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國馳名商(shang)標是(shi)我國商(shang)品(pin)品(pin)牌最(zui)高(gao)級別的榮譽,它能(neng)在一定程度上提高(gao)企業的品(pin)牌知名度,使品(pin)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zhong)能(neng)夠快速(su)地(di)開(kai)拓和占領(ling)市場,從而增強(qiang)市場競爭力。成(cheng)為中(zhong)國馳名商(shang)標,也意味(wei)著企業的服務、產(chan)品(pin)質(zhi)量、企業的信譽和形象都獲得了消(xiao)費者的廣泛(fan)認可。
馳名商標(biao),是經(jing)過(guo)有權機關(國(guo)家工商總局(ju)(ju)商標(biao)局(ju)(ju)、商標(biao)評審委員(yuan)會或人民(min)法院)根據企(qi)業的申請,官方認(ren)定(ding)的一種商標(biao)類型,在中國(guo)國(guo)內為(wei)公眾廣(guang)為(wei)知曉(xiao)并享有較高聲譽(yu)。成為(wei)中國(guo)馳名商標(biao),便意(yi)味著企(qi)業的服務、產品質量、企(qi)業的信(xin)譽(yu)得到了一定(ding)保證(zheng)。
前(qian)(qian)款所稱“三年(nian)”、“五(wu)年(nian)”,是指被(bei)(bei)提(ti)出(chu)異議的商標(biao)注冊申請(qing)日期、被(bei)(bei)提(ti)出(chu)無(wu)效宣告請(qing)求的商標(biao)注冊申請(qing)日期之前(qian)(qian)的三年(nian)、五(wu)年(nian),以及在查處商標(biao)違(wei)法案件中(zhong)提(ti)出(chu)馳名商標(biao)保護請(qing)求日期之前(qian)(qian)的三年(nian)、五(wu)年(nian)。
內容 | 認定機關 | 法律依據 | 說明 |
商標異議中的認定 | 商標局 |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2003年4月17日) | 第四條第一款,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 |
商標爭議中的認定 | 商標評審委員會 |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2003年4月17日) | 第四條第二款,當事人認為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 |
商標管理中的認定 | 商標局 |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2003年4月17日) | 第五條,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 |
商標侵權案件審理中的認定 | 審理該案的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6次會議通過法釋(2002)32號) | 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
域名侵權案件審理中的認定 | 審理該案的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82次會議通過法釋(2001)24號) | 第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 |
1996年(nian)8月,原國(guo)家工商行政管(guan)理部門發布了《馳名商標認定和管(guan)理暫行規定》,第(di)一次以專門文件的形(xing)式明確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
2001年(nian)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商標法,從立法層面(mian)加(jia)大對馳名商標的保護(hu)。
2003年(nian)4月,中(zhong)華人民共(gong)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zong)局局務會議(yi)審議(yi)通過《馳(chi)名商標認定(ding)(ding)和保護規定(ding)(ding)》,自(zi)2003年(nian)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nian)4月,原(yuan)國家工(gong)商行(xing)政(zheng)管(guan)(guan)理總局頒(ban)布(bu)了(le)《馳(chi)名商標(biao)認(ren)定(ding)工(gong)作細則》,對行(xing)政(zheng)管(guan)(guan)理案件(jian)中進行(xing)馳(chi)名商標(biao)認(ren)定(ding)作了(le)規(gui)范(fan)。
2013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商標法中明確規定:從2014年5月1日起,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2014年5月1日(ri)以前就(jiu)已進入(ru)市(shi)場的印有“馳名商(shang)標(biao)”的商(shang)品,2014年5月1日(ri)后仍可繼續(xu)銷售(shou),直至售(shou)完(wan)。
201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向有關地方人大常委會發出《關于印發對有關著名商標制度地方性法規的研究意見的函》,要求對有關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性法規予以清理,適時廢止。
經梳(shu)理,現行有效(xiao)的關于(yu)著名商標或者馳名商標的地(di)方性(xing)法(fa)規共(gong)有11部(bu),其(qi)中,省級人大(da)常委(wei)(wei)會制定的地(di)方性(xing)法(fa)規8部(bu);設區的市(shi)人大(da)常委(wei)(wei)會制定的地(di)方法(fa)規3部(bu)。
生活中常有人弄不(bu)清“中國馳名(ming)商標(biao)、著(zhu)名(ming)商標(biao)、知名(ming)商標(biao)”三者之(zhi)(zhi)間(jian)的區(qu)別(bie)(bie),三大商標(biao)稱號有許(xu)多(duo)相(xiang)同之(zhi)(zhi)處,也存在顯著(zhu)區(qu)別(bie)(bie),下面(mian)用一張表來(lai)詮釋它(ta)們之(zhi)(zhi)間(jian)的差異。
對比項 | 馳名商標 | 著名商標 |
區別 | 法律認定 | 行業認定 |
認定機構 | 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或人民法院 | 省工商部門 |
認定標準 | 為全國相關公眾所知悉 | 本省相關公眾所知悉 |
注冊要求 | 不要求是否為注冊商標 | 必須是注冊商標 |
重要性 | 最高級別榮譽稱號 | 稍弱于馳名商標 |
效力范圍 | 在全國有效 | 省內有效 |
申請對象 | 國內/外資/在華注冊企業 | 國內企業 |
法律性 | 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有一定的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 | 無法律概念,沒有法定認定標準和認定條件 |
由(you)于(yu)我國各地方法院對馳(chi)(chi)名(ming)商(shang)標(biao)(biao)認定(ding)的(de)標(biao)(biao)準不同,再加(jia)上各地區(qu)的(de)經濟差異,這就出(chu)現了各地區(qu)馳(chi)(chi)名(ming)商(shang)標(biao)(biao)認定(ding)分布(bu)不均衡的(de)現象(xiang)。總的(de)來(lai)看,廣東、江蘇、山東、位(wei)于(yu)第一梯隊,三省各擁有超過700個馳(chi)(chi)名(ming)商(shang)標(biao)(biao),貴(gui)州、廣西(xi)、黑龍江、山西(xi)、新疆(jiang)、新疆(jiang)兵團、寧夏等地區(qu)馳(chi)(chi)名(ming)商(shang)標(biao)(biao)數量未(wei)破(po)百。中(zhong)(zhong)國馳(chi)(chi)名(ming)商(shang)標(biao)(biao)的(de)空間分布(bu)密(mi)度總體呈(cheng)現“東部-中(zhong)(zhong)部-西(xi)部”逐漸遞(di)減的(de)趨(qu)勢,東部沿海(hai)地區(qu)是(shi)中(zhong)(zhong)國馳(chi)(chi)名(ming)商(shang)標(biao)(biao)的(de)主要聚集地。
地區 | 數量 | 地區 | 數量 |
山東省 | 775 | 吉林省 | 160 |
廣東省 | 753 | 北京市 | 157 |
江蘇省 | 733 | 遼寧省 | 155 |
浙江省 | 621 | 天津市 | 153 |
福建省 | 497 | 重慶市 | 143 |
內蒙古 | 434 | 云南省 | 125 |
湖南省 | 409 | 陜西省 | 105 |
湖北省 | 379 | 山西省 | 90 |
河北省 | 347 | 黑龍江省 | 86 |
四川省 | 294 | 貴州省 | 63 |
河南省 | 275 | 寧夏 | 36 |
安徽省 | 264 | 廣西省 | 33 |
上海市 | 194 | 新疆省 | 28 |
江西省 | 163 | 新疆兵團 | 12 |
中(zhong)國馳(chi)名(ming)商標(biao)所(suo)屬(shu)行業(ye)分(fen)布也(ye)不太均(jun)衡,馳(chi)名(ming)商標(biao)主(zhu)要集中(zhong)在(zai)食品(pin)飲(yin)料、制(zhi)造(zao)(zao)、紡(fang)織、醫藥等行業(ye)。尤其是(shi)制(zhi)造(zao)(zao)業(ye),在(zai)擁有馳(chi)名(ming)商標(biao)最多的(de)前十個行業(ye)中(zhong),屬(shu)于(yu)制(zhi)造(zao)(zao)業(ye)這個大門類(lei)的(de)就有8個,這也(ye)表明馳(chi)名(ming)商標(biao)的(de)簇群(qun)分(fen)布是(shi)以產業(ye)集聚為(wei)基礎(chu),處于(yu)市(shi)場競(jing)爭性強的(de)行業(ye)品(pin)牌,更(geng)容易(yi)獲得馳(chi)名(ming)商標(biao)的(de)稱號。
所屬行業 | 樣本容量 | 商標占比(%) |
食品、飲料 | 631 | 20.91 |
機械、設備、儀表 | 583 | 19.32 |
金屬、非金屬 | 334 | 11.07 |
石化、塑膠 | 314 | 10.4 |
紡織、服裝、皮毛 | 312 | 10.34 |
醫藥、生物制品 | 183 | 6.06 |
木材、家具 | 107 | 3.55 |
造紙、印刷 | 91 | 3.02 |
農、林、牧、漁業 | 79 | 2.62 |
社會服務業 | 73 | 2.42 |
其他制造業 | 71 | 2.35 |
電子 | 63 | 2.09 |
信息技術業 | 54 | 1.79 |
批發和零售貿易 | 38 | 1.26 |
建筑業 | 19 | 0.63 |
房地產 | 19 | 0.63 |
交通、運輸、倉儲業 | 15 | 0.5 |
金融、保險 | 9 | 0.3 |
采掘業 | 7 | 0.23 |
傳播與文化產業 | 7 | 0.23 |
綜合類 | 7 | 0.23 |
電力、煤氣及水 | 2 | 0.07 |
品(pin)牌(pai)是一個企(qi)業(ye)存在與發展的(de)(de)靈魂,對于一個地區來說(shuo),品(pin)牌(pai)就是其綜合實力(li)的(de)(de)集中體現。不同地區的(de)(de)...
榮(rong)譽(yu)(yu)品(pin)牌是指企業品(pin)牌在(zai)市場運營中,榮(rong)獲的(de)國家級(ji)、省市級(ji)和地區級(ji)的(de)各類榮(rong)譽(yu)(yu)稱號(hao),這(zhe)些榮(rong)譽(yu)(yu)稱號(hao)...
品牌是一個(ge)地(di)區綜合實力的集中(zhong)體現,近年來(lai),各省鼓勵加強(qiang)品牌培育,提供優質供給,推動經濟轉型...
現代國(guo)際(ji)品牌競爭(zheng),早已不是(shi)單純的(de)商業(ye)戰爭(zheng),而是(shi)國(guo)家(jia)軟實力(li)的(de)較量(liang),優秀品牌的(de)多寡(gua)已成為衡量(lia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