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5月8日(ri)年舉辦的(de)(de)深(shen)化知識產權(quan)(quan)(quan)領(ling)域“放(fang)管服”改革吹風會上,國家知識產權(quan)(quan)(quan)局副局長(chang)何志(zhi)敏表示(shi),不得直接將(jiang)專利(li)申請(qing)、授權(quan)(quan)(quan)數量作為享(xiang)受獎(jiang)勵或資質資格評定政策的(de)(de)主要(yao)條件(jian),2021年6月底前,各(ge)地要(yao)全面(mian)取消專利(li)、商標申請(qing)階段(duan)的(de)(de)資助和(he)獎(jiang)勵。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min)介紹,在專(zhuan)利和(he)商標(biao)申請(qing)過程中,出現(xian)了(le)部(bu)分(fen)申請(qing)人為套取資助和(he)獎勵,不(bu)以使用(yong)為目的來(lai)注冊(ce)商標(biao),不(bu)以保護創新為目的來(lai)申請(qing)專(zhuan)利。
為(wei)了引導各地把資(zi)(zi)助獎勵的重(zhong)點轉向(xiang)促進知識產權(quan)有效運用(yong)、強化(hua)知識產權(quan)保護和(he)開(kai)展更好的公共服務,因此(ci)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對專利商標申請階段的資(zi)(zi)助和(he)獎勵。與此(ci)同時,國家(jia)還(huan)會(hui)繼續(xu)加強審(shen)查監管,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和(he)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