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用陶瓷等級標準
國家標準中規定:
1、吸水率
細瓷類產品(pin)不大(da)于0.5%,普瓷類產品(pin)不大(da)于1.0%,炻器類產品(pin)不大(da)于3.0%。
2、熱穩定性
(1)成套或系列產品
餐(can)具以中型盤、碗類產(chan)品為(wei)代表,茶、咖啡具以杯(bei)、盅類產(chan)品為(wei)代表,從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
(2)非成套或系列產品
小、中型產品,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大、特型產品,16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
3、外觀質量標準
瓷器的(de)外觀質量,主要是(shi)產品表面(mian)的(de)光澤度、白度、色差,以及(ji)規格尺寸、配套、花面(mian)等和允許(xu)的(de)常見缺陷范圍(wei)。
二、日用陶瓷檢驗標準程序及要求
1、報檢
出口日用(yong)陶(tao)瓷報檢(jian)時,應填寫《出境貨物報檢(jian)單(dan)》,并提供外貿合同(tong)(銷售確認書或訂單(dan))、信用(yong)證、有關函電(dian)、生(sheng)產或質檢(jian)部(bu)門出具(ju)的廠檢(jian)結果單(dan)原件。
2、取樣
(1)燒制(zhi)時間、溫度、成(cheng)分、釉(you)色(se)或花型相一致的(de)產品為一出口陶瓷檢驗批。
(2)核對(dui)出口陶瓷名(ming)稱、數量(liang)、等級(ji)、花(hua)號(hao)、器型(xing)、規(gui)格,嘜頭(tou)和(he)商(shang)檢批號(hao)無(wu)誤(wu)后,根(gen)據貨物(wu)堆放情況(kuang)和(he)取樣(yang)標準,從包裝完(wan)好的箱中(zhong)隨機抽取規(gui)定數量(liang)的樣(yang)品。
3、檢驗
(1)外觀(guan):對(dui)所(suo)取樣品逐件進行外觀(guan)檢驗。
(2)鉛、鎘(ge):外貿合同或進(jin)口國(guo),對鉛、鎘(ge)溶出量有規定的,按(an)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jin)行(xing)檢(jian)驗;無(wu)規定的,按(an)我國(guo)國(guo)家標準進(jin)行(xing)檢(jian)驗。
(3)物(wu)(wu)理性能:外貿合同對物(wu)(wu)理性能檢(jian)驗有(you)規定(ding)的(de),按(an)規定(ding)進行檢(jian)驗;無規定(ding)的(de),按(an)我國(guo)國(guo)家標(biao)準可(ke)采取不定(ding)期(qi)抽驗。
(4)包裝(zhuang):在取樣的同時,應(ying)對其內、外包裝(zhuang)進行(xing)檢驗。包裝(zhuang)應(ying)符(fu)合(he)牢固、干燥、清(qing)潔、完(wan)整、適(shi)合(he)長途運輸等(deng)要求。
4、重新檢驗
出(chu)口陶瓷一次(ci)檢驗不(bu)合格,允許報(bao)驗人經返(fan)工(gong)整理后向產地檢驗檢疫機構重新(xin)報(bao)驗并(bing)重新(xin)檢驗。返(fan)工(gong)整理后重新(xin)報(bao)驗應附有返(fan)工(gong)報(bao)告,但只允許返(fan)工(gong)一次(ci)。
5、出口日用陶瓷檢驗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