方決定,超(chao)越思想和制度的(de)差異(yi),建立相互(hu)尊(zun)重(zhong)、相互(hu)信賴的(de)鞏固的(de)南北關系。
南北雙方(fang)決定(ding),互不干(gan)涉內部(bu)問(wen)題,南北關系問(wen)題要通過和解與合(he)作、符合(he)統一目標(biao)的方(fang)式去解決。
南(nan)北雙(shuang)方(fang)決(jue)定(ding),為了使南(nan)北關(guan)系朝著(zhu)統一方(fang)向發展,完善各自的(de)法律和制度。
南(nan)北(bei)雙(shuang)方決(jue)(jue)定(ding),為(wei)了在(zai)解決(jue)(jue)南(nan)北(bei)關系擴大和發展的(de)過程(cheng)中發生的(de)問題(ti)時,不違背民族的(de)愿望(wang),雙(shuang)方在(zai)議(yi)會等各個(ge)領域積極推(tui)進對(dui)話和接觸。
3.南(nan)北(bei)雙方決定,為結束軍事上的敵對關系(xi),緩和朝鮮半(ban)島的緊張局(ju)勢,保障和平(ping),進行密切(qie)合作。
南北雙方決(jue)(jue)定,不互相(xiang)敵視,緩和(he)(he)軍事上(shang)的緊(jin)張局(ju)勢(shi),通過對話和(he)(he)協商解決(jue)(jue)糾紛。
南北雙方(fang)決定,為(wei)預防在西海海域發生的突(tu)發性沖突(tu),制定共同捕魚(yu)海域,并由(you)韓(han)國(guo)國(guo)防部長(chang)官和(he)(he)(he)朝鮮人民武力(li)部部長(chang)于今年11月在平(ping)壤舉行(xing)會談(tan),磋商將該水域指定為(wei)和(he)(he)(he)平(ping)水域的方(fang)案和(he)(he)(he)對各種合作項目(mu)的軍事保障(zhang)措(cuo)施等建立軍事信賴關系(xi)的方(fang)案。
4.南北雙方一致認為,應結束(shu)目前(qian)的停(ting)戰(zhan)機制(zhi),構(gou)筑恒久(jiu)的和(he)平機制(zhi),并(bing)決定為推進與(yu)此(ci)有直接關(guan)系的三國(guo)(guo)或(huo)四國(guo)(guo)領導(dao)人在韓(han)半(ban)島舉行(xing)會談宣布戰(zhan)爭結束(shu)而進行(xing)合作。
南北雙方(fang)決(jue)定,為(wei)解決(jue)朝(chao)鮮半島和平問題,力促六方(fang)會談、《9·19共同聲明》、《2·13共同文(wen)件》順利落實。
5.為了(le)均(jun)衡發(fa)展(zhan)民族經濟和(he)共同繁榮(rong),南北(bei)將在互惠互利和(he)有無相通的原則下積極(ji)促進經濟合作事業的發(fa)展(zhan)。
南(nan)北雙方鼓勵經濟合作(zuo)領域(yu)內(nei)的投資,大力推進社會基礎(chu)設施和資源開(kai)發事業,按照民族內(nei)部(bu)合作(zuo)事業的特殊性給予(yu)相當的各(ge)種優惠政策。
南(nan)北雙方大力(li)(li)推進多種經濟(ji)合作項目,包括建(jian)立海州(zhou)地(di)區(qu)和周邊海域的“西海(黃海)和平協力(li)(li)特(te)別區(qu)域”,規劃共(gong)同捕魚(yu)區(qu)及和平水域;建(jian)設經濟(ji)特(te)區(qu)、搞活(huo)海州(zhou)港;允許北方民間船舶直通海州(zhou)港;共(gong)同利用(yong)漢(han)江(jiang)下游口等(deng)。
南北雙方(fang)決(jue)定在(zai)盡快的(de)時(shi)間內將開城工(gong)業園(yuan)區第(di)一期建(jian)設完(wan)工(gong)并(bing)著(zhu)手進(jin)行第(di)二期的(de)開發項目(mu);在(zai)文山至峰(feng)洞間進(jin)行鐵路(lu)貨(huo)物(wu)運輸項目(mu),并(bing)為此盡早完(wan)備相關(guan)的(de)通(tong)行、通(tong)信和通(tong)關(guan)等全方(fang)位(wei)的(de)政(zheng)策保(bao)障(zhang)措施。
南北雙(shuang)方(fang)決定推進開城至新義州(zhou)的(de)鐵路(lu)及(ji)開城至平壤(rang)的(de)高速(su)公路(lu)維修問題的(de)協(xie)商作業,以(yi)便雙(shuang)方(fang)共(gong)同利用這些區間的(de)交通(tong)設施(shi)。
南(nan)北為(wei)了(le)進一(yi)步推進雙邊(bian)經(jing)濟合作事業,將現有的“南(nan)北經(jing)濟合作促進委(wei)員(yuan)會”升級為(wei)副總(zong)理級別的“南(nan)北經(jing)濟合作共同委(wei)員(yuan)會”。
6.南北為了宣(xuan)揚優秀的(de)民族悠(you)久歷(li)史(shi)(shi)和文化,將在歷(li)史(shi)(shi)、語言、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yi)術和體育等社會文化領域內加強(qiang)交流與合作。
南北為了實施白(bai)頭山(shan)觀光(guang)項目,將開(kai)設(she)白(bai)頭山(shan)-首爾(er)的直通航線。
南(nan)北決定在2008年北京(jing)奧運會期間,南(nan)北拉(la)拉(la)隊將(jiang)第一(yi)次利用(yong)京(jing)義線列車。
7.南北決定積極促進人道(dao)主義(yi)合作事業。
南北將(jiang)擴展(zhan)離散家屬的相逢事(shi)業,推進影(ying)像信件的交換事(shi)業。
為此(ci),金剛山會面(mian)(mian)所(suo)建設竣(jun)工之際(ji),將派遣雙(shuang)方(fang)代表常駐,隨時(shi)進行離散家屬的(de)會面(mian)(mian)活動。
8.南北將在國際舞臺上為民族利益(yi)和海外同胞的權益(yi),加強相互的合(he)作。
南北(bei)雙方同意為了(le)推進(jin)上述宣言(yan)內容的履行(xing)(xing)(xing),舉行(xing)(xing)(xing)南北(bei)總(zong)理(li)會談(tan),并于今(jin)年11月份在(zai)首爾舉行(xing)(xing)(xing)第(di)1屆南北(bei)總(zong)理(li)會談(tan)。
南(nan)北雙方還同意為了南(nan)北關系的發展,雙方領導人隨時會面討論雙邊問題。
潘基文(wen)歡迎(ying)朝(chao)韓首腦(nao)會晤發表共(gong)同宣言
潘基(ji)文秘書長星期四(2007年10月4日)發(fa)表聲明,對于朝鮮領導人金(jin)正(zheng)日與(yu)韓(han)國(guo)總統盧武鉉(xuan)當天在平(ping)壤(rang)發(fa)表《南北關(guan)系發(fa)展與(yu)和平(ping)繁榮宣言》表示歡迎。
潘基文表示,這(zhe)一(yi)宣言的發表是增強朝韓合作、推進朝鮮半島(dao)和東北亞地區和平(ping)與穩定的重(zhong)要一(yi)步(bu)。
潘基文對兩國領導(dao)人擴大與(yu)深(shen)化(hua)雙(shuang)邊關系、通過對話、合作以及六方(fang)會談等多邊外交努力(li)向實(shi)現朝鮮半(ban)島無(wu)核(he)化(hua)和永久和平邁進的決心表示(shi)贊(zan)賞。
潘基文表示(shi),聯合國將與(yu)國際社會合作,隨時準備為促進(jin)朝韓合作、推進(jin)朝鮮半(ban)島的和平進(jin)程提(ti)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