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shang)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1年6月22日發布的《關于調(diao)整本市最(zui)低工資標準(zhun)的通知(zhi)》,上(shang)海市從2021年7月1日起調(diao)整最(zui)低工資標準(zhun)。
一、月(yue)(yue)最(zui)低(di)工資(zi)標準從2480元(yuan)調(diao)整到2590元(yuan)。下列項(xiang)目不作為(wei)月(yue)(yue)最(zui)低(di)工資(zi)的組成部(bu)分,由用人單位(wei)另行支(zhi)付:
(一)延長工(gong)作(zuo)時間的工(gong)資。
(二)中夜(ye)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you)毒有(you)害(hai)等特殊工作環境下(xia)的(de)崗位津貼。
(三)伙食補(bu)貼、上下班交通費(fei)補(bu)貼、住房補(bu)貼。
(四)個人(ren)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zhu)房公積(ji)金。
二、小(xiao)時(shi)最(zui)低(di)工資標(biao)準從22元(yuan)調整為23元(yuan)。小(xiao)時(shi)最(zui)低(di)工資不包括(kuo)個人和單位依(yi)法繳納的社(she)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zhun)適用(yong)于(yu)全日制就業勞動者(zhe),小時最低工資標準(zhun)適用(yong)于(yu)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z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