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fei)金融機(ji)(ji)構(gou)(gou)支(zhi)付(fu)(fu)服務(wu)管理(li)辦(ban)法》規(gui)定,《支(zhi)付(fu)(fu)業(ye)務(wu)許(xu)(xu)可(ke)證(zheng)(zheng)》自(zi)頒發之(zhi)日(ri)起(qi),有效期(qi)5年。支(zhi)付(fu)(fu)機(ji)(ji)構(gou)(gou)擬于《支(zhi)付(fu)(fu)業(ye)務(wu)許(xu)(xu)可(ke)證(zheng)(zheng)》期(qi)滿后繼續從事支(zhi)付(fu)(fu)業(ye)務(wu)的,應當在期(qi)滿前6個月(yue)(yue)內向所在地人(ren)民銀行分支(zhi)機(ji)(ji)構(gou)(gou)提出續展申請(qing)。2016年8月(yue)(yue)11日(ri)中(zhong)國人(ren)民銀行對27家非(fei)銀行支(zhi)付(fu)(fu)機(ji)(ji)構(gou)(gou)《支(zhi)付(fu)(fu)業(ye)務(wu)許(xu)(xu)可(ke)證(zheng)(zheng)》續展申請(qing)作出決定。
根據(ju)《非(fei)金(jin)融機構(gou)支付(fu)(fu)(fu)服務管(guan)理辦(ban)法》(中國人(ren)民(min)銀(yin)(yin)行令〔2010〕第2號發(fa)布)、《中國人(ren)民(min)銀(yin)(yin)行關于〈支付(fu)(fu)(fu)業務許可證〉續(xu)展(zhan)工作的通(tong)知》(銀(yin)(yin)發(fa)〔2015〕358號),中國人(ren)民(min)銀(yin)(yin)行對(dui)27家非(fei)銀(yin)(yin)行支付(fu)(fu)(fu)機構(gou)(以下簡稱支付(fu)(fu)(fu)機構(gou))《支付(fu)(fu)(fu)業務許可證》續(xu)展(zhan)申請作出決定(見附件)。現將(jiang)有關事(shi)項(xiang)公告如(ru)下:
一、本次《支付業務許(xu)可證》續展有效期為五年(nian),截止日期為2021年(nian)5月2日。
二、為整(zheng)合業務(wu)資源,發(fa)揮規(gui)模效(xiao)應,提高監管效(xiao)率,本次續(xu)展對擬合并《支(zhi)(zhi)付(fu)業務(wu)許可證》的(de)支(zhi)(zhi)付(fu)機(ji)構(gou),相應調整(zheng)其業務(wu)范圍。
被合并(bing)支(zhi)付機構應于公告之日(ri)起6個月內(nei)完成(cheng)支(zhi)付業務(wu)承接工作(zuo)。中國人民(min)銀行將在(zai)業務(wu)承接工作(zuo)完成(cheng)后(hou),辦理相關《支(zhi)付業務(wu)許可證(zheng)》的注銷、換發事宜。
三、因部分支(zhi)付機構存(cun)在業(ye)(ye)(ye)務(wu)(wu)(wu)嚴(yan)重違規、業(ye)(ye)(ye)務(wu)(wu)(wu)停滯萎(wei)縮或主動申請終止業(ye)(ye)(ye)務(wu)(wu)(wu)類型等(deng)情形,本次(ci)續(xu)展(zhan)調減(jian)其業(ye)(ye)(ye)務(wu)(wu)(wu)范圍。相(xiang)關機構應于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按要求(qiu)有序停止開(kai)展(zhan)相(xiang)關支(zhi)付業(ye)(ye)(ye)務(wu)(wu)(wu)。
四(si)、中國(guo)人民(min)銀行將繼續(xu)依(yi)法(fa)(fa)、審慎開(kai)(kai)展(zhan)《支付業務許可證(zheng)》續(xu)展(zhan)工作。對(dui)于(yu)長期未實質開(kai)(kai)展(zhan)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中國(guo)人民(min)銀行將依(yi)法(fa)(fa)采取取消(xiao)相關業務種類(lei)、注銷《支付業務許可證(zheng)》等監管措(cuo)施;對(dui)于(yu)存(cun)在嚴重違(wei)(wei)法(fa)(fa)違(wei)(wei)規行為的支付機構,將嚴格依(yi)據相關法(fa)(fa)律法(fa)(fa)規予以查處(chu),以保障支付服務市場(chang)規范有序發展(zhan)。
中國人民銀行
2016年8月11日
序號 | 機構名稱 | 支付業務許可證編號 | 許可業務類型和范圍 | 有效期 | 說明 |
1 | 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 Z2000133000019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于線 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 | 2021年5月2日 | |
2 |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 | Z2000231000010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預付卡受理(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增加移動電話支付業務。 |
3 | 資和信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 Z2000311000013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1.合并資和信網絡支付有限公 司支付業務。 2.增加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 收單(全國)業務。 |
4 | 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Z2000444000013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主動終止固定電話支付業務。 |
5 | 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Z2000531000017 | 互聯網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固定電話支付; 預付卡發行(上海市、北京市、 江蘇省、廣東省、山西省); 預付卡受理(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1.合并通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支付業務。 2.增加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 (上海市、北京市、江蘇省、 廣東省、山西省)。 |
6 | 開聯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Z2000611000010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 互聯網支付。 | 2021年5月2日 | |
7 | 易寶支付有限公司 | Z2000711000019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除河南省、江西 省、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 湖南省、浙江省以外的地區。 可以在寧波市開展業務)。 | 2021年5月2日 |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 2014 年銀行卡收單業務專項檢查情 況的通報》(銀發〔2014〕267 號),停止在河南省、江西省、 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湖 南省、浙江省(不含寧波市) 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 |
8 | 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 Z2000831000014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主動終止固定電話支付、預付 卡受理(全國)業務。 |
9 | 上海匯付數據服務有限公司 | Z2000931000013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固定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除貴州省、湖南 省、陜西省、河南省、浙江省、 重慶市、云南省、湖北省、福 建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吉林 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海南 省、青海省以外地區)。 | 2021年5月2日 |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 2014 年銀行卡收單業務專項檢查情 況的通報》(銀發〔2014〕267 號),停止在貴州省、湖南省、 陜西省、河南省、浙江省(含 寧波市)、重慶市、云南省、 湖北省、福建省、寧夏回族自 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江 蘇省、海南省、青海省開展銀 行卡收單業務。 |
10 | 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Z2001031000010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固定電話支付;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于線 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 | 2021年5月2日 | |
11 | 北京錢袋寶支付技術有限公司 | Z2001111000013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
12 | 東方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 Z2001231000018 | 互聯網支付。 | 2021年5月2日 | |
13 | 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Z2001344000012 | 互聯網支付;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廣東省)。 | 2021年5月2日 | |
14 | 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 | Z2001444000011 | 互聯網支付; 預付卡受理(全國); 銀行卡收單(廣東省)。 | 2021年5月2日 | |
15 | 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 Z2001511000019 | 銀行卡收單(北京市); 預付卡受理(北京市)。 | 2021年5月2日 | |
16 | 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 | Z2001611000018 | 銀行卡收單(北京市); 預付卡受理(北京市); 互聯網支付。 | 2021年5月2日 | |
17 | 裕福支付有限公司 | Z2001811000016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 互聯網支付。 | 2021年5月2日 | |
18 | 易生支付有限公司 | Z2001912000014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1.合并上海華勢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支付業務。 2.增加銀行卡收單(全國)業 務、移動電話支付業務。 |
19 | 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Z2002044000013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主動終止固定電話支付業務。 |
20 |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Z2002131000017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固定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江蘇省、浙江省、 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 | 2021年5月2日 | 主動終止在江蘇省、浙江省、 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以外 地區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 |
21 | 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Z2002211000010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北京市)。 | 2021年5月2日 | 終止固定電話支付業務。 |
22 | 海南新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Z2002346000018 | 互聯網支付;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 銀行卡收單(浙江省、江蘇省、 海南省、福建省、四川省)。 | 2021年5月2日 | 1.合并浙江盛炬支付技術有限 公司支付業務。 2.增加銀行卡收單業務(浙江 省、江蘇省、海南省、福建省、 四川省)。 |
23 | 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 Z2002431000014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終止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 于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業 務。 |
24 |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Z2002511000017 | 銀行卡收單(全國);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數字電視支付; 預付卡受理(全國)。 | 2021年5月2日 | |
25 | 上海付費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 Z2002631000012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上海市)。 | 2021年5月2日 | 1.合并上海付費通企業服務有 限公司支付業務。 2.增加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 (上海市)。 3.主動終止固定電話支付業 務。 |
26 | 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Z2002744000016 | 互聯網支付;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 移動電話支付。 | 2021年5月2日 | |
27 | 上海杉德支付網絡服務 發展有限公司 | Z2010131000010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上海市、 北京市、浙江省、江蘇省)。 | 2021年5月2日 | 1.合并杉德電子商務服務有限 公司支付業務。 2.增加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 支付、銀行卡收單(全國)業 務。 |
支付(fu)業(ye)務許可證是(shi)為(wei)了加強對從事支付(fu)業(ye)務的非金(jin)融機構的管(guan)理,根據《中華人(ren)民共和國中國人(ren)民銀行...
支(zhi)付(fu)業務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從事支(zhi)付(fu)業務的非金(jin)融機構的管理(li),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
《非金(jin)融(rong)機構支(zhi)付(fu)服務管理辦法》規定(ding),《支(zhi)付(fu)業務許(xu)可證(zheng)》自頒發之日起,有效(xiao)期5年。支(zhi)付(fu)機構擬...
《非金(jin)融機構支(zhi)付服務(wu)管理辦法(fa)》規定,《支(zhi)付業(ye)務(wu)許(xu)可證(zheng)》自頒發(fa)之日起,有(you)效期(qi)5年。支(zhi)付機構擬(ni)...
《非金融機(ji)構支付(fu)服務(wu)管理辦法》規定,《支付(fu)業務(wu)許可(ke)證》自(zi)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fu)機(ji)構擬...
金融(rong)牌照,即(ji)金融(rong)機構經營許可(ke)證(zheng),由(you)人民銀(yin)(yin)行(xing),銀(yin)(yin)監(jian)(jian)(jian)會(hui)、證(zheng)監(jian)(jian)(jian)會(hui)和保監(jian)(jian)(jian)會(hui)等部門分別頒發,管(guan)制嚴(yan)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