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han)朝首腦第二次會(hui)談(tan):當地時間2007年(nian)2日9時6分(fen)(北(bei)京時間8時6分(fen)),韓(han)國總(zong)統盧武鉉跨過了韓(han)朝軍事分(fen)界(jie)線(xian)(xian)(即三八線(xian)(xian)),成(cheng)為首位跨越(yue)軍分(fen)線(xian)(xian)入朝的(de)韓(han)國總(zong)統。朝鮮官員在軍事分(fen)界(jie)線(xian)(xian)朝鮮一(yi)側歡迎。
當(dang)地時(shi)間(jian)2007年2日9時(shi)6分(北京時(shi)間(jian)8時(shi)6分),韓國總統(tong)盧武鉉(xuan)跨(kua)過了韓朝(chao)軍(jun)事(shi)分界線(xian)(即三(san)八線(xian)),成為首位跨(kua)越軍(jun)分線(xian)入(ru)朝(chao)的韓國總統(tong)。朝(chao)鮮官員在軍(jun)事(shi)分界線(xian)朝(chao)鮮一側歡迎。
2~4日,韓國(guo)總統盧武鉉訪(fang)問朝(chao)鮮,與朝(chao)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日舉行首腦(nao)會晤,并簽署了《南北(bei)關系發(fa)展(zhan)與和平繁榮宣(xuan)言》。這是韓國(guo)在任(ren)總統第二(er)次訪(fang)問平壤,也是韓朝(chao)第二(er)次首腦(nao)會晤。
2000年6月,時(shi)任韓國總統金大中(zhong)對平(ping)壤進行歷史性訪問,與朝(chao)鮮(xian)最高領導人金正(zheng)日舉行首次(ci)韓朝(chao)首腦會(hui)晤,并簽署《南北共同宣言》。
南北關系(xi)發展(zhan)與和(he)平繁(fan)榮宣言
1.南北堅(jian)守和積極實(shi)踐《6·15共同宣言》。
南北雙(shuang)方決(jue)定根(gen)據(ju)民族(zu)團(tuan)結(jie)的(de)精神,自主解決(jue)統一問題,重視民族(zu)尊(zun)嚴和利益(yi),一切都將以此為(wei)鑒。為(wei)表明堅持(chi)落實《6·15共同宣言》的(de)決(jue)心,雙(shuang)方決(jue)定研究紀念(nian)6月15日的(de)方案。
2.南北雙方決定(ding),超越思(si)想和制度的差異,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賴的鞏固(gu)的南北關(guan)系(xi)。
南北雙(shuang)方決定,互不干涉內部(bu)問題,南北關系問題要通(tong)過和解與合作、符合統一目標的方式(shi)去解決。
南北雙方決定(ding),為了使南北關系(xi)朝著(zhu)統(tong)一方向發展,完善各(ge)自的(de)法律和制度。
南(nan)北(bei)(bei)雙方(fang)決定,為了在解決南(nan)北(bei)(bei)關系(xi)擴大和(he)發展的過(guo)程中(zhong)發生的問(wen)題時,不違背民族的愿望,雙方(fang)在議(yi)會等各個(ge)領域積極推進對話和(he)接(jie)觸。
3.南北雙方決定,為結(jie)束(shu)軍事上的敵對(dui)關系,緩和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shi),保障和平,進行密切合作。
南(nan)北雙(shuang)方決定,不互相敵(di)視,緩和(he)(he)軍(jun)事上的緊(jin)張局(ju)勢,通過對話和(he)(he)協商(shang)解決糾紛。
南(nan)北(bei)雙方決定(ding),為(wei)(wei)預防(fang)在西海(hai)海(hai)域發生的(de)突發性沖突,制定(ding)共同捕(bu)魚海(hai)域,并由韓(han)國國防(fang)部長官和(he)朝鮮人民武力(li)部部長于(yu)今(jin)年11月在平壤(rang)舉行(xing)會談,磋商將該(gai)水域指定(ding)為(wei)(wei)和(he)平水域的(de)方案和(he)對各種合作項目(mu)的(de)軍事保障措施等建立軍事信賴關系的(de)方案。
4.南北雙方一致認為(wei),應(ying)結束目(mu)前的(de)停戰機制(zhi),構筑恒久(jiu)的(de)和平(ping)機制(zhi),并決定為(wei)推(tui)進與此有直接關系的(de)三國或四國領導人在韓半島(dao)舉行(xing)會談宣布戰爭結束而進行(xing)合作。
南北(bei)雙方(fang)(fang)決定,為解決朝鮮半島和平(ping)問題,力促六方(fang)(fang)會談、《9·19共同(tong)聲明》、《2·13共同(tong)文件》順利落(luo)實。
5.為(wei)了(le)均衡(heng)發展(zhan)民族經濟(ji)和共同繁榮,南北(bei)將在互惠互利和有無相通的(de)原則下積(ji)極促進經濟(ji)合作事業的(de)發展(zhan)。
南北雙方鼓勵經濟合作領域內的投資,大力推進社會基礎設施和資源開發事業(ye),按照民族(zu)內部(bu)合作事業(ye)的特殊性給予相當的各種優惠政策(ce)。
南(nan)北雙(shuang)方大(da)力推進多種經濟合作項目(mu),包括建立海(hai)州(zhou)地區和(he)周邊海(hai)域(yu)的“西海(hai)(黃海(hai))和(he)平協力特別區域(yu)”,規劃共同捕(bu)魚區及(ji)和(he)平水域(yu);建設經濟特區、搞活(huo)海(hai)州(zhou)港;允許北方民間船舶直通(tong)海(hai)州(zhou)港;共同利用(yong)漢(han)江(jiang)下游(you)口等。
南北雙方決定在盡快的(de)時間內將開城工業園區第(di)一期(qi)(qi)建設完工并著(zhu)手進行第(di)二期(qi)(qi)的(de)開發項目(mu);在文山至(zhi)峰洞(dong)間進行鐵路貨物運(yun)輸項目(mu),并為此盡早完備相關的(de)通(tong)(tong)行、通(tong)(tong)信和(he)通(tong)(tong)關等全方位(wei)的(de)政策(ce)保(bao)障措施(shi)。
南(nan)北雙方決定推進(jin)開城(cheng)至(zhi)(zhi)新義州的(de)鐵路及(ji)開城(cheng)至(zhi)(zhi)平壤的(de)高速(su)公路維修問題的(de)協商作業,以便雙方共同(tong)利用這些區間的(de)交通設施。
南(nan)(nan)(nan)北為了進一步推(tui)進雙邊(bian)經(jing)濟合(he)(he)(he)作事業(ye),將(jiang)現有的“南(nan)(nan)(nan)北經(jing)濟合(he)(he)(he)作促進委員會”升級(ji)為副(fu)總理級(ji)別的“南(nan)(nan)(nan)北經(jing)濟合(he)(he)(he)作共(gong)同委員會”。
6.南北為了宣(xuan)揚優(you)秀的民族悠久歷史和文(wen)化(hua),將在(zai)歷史、語言、教育、科學技術(shu)、文(wen)化(hua)藝(yi)術(shu)和體育等社(she)會文(wen)化(hua)領域(yu)內加(jia)強交流與合(he)作。
南北為了實(shi)施白頭山(shan)(shan)觀光項目,將開設白頭山(shan)(shan)-首爾的直通航(hang)線。
南(nan)(nan)北決定在2008年北京(jing)奧運會期間,南(nan)(nan)北拉(la)拉(la)隊(dui)將第一次利用(yong)京(jing)義線列車。
7.南北(bei)決定積極促(cu)進(jin)人道主義合作事業。
南(nan)北(bei)將(jiang)擴展(zhan)離散(san)家屬的相逢(feng)事(shi)業,推(tui)進影像信(xin)件的交換事(shi)業。
為(wei)此(ci),金剛山會面(mian)所建設竣工之(zhi)際,將(jiang)派(pai)遣(qian)雙方(fang)代(dai)表(biao)常駐,隨時進行離散家(jia)屬的會面(mian)活(huo)動。
8.南北將在國際舞(wu)臺上為(wei)民族利益和海外同(tong)胞的(de)權益,加強相互的(de)合作。
南北雙方同意為了推進上述宣言內容的履行,舉行南北總理會談(tan),并(bing)于(yu)今年11月份在首爾舉行第1屆(jie)南北總理會談(tan)。
南北雙方還(huan)同(tong)意為了南北關系的發展,雙方領導人隨時(shi)會面討論雙邊問(wen)題。
潘基文歡迎朝(chao)韓(han)首腦會(hui)晤(wu)發表共同宣言
潘基文秘(mi)書長星期四(2007年(nian)10月4日)發(fa)表聲明,對于朝(chao)鮮領(ling)導人金正日與韓國(guo)總(zong)統盧武(wu)鉉當天在(zai)平壤發(fa)表《南北(bei)關系發(fa)展與和平繁榮宣言(yan)》表示歡迎。
潘(pan)基文表示(shi),這一宣(xuan)言的發(fa)表是增強朝(chao)韓合作、推進朝(chao)鮮(xian)半(ban)島(dao)和東北(bei)亞地區(qu)和平與穩定的重要(yao)一步。
潘基文對兩國領導人擴大與深化(hua)雙邊關系、通過對話(hua)、合作(zuo)以及六方(fang)會談等(deng)多邊外(wai)交努力向實現(xian)朝(chao)鮮半島無核(he)化(hua)和(he)永久和(he)平邁進的決(jue)心表示贊賞(shang)。
潘基文(wen)表示,聯合國(guo)將(jiang)與(yu)國(guo)際社會(hui)合作(zuo),隨時準備為促進朝(chao)韓(han)合作(zuo)、推進朝(chao)鮮(xian)半島的和平(ping)進程提供(gong)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