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用陶瓷等級標準
國家標準(zhun)中(zhong)規定:
1、吸水率
細(xi)瓷(ci)類(lei)產品(pin)不大于0.5%,普瓷(ci)類(lei)產品(pin)不大于1.0%,炻器(qi)類(lei)產品(pin)不大于3.0%。
2、熱穩定性
(1)成套或系列產品
餐(can)具以(yi)中型盤、碗類產(chan)品(pin)為代表(biao),茶、咖(ka)啡具以(yi)杯、盅(zhong)類產(chan)品(pin)為代表(biao),從180℃至20℃熱交(jiao)換一次不裂。
(2)非成套或系列產品
小、中型產品,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大、特型產品,160℃至20℃熱交換一次(ci)不裂。
3、外觀質量標準
瓷器的外觀(guan)質(zhi)量,主要(yao)是(shi)產品表面(mian)的光澤度、白度、色差,以(yi)及(ji)規格(ge)尺(chi)寸(cun)、配套、花面(mian)等和允許的常(chang)見缺陷范圍。
二、日用陶瓷檢驗標準程序及要求
1、報檢
出(chu)口日用(yong)陶瓷報(bao)檢(jian)時,應填寫(xie)《出(chu)境貨物報(bao)檢(jian)單》,并提供外貿(mao)合同(銷(xiao)售確認書或訂單)、信(xin)用(yong)證、有關函電(dian)、生產或質檢(jian)部(bu)門出(chu)具的廠檢(jian)結果單原件(jian)。
2、取樣
(1)燒制時間、溫(wen)度、成分(fen)、釉色(se)或花型相一致(zhi)的產(chan)品為一出口陶瓷檢驗批。
(2)核對出口陶瓷名稱、數(shu)量、等級、花號(hao)、器(qi)型、規格,嘜頭(tou)和商檢批號(hao)無誤后,根據(ju)貨(huo)物堆放情況(kuang)和取樣標準,從(cong)包裝完好(hao)的箱中隨機抽(chou)取規定數(shu)量的樣品。
3、檢驗
(1)外觀(guan):對所取樣(yang)品逐(zhu)件(jian)進(jin)行外觀(guan)檢(jian)驗(yan)。
(2)鉛(qian)、鎘:外貿合(he)同或(huo)進(jin)(jin)口(kou)國,對(dui)鉛(qian)、鎘溶出量有規定(ding)的(de),按規定(ding)的(de)標準和方法進(jin)(jin)行檢驗;無規定(ding)的(de),按我(wo)國國家標準進(jin)(jin)行檢驗。
(3)物理(li)性(xing)能:外貿合同對(dui)物理(li)性(xing)能檢驗有規定的,按規定進行檢驗;無規定的,按我國國家標準(zhun)可(ke)采(cai)取不定期抽(chou)驗。
(4)包(bao)裝:在(zai)取樣的(de)同時,應對其(qi)內、外包(bao)裝進行檢驗。包(bao)裝應符合牢固、干燥(zao)、清潔、完(wan)整、適合長途運輸等要求(qiu)。
4、重新檢驗
出口陶瓷一(yi)次檢驗不合格,允許報驗人(ren)經返工整理后向產地(di)檢驗檢疫機構重(zhong)新報驗并重(zhong)新檢驗。返工整理后重(zhong)新報驗應附有返工報告,但只允許返工一(yi)次。
5、出口日用陶瓷檢驗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