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機(ji)構(gou)支(zhi)(zhi)付服務(wu)管理(li)辦法》規定,《支(zhi)(zhi)付業(ye)務(wu)許(xu)可證(zheng)》自頒發之日(ri)起,有效期(qi)(qi)5年(nian)。支(zhi)(zhi)付機(ji)構(gou)擬于《支(zhi)(zhi)付業(ye)務(wu)許(xu)可證(zheng)》期(qi)(qi)滿后(hou)繼續從事支(zhi)(zhi)付業(ye)務(wu)的,應(ying)當在(zai)期(qi)(qi)滿前6個(ge)月內向所在(zai)地人(ren)民銀行分支(zhi)(zhi)機(ji)構(gou)提出續展(zhan)申請。2016年(nian)08月29日(ri)中國人(ren)民銀行對(dui)12家非銀行支(zhi)(zhi)付機(ji)構(gou)《支(zhi)(zhi)付業(ye)務(wu)許(xu)可證(zheng)》續展(zhan)申請作(zuo)出決(jue)定。
序號 | 機構名稱 | 許可證編號 | 許可業務類型和范圍 | 有效期 | 說 明 |
1 | 上海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Z2002831000010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2 | 連連銀通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 Z2002933000017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3 | 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Z2003011000010 | 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4 | 成都摩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Z2003151000010 | 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5 |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 Z2003215000014 | 互聯網支付; 移動電話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6 | 證聯支付有限責任公司 | Z2003352000017 | 互聯網支付。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7 | 上海得仕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 Z2003431000012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上海、北京); 互聯網支付。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8 | 山東魯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 Z2003537000015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山東省); 互聯網支付; 銀行卡收單(全國)。 | —— | 1.合并易通支付有限公司支付業務。 2.增加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全國)業務。 3.應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相關支付業務承接工作。人民銀行將在業務承接工作完成后,辦理相關《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注銷、換發事宜。 |
9 | 中網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Z2003615000010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內蒙古自治區)。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10 | 四川商通實業有限公司 | Z2003851000013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四川省)。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11 |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 Z2003932000016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江蘇省)。 | 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 |
12 | 上海富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Z2008231000013 |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福建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 互聯網支付; 銀行卡收單(除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吉林省、湖南省以外地區,可以在寧波市開展業務)。 | —— | 1.合并上海富友金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支付業務。 2.增加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福建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 3.應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相關支付業務承接工作。人民銀行將在業務承接工作完成后,辦理相關《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注銷、換發事宜。 4.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2014年銀行卡收單業務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銀發[2014]267號),停止在河南省、浙江省(不含寧波市)、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吉林省、湖南省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 |
支付業(ye)(ye)務(wu)許可證是為了(le)加強對從事(shi)支付業(ye)(ye)務(wu)的非金融機構的管理,根據《中(zhong)華人民共和(he)國中(zhong)國人民銀(yin)行(xing)...
支付業務許可證是為(wei)了加(jia)強對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的管(guan)理,根據《中華人(ren)民(min)共和國中國人(ren)民(min)銀行...
《非金融(rong)機構(gou)支(zhi)付(fu)服(fu)務(wu)管理辦法》規定,《支(zhi)付(fu)業務(wu)許可證(zheng)》自頒發(fa)之日起,有(you)效期5年。支(zhi)付(fu)機構(gou)擬...
《非(fei)金融機構(gou)支付(fu)服務管(guan)理(li)辦法》規(gui)定,《支付(fu)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zhi)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fu)機構(gou)擬...
《非(fei)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ding),《支付業(ye)務許(xu)可證》自(zi)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擬...
金(jin)融牌照,即金(jin)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由人民銀行,銀監會(hui)(hui)、證監會(hui)(hui)和保監會(hui)(hui)等(deng)部門分(fen)別頒發,管制嚴(yan)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