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用陶瓷等級標準
國家標準中規定:
1、吸水率
細瓷類(lei)產(chan)品不(bu)(bu)大(da)于0.5%,普(pu)瓷類(lei)產(chan)品不(bu)(bu)大(da)于1.0%,炻器類(lei)產(chan)品不(bu)(bu)大(da)于3.0%。
2、熱穩定性
(1)成套或系列產品
餐具(ju)以中型盤、碗(wan)類產(chan)品為代(dai)表,茶、咖啡具(ju)以杯(bei)、盅類產(chan)品為代(dai)表,從180℃至(zhi)20℃熱交換一次不(bu)裂。
(2)非成套或系列產品
小、中型產品,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大、特型產品,16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
3、外觀質量標準
瓷器的外觀質量,主要是產品(pin)表面的光(guang)澤度(du)、白度(du)、色差,以及規格尺(chi)寸(cun)、配套(tao)、花面等(deng)和允許的常見缺陷范圍(wei)。
二、日用陶瓷檢驗標準程序及要求
1、報檢
出口日用(yong)陶瓷(ci)報(bao)檢時,應(ying)填寫《出境(jing)貨物報(bao)檢單(dan)(dan)》,并提供(gong)外(wai)貿合同(銷售確認書或訂單(dan)(dan))、信用(yong)證(zheng)、有關函電、生產或質檢部門出具的廠檢結(jie)果單(dan)(dan)原件。
2、取樣
(1)燒制(zhi)時間、溫度、成分、釉色或花型相一致的產品為一出口陶瓷檢驗批。
(2)核對出口陶瓷名(ming)稱、數(shu)量、等級(ji)、花號、器(qi)型、規格,嘜頭和商(shang)檢批號無誤(wu)后,根據貨(huo)物堆放情況和取樣標(biao)準,從包(bao)裝完好的箱中隨機(ji)抽(chou)取規定(ding)數(shu)量的樣品。
3、檢驗
(1)外(wai)觀(guan):對所取樣品(pin)逐件進行(xing)外(wai)觀(guan)檢驗(yan)。
(2)鉛、鎘:外貿合同或進口國,對(dui)鉛、鎘溶(rong)出量有(you)規定的,按(an)規定的標準(zhun)和(he)方法進行(xing)檢(jian)驗;無規定的,按(an)我(wo)國國家標準(zhun)進行(xing)檢(jian)驗。
(3)物(wu)理性(xing)能:外貿合(he)同(tong)對物(wu)理性(xing)能檢驗(yan)有規定的,按(an)(an)規定進行(xing)檢驗(yan);無規定的,按(an)(an)我國國家標準可采取不定期抽(chou)驗(yan)。
(4)包裝(zhuang):在取(qu)樣(yang)的同時,應(ying)對其內、外包裝(zhuang)進行檢驗。包裝(zhuang)應(ying)符(fu)合(he)牢固(gu)、干燥(zao)、清潔、完(wan)整、適合(he)長途運輸等要(yao)求。
4、重新檢驗
出口陶瓷一次檢(jian)驗(yan)不合格,允(yun)許報驗(yan)人經返(fan)(fan)工(gong)整(zheng)理(li)后向產地檢(jian)驗(yan)檢(jian)疫機構重新報驗(yan)并重新檢(jian)驗(yan)。返(fan)(fan)工(gong)整(zheng)理(li)后重新報驗(yan)應附有返(fan)(fan)工(gong)報告,但(dan)只(zhi)允(yun)許返(fan)(fan)工(gong)一次。
5、出口日用陶瓷檢驗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