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u)上海市人力資(zi)源和社會(hui)保障局于2021年(nian)6月22日發布的《關于調(diao)整本市最低(di)工(gong)資(zi)標準的通知》,上海市從2021年(nian)7月1日起(qi)調(diao)整最低(di)工(gong)資(zi)標準。
一(yi)、月最低工(gong)資標準(zhun)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下列項目(mu)不(bu)作為(wei)月最低工(gong)資的組成部(bu)分,由用人單位另行(xing)支付:
(一)延長工(gong)作時(shi)間的工(gong)資。
(二)中夜班津貼(tie)(tie)、夏(xia)季(ji)高溫津貼(tie)(tie)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de)崗位津貼(tie)(tie)。
(三)伙食補貼(tie)、上下(xia)班(ban)交通費(fei)補貼(tie)、住房(fang)補貼(tie)。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fei)和住房公積(ji)金(jin)。
二、小時最(zui)低工(gong)資標準(zhun)從22元(yuan)(yuan)調(diao)整(zheng)為23元(yuan)(yuan)。小時最(zui)低工(gong)資不包括個人和單(dan)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zui)低工(gong)資標準適用(yong)于全日制就(jiu)業勞動者(zhe),小時最(zui)低工(gong)資標準適用(yong)于非(fei)全日制就(jiu)業勞動者(zhe)。